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嘉峪关市委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嘉峪关市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的公告
《嘉峪关市(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以下简称清单)已经十二届市委常委会第127次会议、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26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
《清单》自2025年6月25日起施行。2025年2月25日《嘉峪关市峪泉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同时废止。
附件:1.雄关街道履职事项清单.pdf
2.钢城街道履职事项清单.pdf
3.新城镇履职事项清单..pdf
4.文殊镇履职事项清单.pdf
5.峪泉镇履职事项清单..pdf
中共嘉峪关市委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
202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