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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 《完善公共体育健身设施项目》的招标文件设置参数违反招标法,嘉峪关市体育局违规招标 |
内 容: | 举报投诉事项事实依据1: 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项目及需求、一代健身路径参数明细第15产品后仰训练器、第16大转轮上肢牵引组合器,这两个产品要求取得 NSCC 国体认证证书,根据我在 NSCC 国体认证证书官网查询得知全国只有三家能符合招标要求,三家单位分别是“河北奥康达体育用品有限公司、江苏新起点实业有限公司、江苏康力源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全国仅有三家满足此招标要求,招标文件条款设置已严重违反采购法规定,具有严重的倾向性和排他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规定不可以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不允许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纵观嘉峪关市所有小区健身器材采购项目,哪一次采购过这样特殊、特制的健身路径,为什么这次明目张胆的采购这样特制产品,放眼看至全国还是甘肃省体育局采购健身路径项目中,也没有采购过,为什么嘉峪关市体育局要这样采购,是确实需要这样的器材,还是为了某些人自己的利益需要,若是特殊需求,为啥两件健身路径能完成的锻炼功能,采购人非要用一些违背常理的组合器等特殊器材限制排除其他供应商,很明显采购人在偷换概念,以参数满足三家为由来证实采购的合法性,这种荒谬理论违背招投标法理念,违反公平、公正的采购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规定采购人行为属于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歧视待遇,属于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某些供应商或者某些品牌,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在举报之前我们曾向嘉峪关市体育局写过质疑函,但对方以招标条款设置合理合法为由敷衍的回复我们,我们也曾向财政局采购办提出质疑,对方以我方材料提供不全为由拒收投诉。招标文件参数的设置明显只有三家能满足,采购人和财政局却置之不理,如此乱作为和不作为严重降低政府的公信力,破坏嘉峪关市的营商环境。此采购文件在严重违反招投标法的情况下是如何审批通过的?采购人孤注一掷的不修改招标文件就按违法的采购文件招标,我们严重怀疑供应商和采购人之间有利益输送。我们希望彻查此项目的相关负责人,公平公正的招标。 |
提交人: | *洋洋 |
提交时间: | 2023-05-16 |
浏览量: | 403 |
回复信息
回复部门: |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 | 回复日期: | 2023-06-12 |
回复内容: | 网友: 您好! 您的留言已收悉,市长非常重视,责成我们核实情况,妥善处理。现回复如下: 经核实,您留言涉及的后仰训练器、大转轮上肢牵引组合器两类器材为近年来我市需求较为广泛、群众满意度高、质量相对可靠的器材,2019年、2021年分别在酒钢职工游乐园和迎宾湖旅游园区采购并安装,使用率相对较高。经组织专家进行论证,这两类产品的参数设置及有关塑胶产品的冷凝检测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室外健身器材配建管理办法》等规定。 经与您联系,详细解释说明法律政策等有关情况,您对办理结果认可满意。我们诚挚欢迎您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祝您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嘉峪关市财政局局长:王继红 嘉峪关市体育局局长:陈学军 2023年6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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