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城乡绿化三年综合治理行动方案》解读
《嘉峪关市城乡绿化三年综合治理行动方案》
解读
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持续夯基础、补短板、求突破,进一步提高城乡绿化水平,美化人居环境,着力打造绿色发展典范,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嘉峪关市城乡绿化三年综合治理行动方案(2024-2026年)》。经2024年8月26日十一届市政府第74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市级林长工作会议审议,目前正式印发实施。
《方案》共四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为工作目标。通过开展全市绿化三年综合治理行动,有效改善和解决城乡绿化规划、建设、管理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力争2027年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到41%、绿化覆盖率达到42%,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保持在29平方米,城市林荫道路覆盖率达到100%,城市道路绿化达标率达到100%,园林式居住区(单位)达标率达到60%,实现天牛等蛀干性害虫危害面积降低60%以上,切实推进城乡人居环境显著改善、绿化质量明显提高、公共空间品质大幅提升、城市特色逐步彰显,以良好生态赋能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第二部分为重点任务。主要从四个方面确定重点任务。一是明确职责分工。《行动方案》明确全市公共区域绿地、居民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农村区域绿地管护责任单位,针对不同类型绿地提出相应的管护要求,夯实城乡绿化管护责任。二是坚持规划引领。强化城乡绿化顶层设计,从修编专项规划、科学推进绿化节水、高效利用土地、合理配置植物、强化科技助力等五个方面明确实施路径,筑牢城乡绿化发展格局。三是科学绿色发展。坚持科学、节俭、务实推进国土绿化,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公共绿地品质,推进绿美社区建设,开展乡村绿化美化,加大病虫害防治和绿化土壤修复治理力度,增强城乡绿化质效。四是健全长效机制。通过落实管护责任、推进常态监督、强化依法护绿,保障和推进城乡绿地管理水平持续提升。
第三部分为实施步骤。从2024年8月至2026年12月,分三个阶段进行。2024年8月—12月为全面启动阶段,2025年1月—12月为系统推进阶段,2026年1月—12月为成果显现阶段。
第四部分为保障措施。一是统一思想、落实责任;二是争取资金、加强管护;三是加强督查、巩固成果;四是积极配合、统筹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