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嘉峪关市落实省政府2026年为民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
嘉政办发〔2026〕17号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嘉峪关市落实省政府2026年
为民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郊区工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在嘉各单位:
《嘉峪关市落实省政府2026年为民实事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5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中小学“增学位”工程实施方案
为全面完成2026年中小学“增学位”工程任务,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26年,通过对大唐路小学、第四中学、第五中学部分校舍进行改造,实现新增义务教育阶段学位1180个,进一步优化学校办学条件,提升教学保障能力,推动全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高效发展。
二、实施内容
(一)大唐路小学部分教学功能区改造项目。改造面积约360平方米,主要包括室内墙面粉刷、水、电、暖附属设施维修等内容,采购学生课桌椅、讲桌、智慧黑板、窗帘等必要的教学设备。项目完成后新增学位180个。
(二)第四中学部分教学功能区改造项目。改造面积约380平方米,主要包括室内墙面粉刷、窗户、卫生间等附属设施维修等内容,采购学生课桌椅、讲桌、智慧黑板、窗帘等必要的教学设备。项目完成后新增学位200个。
(三)第五中学教学楼改造项目。改造面积约1440平方米,包括室内墙面粉刷、门、窗户、水、电、暖管网等附属设施维修等内容,采购学生课桌椅、讲桌、智慧黑板、窗帘等必要的教学设备。项目完成后新增学位800个。
三、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3月-6月)。3月完成实施方案编制,4-5月完成项目实施方案、预算编制和评审工作,6月底前完成招投标工作。
(二)实施阶段(7月-8月)。利用暑期对校舍维修改造施工。
(三)验收阶段(8月)。8月底完成竣工验收,秋季学期投入使用。
四、资金安排
项目计划总投资240万元,资金全部来源于增补中小学学位省级专项资金,其中,大唐路小学部分教学功能区改造项目40万元,第四中学部分教学功能区改造项目40万元,第五中学教学楼改造项目160万元。
五、责任主体
责任领导:张莉 市政府副市长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
六、组织保障
(一)强化资金保障。严格遵循专项资金管理规定,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或挪用。加强资金使用全过程监管,优化支出结构,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每一分钱都用在“刀刃上”。
(二)规范项目实施。建立健全项目动态监控与全过程管理机制,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全面落实政府采购、招投标及国库集中支付等制度。强化施工组织与现场管理,压实各方责任,严把工程质量关和安全生产关,确保项目安全、有序、高效推进。
(三)营造良好氛围。综合运用多种宣传载体,及时准确发布项目进展,积极选树先进典型,推广有效经验做法。充分发挥舆论引导与监督作用,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提升群众知晓率和满意度。
支持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
及城镇新增就业实施方案
为全面完成2026年支持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及城镇新增就业确定的目标任务,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支持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
(一)目标任务
采取省级财政适当补贴、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支持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单位就业,项目实施期限3年。
(二)实施范围
项目人员范围:未就业的甘肃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省内技师学院预备技师班和高级工班毕业生;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愿意在甘肃就业的省内院校新疆、西藏籍少数民族毕业生。省内涉藏地区毕业生可放宽至普通中专学历。
项目单位范围:我市乡镇教育机构、乡镇卫生机构、街道社区、基层站所等,“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与战略性新兴产业、数字经济和文旅康养等重点产业相关的国有企业,供销合作社系统社有企业,民营企业,社会组织。上述属事业单位性质的,参加项目人员不占事业编制,签订劳动合同,按临聘人员管理。
(三)资金安排
省级财政对聘用的高校毕业生按照每人每月150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补贴,补贴期限3年。
(四)实施步骤
1.征集招聘岗位,审核单位资格(5月底前)。根据实施方案征集单位及岗位,向税务、市场监管、劳动监察等部门函询单位诚信、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及是否有拖欠员工工资行为,严格审核把关。
2.宣传解读政策,发布招聘公告(7月底前)。市人社局根据实施方案宣传解读项目政策,及时发布招聘公告和岗位需求信息,做好项目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3.组织双向对接,分解招聘指标(8月底前)。市人社局组织用人单位和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进行双向对接,召开专场招聘会,综合用人单位的数量、规模、招聘高校毕业生人数等因素,向用人单位分解招聘指标。
4.组织培训上岗,拨付补贴资金(10月底前)。双向对接完成后,市人社局督促用人单位及时与招聘的高校毕业生订立劳动合同、开展岗前培训和安排上岗,并建立考核管理台账。市财政局根据市人社局审核提交的招聘人员考核情况、工资报酬发放及社会保险缴纳情况,将生活补贴按月发放至高校毕业生个人银行账户。
(五)责任主体
责任领导:张莉 市政府副市长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六)组织保障
1.靠实工作责任。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统筹协调,明确目标任务,强化工作指导。到基层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并向市人社局备案,考核按照日常考核、月度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考核内容包括岗位职责履行、专业技能提升、遵守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等情况。到基层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考核结果、签订劳动合同和办理社会保险等情况将作为核发生活补贴的依据。
2.严格政策要求。参与项目的用人单位,必须与高校毕业生订立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按时发放工资报酬;其间允许招聘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层服务项目、脱产研究生等招录(聘)考试。服务期间项目招聘人员的人事档案由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免费代理,在办理户籍手续、职称评定等方面,享受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工作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验;项目期满,与用人单位协商是否留用,未留用的高校毕业生自主择业或创业,项目期不再延长;因用人单位原因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可由符合条件的新用人单位再次招聘进入,继续享受应享未享月数补贴政策。
3.强化督促检查。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加强对项目实施情况的跟踪调度、规范指导和资金监管等工作。市人社局负责督促用人单位做好人员管理,严把用人单位资格关、聘用人员条件关;市财政局负责保障聘用人员的生活补贴资金,严把补贴发放审核关,确保各项政策待遇全面落实。
二、城镇新增就业0.55万人
(一)目标任务
2026年,全市实现城镇新增就业0.55万人。
项目人员范围:年满16周岁(含)至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者,通过各类单位招聘录用、从事个体工商户、公益性岗位安置以及灵活就业等渠道,在全市城镇区域内初次就业和失业后实现再就业。
(二)资金安排
通过2026年省财政下达和市级财政预算安排等途径筹集就业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职业技能评价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就业见习补贴、困难学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和就业创业服务补助以及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等支出,支持和促进劳动者在城镇实现就业。资金使用范围和标准按照《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执行。
(三)实施步骤
1.工作调度。市人社局按月对各街道社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度,力争11月底前完成任务。
2.检查验收。12月上旬,市人社局组织开展项目落实情况自查并进行验收。
(四)责任主体
责任领导:张莉 市政府副市长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配合单位:钢城街道办事处、雄关街道办事处
(五)组织保障
1.强化组织领导。市人社局按照就业统计指标体系和相关规定,强化对社区业务培训,按月统计调度。各街道办事处严格数据质量管控,积极协调解决存在问题。市财政局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优化资金支出结构,规范管理使用,确保资金运行安全高效。
2.实施精准帮扶。拓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渠道,帮扶农民工、退役军人、残疾人等群体就业,对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实现就业人员,运用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深入实施“技能照亮前程”培训行动,提升劳动者能力。完善就业服务模式,提升服务效能。
3.加强监督检查。市人社局牵头,认真开展检查督查,规范就业统计,严格执行统计方法制度,指导街道、社区依托大就业信息系统,统一统计口径,健全完善街道、社区实名制就业台账,确保城镇新增就业人员的身份信息、就业时间、就业状态等记录完整规范、真实准确。加强数据共享和比对核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错漏信息,提高就业数据统计质量。
乡村全民健身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为全面完成乡村全民健身提升工程确定的目标任务,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在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实施1个乡村全民健身提升工程,推进普惠性场地设施建设,保障全民健身设施器材使用的安全性。
二、实施内容
在峪泉镇黄草营村建设1个标准篮球场、1个排球场、铺设500平方米硅PU地面、2张乒乓球台、4张休闲座椅。
三、资金安排
项目总投资约15万元,资金来源于省级体育彩票公益金。
四、进度计划
(一)前期工作(3月-4月)。完成项目现场调研、招投标、合同签订、施工联络会等工作。
(二)施工阶段(5月-6月)。按照招标内容有序推进施工,全面完成器材安装、地面铺设、健身器材巡检维保等工作。
(三)验收阶段(7月底)。组织施工单位、器材接收单位及属地管理部门对工程进行验收后投入使用。
五、责任主体
责任领导:赵淑敏 市政府副市长
责任单位:市体育局
配合单位:郊区工作办公室、峪泉镇人民政府
六、组织保障
(一)压实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定期调度机制,加大对项目进度和施工质量的督查力度,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存在问题,确保各项工程有序推进、按时完工并投入使用。
(二)严格资金监管。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管理规定,做到专款专用。落实财政预算执行管理要求,加强资金使用全过程跟踪督导,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建设按计划推进、施工按设计实施。强化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加强协调督导。建立部门联动机制,相关单位主动靠前、密切配合,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的难点堵点。严格按照设计实施方案,定期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加大项目督查力度,严把工程质量关,真正把实事办好、好事办实。
资助困难家庭子女普通高校入学实施方案
为全面完成2026年资助困难家庭子女普通高校入学任务,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对具有甘肃户籍且在甘肃省内参加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并被录取到普通高校本科、专科(高职高专)2026级的困难家庭子女进行学业资助(包括:城乡低保全额保障家庭子女、“单人户”施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高等教育学业。录取到普通高校本科的2026级新生一次性补助10000元。录取到普通高校专科(高职高专)的2026级新生一次性补助8000元。
二、资金安排
学生资助项目经费由省财政和团省委筹集资金予以保障。
三、实施步骤
(一)制定实施细则(3月-4月)。由团市委牵头研究制定学生资助项目的实施方案。
(二)政策宣传解读(3月-7月)。通过“雄关新青年”栏目、嘉峪关日报等传统主流媒体和各级团组织新媒体平台向全社会广泛宣传,向参加全国统一高考考生家庭进行全面宣传,让全社会特别是受资助群体知悉惠民政策。
(三)摸底统计(4月-6月)。市教育局对参加全国统一高考考生进行信息采集,市民政局和甘肃矿区民政局对市教育局提供的考生信息进行比对,摸底统计资助学生范围及数量。
(四)确定资助对象(7月-9月)
1.全国统一高考结束后,市教育局对具有甘肃户籍且被录取到普通高校本科、专科(高职高专)2026级的学生数量及基本信息分批进行统计,第一批统计对象为录取到普通高校本科的2026级新生,8月5日前完成统计工作﹔第二批统计对象为录取到普通高校专科(高职高专)的2026级新生,8月20日前完成统计工作。
2.市民政局和矿区民政局根据市教育局提供的新生名册,与困难家庭信息进行比对,录取到普通高校本科的2026级新生审核比对工作于8月10日前完成,录取到普通高校专科(高职高专)的2026级新生于8月25日前完成。
3.团市委根据市民政局和矿区民政局提供的比对结果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后,统计学生信息、签订《资助金使用协议》、发放《入学回执单》,并上报团省委。
通过教育统计、民政比对、团委汇总公示的工作流程,以及初统初核、省级复核的信息审核机制,认真确定资助名单。名单确定后将信息录入困难家庭学生综合服务平台。
(五)发放资助金(8月-9月)。团省委根据资助学生名单,统筹财政资金和社会募集资金,按照资助标准,分类分批发放资助金。资助金通过银行直通车的形式直接汇入资助对象专用银行卡账户。录取到普通高校本科的学生于8月24日前完成资助金发放,录取到普通高校专科(高职高专)的学生于9月10日前完成资助金发放。
(六)补充发放(9月底前)。在前两批资助金发放完成后,对资助对象再次进行审核,对于因特殊原因未发放资助金的资助对象,经教育、民政、团委等部门审核无误后,于9月30日前按照资助标准安排补发资助金。
(七)跟踪管理(10月底前)。资助金全部发放完成后,团市委对受助学生进行抽查回访,跟踪掌握资助金到账使用情况。对受资助学生入学情况进行核实,通知受资助学生于10月20日前将“入学回执单”和入学缴费票据寄回户籍所在地团委审核,对于录取后未入学的学生,取消其资助资格,退返资助金。
(八)学子关爱服务(长期)。建立长效扶助机制,多部门联动共同服务受资助学生顺利完成高等教育学业,组织引导受资助学生返乡就业创业。通过困难家庭学生综合服务平台实现对受助学生的现状跟踪和精准服务,并择优纳入甘肃省青年人才库。
四、责任主体
责任领导:赵淑敏 市政府副市长
牵头单位:团市委
配合单位:市教育局、市民政局、甘肃矿区民政局
五、组织保障
(一)明确职责分工。由团市委牵头负责,统筹资助工作。市教育局负责2026级入学新生数量及基本信息的统计汇总。市民政局、甘肃矿区民政局负责入学新生与享受低保家庭的比对审核。专项补助资金保障、发放由省级财政和团省委统筹安排。
(二)严格统计数据。市教育局组织全市高中及中职学校,结合普通高校录取时间,及时、准确统计入学学生名单,并报送至市民政局和甘肃矿区民政局。市民政局和甘肃矿区民政局对名单所列人员中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进行比对、审核、统计。团市委做好公示把关,确保资助资金真正用到符合条件的学生身上。团市委、市教育局组织抽查核实受助学生名单及资助资金发放信息,坚决杜绝虚报名单、套取国家资助资金现象。
(三)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采取多种宣传形式,进一步提高政策知晓率。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所有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都能及时享受到政府资助。
老年人白内障复明工程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2026年省级为民实事“老年人白内障复明工程”涉及我市具体任务,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为我市符合手术条件的老年性白内障患者进行复明手术,对手术费用给予补助,及时手术治疗。
此次白内障手术目标人群为辖区困难家庭(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以及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其他困难人员等)和有居民医保的老年性白内障患者,对符合条件(原则上矫正远视力低于0.3)的100名老年性白内障患者,按照“就近、就急、安全、自愿”的原则(优先保障困难家庭老年性白内障患者),分期分批安排到白内障复明工程定点医院实施手术。
二、资金安排
省级财政为实施复明手术的老年性白内障患者按照每人800元标准予以补助,资金补助到定点医院,主要用于手术患者经医保报销后需个人自付住院费用。手术患者筛查费用由定点医院承担。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营造氛围。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钢城街道、雄关街道、郊区办通过公益广告、公众号、宣传画、宣传栏等,广泛深入开展宣传报道,使社会各界和群众了解项目情况,使符合条件的老年性白内障患者及家属了解项目内容,积极主动接受手术治疗。
(二)开展普查,摸清底数。市民政局、农业农村局、钢城街道、雄关街道、郊区办负责提供全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以及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其他困难人员和有居民医保的老年性白内障患者成员名单。市卫生健康委负责组织各基层医疗机构进行电话初筛,确定老年性白内障患者,并组织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普查,并将患者相关信息上报市卫生健康委汇总备案。定点医疗机构经筛查需要手术治疗的患者,原则上按照视障程度、家庭困难程度、本人身体状况及需求等先后顺序确定,并将接受筛查的患者和需要手术治疗的患者进行统计上报。
(三)确定医院,开展培训。纳入范围的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原则上在定点医疗机构完成,以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市级眼科质控中心要提前做好定点医院白内障复明手术医生、护士、麻醉等相关专业人员培训。
(四)分期手术,做好登记。定点医院按照分期分批原则,通知到每名患者或家属。列入手术计划的老年性白内障患者按时到定点医院实施手术。定点医院要做好手术登记,并上报市卫生健康委,再逐级上报至省卫生健康委。
(五)检查验收,总结评估。11月底完成目标任务,市卫生健康委联合市级眼科质控中心对定点医疗机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和总结评估。
四、责任主体
责任领导:张莉 市政府副市长
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配合单位:钢城街道办事处、雄关街道办事处、郊区工作办公室、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
实施主体:长城医院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人,及时上报联络员,理顺工作机制,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项目任务。
(二)密切配合协作。各单位要统一行动,协调配合,积极开展宣传动员、摸清底数、初筛评估等前期各项工作,并逐级上报省卫生健康委备案。
(三)强化资金管理。省卫生健康委将根据各地手术患者备案情况,会同省财政厅制定资金分配方案。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等相关部门,将省级补助经费按时足额拨付到定点医院,做到专款专用。
(四)加强项目质量管理。市眼科质控中心根据《白内障手术操作规范及质量控制标准(2017年版)》,有计划地对定点医院眼科医护人员进行白内障手术理论和技术操作培训,保证手术人员基本素质过关、技术水平过关,降低手术并发症和术后不良反应,保证手术治疗效果。
(五)加强信息报送。市卫生健康委督促指导定点医院按时、逐例填报项目患者手术信息,保证信息真实、准确、客观,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存在的困难问题。
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实施方案
为全面完成2026年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任务,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对120户持本市《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进行家庭无障碍改造,优先安排一户多残、老残一体等特殊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兼顾各类别残疾人需求,消除困难重度残疾人居家活动、走出家门和融入社会障碍,改善残疾人生活品质、解放残疾人家庭劳力。
按照中国残联关于进一步提高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质量的目录清单内容,个性化实施包括便于残疾人做饭吃饭、独立出行、如厕洗澡、日常生活的灶台矮化、房门加宽、出入口坡化、地面平整硬化、坐便淋浴及扶手加装等残疾人居家生活、出行无障碍急需的相关设施。
二、实施原则
(一)保障基本,分类施策。聚焦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因地制宜推进改造工作,按照保基本、兜底线的原则,根据各类别残疾人的特点、需求与居住环境,充分尊重残疾人家庭意愿,兼顾共性与个性,不搞“一刀切”。
(二)精细管理,加强监督。完善和规范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验收等工作流程,确保工作程序规范,改造方案落实落细,改造质量安全可靠,资金使用合规有效。
三、资金安排
安排中央彩票公益金改造补贴资金42万元,户均补贴资金3500元。
四、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3月-4月)。成立项目管理领导小组,对有无障碍改造需求的残疾人家庭进行入户走访,及时掌握残疾人家庭的无障碍改造现状与实际需求;由各社区(镇)对拟改造人员名单及实际需求进行公示。
(二)采购阶段(5月)。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遴选项目招标代理单位,通过政府采购程序确定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实施单位。
(三)组织实施阶段(6月-9月)。按照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实际需求,组织项目实施单位进行入户施工,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市残联通过入户抽查、电话核查等方式对项目施工进度及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确保施工质量和效果。项目实施结束后,市残联组织相关单位分组入户,采取现场查验、听取项目实施对象意见等方式对改造内容、产品质量、安装质量进行验收。
(四)收尾阶段(10月)。做好项目申报、对象公示、入户验收等资料整理归档工作,并及时录入中国残联无障碍改造项目数据库。
五、责任主体
责任领导:马元永 市政府副市长
牵头单位:市残联
配合单位:雄关街道办公室、钢城街道办公室、郊区工作办公室、市财政局
六、组织保障
(一)精心组织实施。市残联牵头统筹项目全流程实施,针对薄弱环节统筹考虑,加大工作力度,确保项目如期高质量完成。
(二)严格资金监管。严格落实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杜绝挤占、挪用、套取资金问题发生,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严格落实财政预算执行管理要求,项目资金待验收符合标准后再予以支付,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三)健全长效管护。规范建立项目全周期档案,加大无障碍改造成果保护宣传力度,提升群众管护意识与责任自觉,保障设施合规达标、长效运行。
农村水利惠民工程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2026年省级为民实事“农村水利惠民工程”涉及我市具体任务,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在文殊镇塔湾村新建蓄水池1座,容积1.5万立方米,新建蓄水池泵房50平方米,信息化管理房50平方米,配套2台水泵(1用1备),配套“自动砂石过滤器+自动碟片过滤器”、施肥罐、变频控制柜等附属设备,输水干管1090米,改建U80规格渠道100米、600规格涵管65米、聚乙烯65规格管道256米;项目完成后,实施地表水滴灌,配套智能水肥一体化灌溉设备。
二、资金安排
概算总投资430.18万元,通过中央及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省级产业园财政奖补资金、中央及省级水利资金等多渠道筹措。
三、实施步骤
(一)前期工作(1月-3月)。完成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施工图设计审查,同步开展项目招投标工作,确定施工单位。
(二)施工阶段(3月-11月)。扎实推进工程建设,保质保量完成年度建设任务。
(三)验收阶段(12月)。全面完成施工现场清理、周边环境整治恢复及竣工验收各项工作。
四、责任主体
责任领导:张莉 市政府副市长
牵头单位:市水务局
配合单位:郊区工作办公室、文殊镇人民政府
五、组织保障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为民办实事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根据实施方案建立任务清单,进一步细化措施、靠实责任,加强调度、协同推进,把实事办好、好事办实。
(二)加强监督指导。市水务局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及时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各责任单位要克服一切困难,挂图作战、压茬推进。牢固树立“全市一盘棋”思想,主动作为、积极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三)广泛宣传引导。建立宣传联动机制,通过报刊、电视、网络等主流媒体,加大工作成果宣传力度,在相关媒体开展系列宣传和深度报道,鼓励公众参与、监督、配合项目的实施。
职工关心关爱“4个1”活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完成2026年职工关心关爱“4个1”活动任务,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优惠餐活动。重点面向外卖骑手、快递员、货车司机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结合实际情况拓展服务范围,为其提供爱心餐食优惠服务。
(二)职工学历层次提升活动。面向全市工会会员(以工会实名制数据库核验结果为准),且在现用人单位连续工作1年及以上(工作年限计算至2026年9月30日申报截止时间)的一线在职职工。职工通过国家认可的在职学习形式(开放教育、成人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远程教育),在2025年12月15日至2026年8月31日期间取得甘肃省省内院校颁发的、国家承认的大专、本科、研究生学历证书,且所学专业与从事岗位相关,给予一定学费补贴,促进职工学历与技能双提升。
(三)女职工体检补贴活动。面向非公企业女职工、新就业形态女性劳动者、困难女职工等重点群体,提供孕前产后健康体检补贴,补贴名额400名。
(四)受托职工子女补助活动。针对企事业单位职工假期无人看管子女,托管人数200人。
二、资金安排
(一)优惠餐活动。由省总工会统筹安排资金6.15万元,面向全市新就业群体赠送优惠券2.05万份。
(二)职工学历提升活动。运用省总工会统筹安排资金,为全省1万名符合条件的一线职工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学历提升资金补助。每人补助1000元,按照“先申报先得、总额发完即止”的原则实施。
(三)女职工体检补贴活动。总投资16万元,省总工会统筹安排资金4万元,市级财政配套资金12万元,为符合条件的400名女职工每人补贴体检费用400元。
(四)受托职工子女补助活动。由省总工会统筹安排资金4万元,为符合条件的200名职工子女每人补贴托管费用200元。
三、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1月-3月)。研究制定本地区具体实施方案,细化措施。制定分项活动操作细则,明确报名条件、流程及补贴发放要求,通过官网、“陇工惠”APP、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开展宣传。
(二)实施阶段(4月-11月)。精准摸排符合条件的对象,有序推进各项服务落实。
(三)验收总结阶段(12月)。开展自查自评并形成工作报告,并将验收结果报送省总工会。
四、责任主体
责任领导:赵淑敏 市政府副市长
牵头单位:市总工会
五、组织保障
(一)明确职责分工。市总工会牵头统筹各项工作,细化工作措施,推动服务落地,相关部门按职责做好协同配合,合作单位严格遵守协议约定,保障服务质量。
(二)严格资金监管。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要求使用资金,加快资金支付进度,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主动向社会公示资金使用情况,接受群众监督,确保资金运行安全高效。
(三)加强宣传引导。广泛宣传活动政策、实施进展和典型案例,提高职工群众知晓率和参与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职工的良好氛围。
社区儿童友好空间建设实施方案
为全面完成我市承担的1个社区儿童友好空间建设任务,切实提升社区儿童公共服务水平,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在全市范围内选定1个社区建设儿童户外游憩场所,满足儿童游戏、运动、社交等成长需求,提升社区儿童公共服务水平,以“儿童友好”建设赋能社区治理提质增效,促进“社会美好”,助力我市高品质宜居城市建设。
二、资金安排
对我市1个社区友好空间建设项目给予30万元补助资金。结合我市实际,该补助资金由省、市两级财政按1:1比例共同分担,省级、市级财政各承担15万元。补助资金用于防护地面材料的采购、铺设及地上设施的采购、安装。
三、项目内容
(一)项目地址。雄关街道胜利社区胜利二小区。
(二)项目设施。配置组合滑梯、立体攀爬架、秋千、跷跷板、摇摇乐等设施;同步配套设置休闲座椅、照明灯柱等场边设备及安全警示标识。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3月底前)
1.细化方案。市政府妇儿工委办牵头,会同相关责任单位制定我市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时间节点、责任分工。组织开展社区儿童需求调研,充分听取社区居民、家长、儿童、社区工作人员及专业专家的意见建议,确保项目设计贴合实际需求。
2.选址申报。市政府妇儿工委办联合市发展改革委、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林草局、市雄关街道办事处完成项目选址。并向省妇儿工委办完成项目申报,待省级相关责任单位联合评估通过后,开展项目建设工作。
(二)实施阶段(4月-7月)。5月31日前完成项目场地硬化准备工作;7月31日前完成安全地面采购、铺设及地上设施采购、安装。相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对项目实施全过程开展监督、指导,确保项目建设合规、质量达标。
(三)总结验收阶段(8月)。由市政府妇儿工委办牵头,组织相关单位严格按照项目执行标准进行全面综合验收,并报省政府妇儿工委办备案。
(四)交付使用阶段(9月)。项目验收合格后,按属地管理原则交付使用,并做好资产登记与保管工作,确保空间可持续使用、安全有序运行,让社区儿童长期受益。
五、责任主体
责任领导:赵淑敏 市政府副市长
牵头单位:市政府妇儿工委
配合单位:雄关街道办事处、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林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妇联
六、组织保障
(一)明确职责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市政府妇儿工委办牵头负责方案制定、组织协调、社会宣传、督导检查及资金审核结算等具体实施工作。各相关单位依据职责分工,强化协同配合与过程监督,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严格资金监管,规范使用流程。项目专项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封闭运行,严禁截留、挤占或挪用。资金拨付与项目建设进度挂钩,分阶段精准下达。及时向社会公开资金使用及项目建设成效等情况,主动接受各方监督,确保资金使用规范、高效、透明。
(三)强化督促指导,确保工作实效。由市政府妇儿工委办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建立月度督查机制,每月对项目建设进度、工程质量等情况开展实地督查,动态掌握推进情况,及时上报月进展信息,确保项目按时间节点有力有序推进。
(四)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充分运用多种宣传载体,广泛宣传社区儿童友好空间建设的重要意义、建设标准、工作进展及实际成效,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提升群众知晓率和满意度,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儿童友好空间建设的浓厚氛围。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5月12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