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峪关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5-12 09:10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嘉峪关市人民政府

嘉政办发〔202532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嘉峪关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郊区工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在嘉各单位: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57

(此件公开发布)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立法工作计划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立法工作的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2025年市政府立法工作,高质高效完成立法任务,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

1.《嘉峪关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19年公布实施以来,为我市创建文明城市,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创造清洁、优美、文明、宜居的生活和工作环境发挥了积极作用。但由于上位法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101号令)正在修订中,部分条款将有变动,且我市机构改革后,市市容环境卫生总站已不能继续行使《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职能,需要予以修订。经2024年市人大常委会综合评估后,将《条例》确定为2025年地方性法规调研项目,安排市政府开展调研修订工作。市政府决定由原《条例》起草单位市市容环境卫生总站牵头,市城市管理局、市住建局、市房产服务中心等有关单位做好配合工作,于20251030日前完成调研任务,为下一步正式开展修订工作奠定基础。

2.《嘉峪关市节约用水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市人大常委会2025年立法计划调研项目,安排市政府开展调研工作,以充分发挥立法在加强节约用水管理、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实现水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促进全社会节约用水方面的刚性约束作用。市政府决定由市水务局牵头开展调研工作,于20251030日前完成调研任务,为下一步正式开展制定工作奠定基础。

3.市水务局和市容环境卫生总站要立足工作实际,确定专门机构和人员,充分掌握我市节约用水、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等方面面临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积极主动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2个《条例》的调研工作,高质高效完成调研任务。

二、加强政府行政立法工作

1.《嘉峪关市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规章程序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于20173月公布实施。近年来,随着市政府立法工作的纵深推进及2024年《甘肃省政府立法程序规定》的修订,该《规定》中部分内容已不能完全适应当前立法实践及上位法规定,需要予以修订。市政府决定由市司法局牵头,市政府各部门配合,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及时总结立法工作经验,认真学习上级立法工作要求,于今年630日前完成修订任务。

2.《嘉峪关市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于20193月公布施行。近年来,伴随我市城市向南发展进程,原《规定》中划定的“嘉峪关东绕城铁路以西、连霍高速(G30)以北、兰新铁路以东、嘉北工业园区铁路以南”区域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已不能满足现有限制燃放要求。同时,机构改革后原《规定》中部分机构已整合或名称已变更,不能适应当前工作需要,需要予以修订。市政府决定由市公安局牵头,市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积极配合,于今年831日前完成修订工作。

三、相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起草单位要高度重视立法工作,及时牵头成立立法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指导、协调解决法规、规章草案在调研、起草、审查、论证等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按照“任务、时间、组织、责任”四落实的立法要求,拟定具体起草工作计划,细化草案从调研起草到集体决议等程序中的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抽调精兵强将和专业人员成立专门的起草小组,把立法的过程与解决问题的过程统一起来,扎实做好每个环节的工作,高质高效完成起草任务。

(二)充分沟通协调。市司法局要加强对立法项目调研、起草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及时跟进法规、规章草案起草情况,督促相关责任单位按照进度和要求完成立法任务,提前介入立法项目调研、起草工作。各相关单位要服从大局,对发出的法规、规章征求意见稿,要及时组织认真研究,认真负责反馈意见,积极主动参加立法论证会、座谈会等,立足工作实际提出高质量的意见建议。起草单位要认真执行国务院《立法法》和《甘肃省政府立法程序规定》相关要求,定期向市政府汇报草案起草工作进展情况,对立法中涉及的重大、敏感、复杂问题,要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沟通请示汇报。

(三)确保立法质量。起草单位在立法调研、起草过程中,要遵循“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的地方立法原则,立足本市实际,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地方特色,增强制度设计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起草条文要具体、明确。要坚持科学、民主、依法立法,严格遵守法定权限和程序,深入调查研究,总结实践经验,通过公开征求意见、召开基层调研座谈会、征询意见会等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对制度设计中涉及的重要问题,要充分组织论证。

 

附件:《嘉峪关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立法项目

及责任单位

 


附件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立法项目及责任单位

 

2025年市政府立法计划项目4件,其中地方性法规调研项目2政府规章修订项目2件。

一、地方性法规调研项目

1.《嘉峪关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修订)》

责任单位:市市容环境卫生总站

完成时限:20251031日前

2.《嘉峪关市节约用水条例(制定)》

责任单位:市水务局

完成时限:20251031日前

二、政府规章修订项目

1.嘉峪关市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规章程序规定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完成时限:2025630日前

2.《嘉峪关市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规定》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58日印发

完成时限:2025831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