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嘉峪关市动员会召开

发布日期:2025-08-12 17:57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嘉峪关市融媒体中心


本报讯(融媒体中心记者杨亮徐本钰包玉龙)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经省委、省政府批准,8月12日,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嘉峪关市并召开动员会。督察组组长刘来宁、副组长刘文玺就做好督察工作分别讲话,嘉峪关市委书记刘恩举作动员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刘凯主持会议。

刘来宁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战略高度,亲自谋划部署、亲自指导推动,发表一系列重要讲话,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战略新举措,形成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成为全党全国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美丽中国的根本遵循。

刘来宁强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大制度安排。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延伸和补充。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细则》,为依法开展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不断夯实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推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制度保障,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坚定决心。通过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二轮省级环境保护督察,生态环境保护作为全省底线性、政治性工作已深入人心,各级党委和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得到加强,一大批生态环境重点难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刘来宁指出,本次督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原则、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原则、坚持系统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原则,重点督察嘉峪关市党委、政府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情况;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以及落实黄河重大国家战略任务有关情况;推进《中共甘肃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等落实情况;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推动高质量发展情况;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重大生态破坏、环境污染、生态环境风险及处理情况;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情况等。

刘恩举表示,各部门、各单位要统一思想认识,把配合做好这次督察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不折不扣落实督察组提出的工作要求,自觉接受检查,着力解决问题,推动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迈上新台阶。要加强分工协作,积极主动配合,认真做好沟通协调、活动安排、资料提供、信息报送、舆论宣传等工作。对群众信访诉求和督察反馈问题,要坚持边督边改、即知即改、立行立改,能马上解决的要马上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要明确时间表,既不能急功近利,也不能无限拖延。要处理好点上与面上、个性与共性、当前与长远的关系,把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与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政策、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我省生态环境保护“九大行动”、建设美丽嘉峪关的重点任务结合起来,一手抓整改落实,一手抓巩固提升,以良好生态环境赋能高质量发展,向省委、省政府和全市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生态答卷。

刘文玺就做好督察配合、边督边改、信息公开等工作提出了要求。同时,要求督察组全体成员严守督察工作纪律,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条例》和《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细则》,并接受被督察对象和社会监督。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全体成员,嘉峪关市、酒钢集团公司有关领导同志等参加会议。

根据安排,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时间为20天,督察进驻期间全程接受广大群众的投诉举报。投诉受理专项电话:0937—6273489,邮政信箱:嘉峪关市0013号信箱,电子邮箱:jygsthjxc@163.com。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2025年8月12日至8月31日每天早8点到晚8点。根据督察组职责,督察组主要受理嘉峪关市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投诉举报,其它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移交嘉峪关市有关单位和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