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刘伟伟同志任职的通知
嘉政任〔2025〕3号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
关于刘伟伟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郊区工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在嘉各单位:
根据试用期干部在试用期间的表现和试用期满考核情况,经市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刘伟伟同志任嘉峪关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2025年3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3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