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峪关市落实省政府2025年为民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3-28 11:37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嘉峪关市人民政府

嘉政办发〔202522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嘉峪关市落实省政府2025

为民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郊区工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在嘉各单位:

《嘉峪关市落实省政府2025年为民实事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326

(此件公开发布)

 

嘉峪关市落实省政府2025年为民实事

实施方案

 

实事一:中小学强县中增学位工程实施方案

 

为全面完成中小学强县中增学位工程目标任务,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强县中”项目。通过改善酒钢三中办学薄弱环节,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升办学能力和水平,促进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提高,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接受优质高中教育的美好期盼。

(二)“增学位”项目。省上下达我市扩增学任务1854个,计划通过资源整合和教室功能优化等方式,缓解部分学校办学压力,增加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位2000个。

二、实施内容

(一)“强县中”项目

对酒钢三中校园内13栋建筑物屋顶进行维修加固,原有篮排球场、网球场重新铺设硅PU塑胶场地,维修改造附属设施设备。对校园安全及消防设施进行升级改造新建计算机教室、录播教室,建设教研教学信息化管理平台。

(二)增学位项目

全年计划完成新增义务教育阶段学位2000个,其中

1.明珠学校分校区建设项目。实施室内装修、墙面粉刷、绿化施工及竣工验收等建设内容,购置必需的教学设备。实现新增学位1080个。

2.南市区中学建设项目。实施学校配套设施建设购置必需的教学设备,完成竣工验收。实现新增学位200个。

3.实验小学教学部维修项目。对师范附属学校(原酒钢三中教学点)5800平方米校舍进行防水改造、门窗改造、地下暖气管道更换,配备必要教学设备购置。实现新增学位450个。

4.育才学校校舍维修项目。对原有未使用2500平方米旧校舍进行维修改造包括外走廊改造、卫生间改造及教学设备购置等增加6间教室。实现新增学位270个。

三、资金安排

全年统筹使用省级强县中增学位专项资金3761万元其中,酒钢三中强县中项目安排专项资金2000万元明珠学校分校区建设项目安排专项资金1361万元,南市区中学建设项目安排专项资金200万元,实验小学教学部维修项目安排专项资金160万元,育才学校校维修项目安排专项资金40万元。

四、实施步骤

(一)强县中项目

1.准备阶段(35月)。完成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方案及预算评审,5月初完成招投标并开工建设。

2.实施阶段(511月)。完成校园13栋建筑物维修加固、运动场改造、功能室改造及信息化设备更新改造等建设内容。

3.验收阶段(11月)。11月底前完成项目验收。

(二)增学位项目

1.明珠学校分校区建设项目

1)准备阶段(3月)。全面做好项目材料及人员复工各项准备工作。

2)实施阶段(35月)。完成室内装修及室外工程等建设内容,教学设备采购到位。

3)验收阶段(5月)。计划5月建成并验收。

2.南市区中学建设项目

1)准备阶段(3月)。全面做好项目复工各项准备工作。

2)实施阶段(35月)。完成项目分项验收及运动场等建设内容,教学设备采购到位。

3)验收阶段(5月)。计划5月建成并验收。

3.实验小学教学部维修项目

1)准备阶段(36月)。3月完成实施方案编制,45月完成项目实施方案、预算编制和评审工作,6月底前完成招投标工作。

2)实施阶段(78月)。利用暑期对校舍维修改造全面施工。

3)验收阶段(8月)。8月底完成竣工验收,秋季开学前投入使用。

4.育才学校校舍维修项目

1)准备阶段(36月)。3月完成实施方案编制,45月完成项目实施方案、预算编制和评审工作,6月底前完成招投标工作。

2)实施阶段(78月)。利用暑期对校舍维修改造全面施工。

3)验收阶段(8月)。8月底完成竣工验收,秋季开学前投入使用。

五、责任主体

责任领导:张    市政府副市长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资金监管。按照专项资金管理要求使用好项目资金,确保资金专款专用,积极筹措落实市级各类配套资金。严格经费管理,保证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快资金支付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完善工作机制。认真落实项目审批网报制、责任包抓制、项目进度周报制、项目开工台账制、项目推进通报制、项目竣工销号制等机制,做到责任到人、进度管控。

(三)严格项目管理。严把项目申报审批、资金使用、工程质量等关口,严防基建、物资采购等领域发生腐败问题。项目单位主动向社会公示项目情况,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四)加强宣传引导。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及时报道工程进展情况,积极推广先进典型和先进经验,充分发挥舆论的导向和监督作用,为项目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实事二:支持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

及城镇新增就业实施方案

 

全面完成支持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及城镇新增就业0.6万人的目标任务,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支持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

(一)目标任务

采取省级财政适当补贴、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支持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单位就业,项目实施期限3年。

(二)实施范围

项目人员范围:未就业的甘肃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省内技师学院预备技师班和高级工班毕业生;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愿意在甘肃就业的省内院校新疆、西藏籍少数民族毕业生。省内涉藏地区毕业生可放宽至普通中专学历。本方案中的未就业以未参加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为判断标准。

项目单位范围:我市乡镇教育机构、乡镇卫生机构、街道社区、基层站所等,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十大生态产业相关的国有企业,供销合作社系统社有企业,民营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上述属事业单位性质的,参加项目人员不占事业编制,按临聘人员管理,签订劳动合同。

(三)资金安排

省级财政对聘用的高校毕业生按照每人每月150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补贴,补贴期限3年。

(四)实施步骤

1.征集招聘岗位,审核单位资格(5月底前)。根据实施方案征集单位及岗位,向税务、市场监管、劳动监察等部门函询单位诚信、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及是否有拖欠员工工资行为,严格审核把关。

2.宣传解读政策,发布招聘公告(7月底前)。市人社局根据实施方案宣传解读项目政策,及时发布招聘公告和岗位需求信息,做好项目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3.组织双向对接,分解招聘指标(8月底前)。市人社局组织用人单位和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进行双向对接,召开专场招聘会,同时根据省人社厅下达的目标任务,综合用人单位的数量、规模、招聘高校毕业生人数等因素,向用人单位分解招聘指标。

4.组织培训上岗,拨付补贴资金(10月底前)。双向对接完成后,市人社局督促用人单位及时与招聘的高校毕业生订立劳动合同、开展岗前培训和安排上岗,并建立考核管理台账。市财政局根据市人社局审核提交的招聘人员考核情况、工资报酬发放及社会保险缴纳情况,将生活补贴按月发放至高校毕业生个人银行账户。

(五)责任主体

责任领导:张    市政府副市长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配合单位:钢城街道办事处、雄关街道办事处

(六)组织保障

1.靠实工作责任。到基层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并向市人社局备案,考核按照日常考核、月度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考核内容包括岗位职责履行、专业技能提升、遵守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等情况。到基层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考核结果、签订劳动合同和办理社会保险等情况将作为核发生活补贴的依据。

2.严格政策要求。参与项目的用人单位,必须与高校毕业生订立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按时发放工资报酬;期间允许招聘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层服务项目、脱产研究生等招录(聘)考试。服务期间项目招聘人员的人事档案由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免费代理,在办理户籍手续、职称评定等方面,享受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工作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验;项目期满,与用人单位协商是否留用,未留用的高校毕业生自主择业或创业,项目期不再延长;因用人单位原因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可由符合条件的新用人单位再次招聘进入,继续享受应享未享月数补贴政策。

3.强化督促检查。市人社局负责督促用人单位做好人员管理,严把用人单位资格关、聘用人员条件关;市财政局负责保障聘用人员的生活补贴资金,严把补贴发放审核关,确保各项政策待遇全面落实。

二、城镇新增就业0.6万人

(一)目标任务

全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0.6万人。

(二)实施范围

年满16周岁(含)至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者,通过各类单位招聘录用、从事个体工商户、公益性岗位安置以及灵活就业等渠道,在全市城镇区域内初次就业和失业后实现再就业。

(三)资金安排

通过2025年省财政下达和市级财政预算安排等途径筹集就业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职业技能评价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创业补贴、就业见习补贴、求职创业补贴和就业创业服务补助以及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等支出,促进城镇新增就业。资金使用范围和标准按照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执行。

(四)实施步骤

1.工作调度。市人社局按月对各街道社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度督促,12月底前完成任务。

2.检查验收。12月下旬,市人社局组织开展项目落实情况自查。

(五)责任主体

责任领导:张    市政府副市长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配合单位:钢城街道办事处、雄关街道办事处

(六)完成时限

202512月底。

(七)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市政府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充分发挥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作用,统筹协调推进全市项目实施工作。市人社局按照就业统计指标体系和相关规定,强化对社区业务培训,按月统计调度。各街道办事处严格数据质量管控,积极协调解决存在问题。市财政局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优化资金支出结构,规范管理使用,确保资金运行安全高效。

2.落实就业优先政策。全面贯彻就业优先战略,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就业各项政策措施,着力稳定和扩大就业容量,推进高质量充分就业。认真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甘肃省中长期职业技能培训规划(20182025年)》要求,持续开展重点行业项目化培训,大力推行嵌入式和订单式培训模式,促进培训就业一体化。加强创业政策宣传,进一步激发全社会创业带动就业活力。加强创业孵化载体动态管理,提高创业服务能力。组织开展援企稳岗·服务千企等公共就业服务系列专项活动,促进供需对接匹配,提升公共就业服务质量。

3.抓好重点群体就业。对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重点通过社会招聘、基层就业项目、开发政策性岗位、自主创业、就业见习等多种渠道帮助实现就业。对农民工群体,健全完善省内劳务协作机制,充分发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劳务经纪人作用,广泛搭建线上线下信息平台,提供更多城镇就业岗位和就业机会,扩大就地就近就业规模。对退役军人群体,进一步强化部门协作,加大就业创业支持力度,提升就业创业能力,搭建供需对接平台,扶持就业创业。对就业困难群体,健全完善台账,精准开展一人一档一策就业服务和就业援助,对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实现就业的,运用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4.加强监督检查。市人社局牵头,认真开展检查督查,指导街道、社区依托大就业信息系统,健全完善街道、社区实名制就业台账,确保城镇新增就业人员的身份信息、就业时间、就业状态等记录完整规范、真实准确。严格落实就业统计法规制度,加强数据共享和比对核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错漏信息,提高就业数据统计质量。


实事三:资助困难家庭子女普通高校入学实施方案

 

为做好困难家庭子女普通高校入学资助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对具有甘肃户籍且在甘肃省内参加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并被录取到普通高校本科、专科(高职高专)2025级的困难家庭子女进行学业资助(包括:城乡低保全额保障家庭子女单人户施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高等教育学业。

二、资助标准

(一)录取到普通高校本科的2025级新生一次性补助10000元。

(二)录取到普通高校专科(高职高专)的2025级新生一次性补助8000元。

三、资金安排

学生资助项目经费由省财政和团省委筹集资金予以保障。

四、实施步骤

(一)前期工作(34月)。由团市委牵头研究制定学生资助项目的实施方案。通过嘉峪关新闻、雄关新青年栏目、嘉峪关日报等传统主流媒体和各级团组织新媒体平台向全社会广泛宣传,对接市教育局向参加全国统一高考考生家庭进行全面宣传,让全社会特别是受资助群体知悉惠民政策。

(二)摸底统计(4月底、6月底)。市教育局对参加全国统一高考考生进行信息采集,市民政局和甘肃矿区民政局对市教育局提供的考生信息进行比对,摸底统计资助学生范围及数量。

(三)确定资助对象(78月)

1.全国统一高考结束后,市教育局对具有甘肃户籍且被录取到普通高校本科、专科(高职高专)2025级的学生数量及基本信息分批进行统计,第一批统计对象为录取到普通高校本科的2025级新生,85日前完成统计工作第二批统计对象为录取到普通高校专科(高职高专)的2025级新生,820日前完成统计工作。

2.市民政局和矿区民政局根据市教育局提供的新生名册,与困难家庭信息进行比对,录取到普通高校本科的2025级新生审核比对工作于810日前完成,录取到普通高校专科(高职高专)的2025级新生于825日前完成。

3.团市委根据市民政局和矿区民政局提供的比对结果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后,详细统计学生信息、签订《资助金使用协议》、发放《入学回执单》。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团省委。

通过教育统计、民政比对、团委汇总公示的工作流程,以及初统初核、省级复核的信息审核机制,认真确定资助名单。名单确定后将信息录入困难家庭学生综合服务平台。

(四)发放资助金(89)。团省委根据资助学生名单,统筹财政资金和社会募集资金,按照资助标准,分类分批发放资助金。资助金通过银行直通车的形式直接汇入资助对象专用银行卡账户。录取到普通高校本科的学生于820日前完成资助金发放,录取到普通高校专科(高职高专)的学生于95日前完成资助金发放。

(五)补充发放(9月底前)。在前两批资助金发放完成后,对资助对象再次进行审核,对于因特殊原因未发放资助金的资助对象,经教育、民政、团委等部门审核无误后,于930日前按照资助标准安排补发资助金。

(六)跟踪管理(10月底前)。资助金全部发放完成后,团市委对受助学生进行抽查回访,跟踪掌握资助金到账使用情况。对受资助学生入学情况进行核实,通知受资助学生于1020日前将入学回执单和入学缴费票据寄回户籍所在地团委审核,对于录取后未入学的学生,取消其资助资格,退返资助金。

(七)学子关爱服务(长期)。建立长效扶助机制,多部门联动共同服务受资助学生顺利完成高等教育学业,组织引导受资助学生返乡就业创业。通过困难家庭学生综合服务平台实现对受助学生的现状跟踪和精准服务,并择优纳入甘肃省青年人才库。

五、责任主体

责任领导:王小虎 市委常委、副市长

责任单位:团市委

配合单位:市教育局、市民政局、甘肃矿区民政局

六、保障措施

(一)明确职责分工。由团市委牵头负责,统筹资助工作。市教育局负责2025级入学新生数量及基本信息的统计汇总。市民政局、甘肃矿区民政局负责入学新生与享受低保家庭的比对审核。专项补助资金保障、发放由省级财政和团省委统筹安排。

(二)严格统计数据。市教育局组织全市高中及中职学校,结合普通高校录取时间,及时、准确统计入学学生名单,并报送至市民政局和甘肃矿区民政局。市民政局和甘肃矿区民政局对名单所列人员中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进行比对、审核、统计。团市委做好公示把关,保证资助资金真正用到符合条件的学生身上。团市委、市教育局组织抽查核实受助学生名单及资助资金发放信息,坚决杜绝虚报名单、套取国家资助资金现象发生。

(三)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采取多种宣传形式,使资助政策家喻户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让所有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都能及时享受到政府资助。


实事四:困难家庭老年人白内障复明工程实施方案

 

为做好困难家庭老年人白内障复明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聚焦老年性白内障等眼病防治和低视力康复,结合我市老年人眼健康需求,为15名困难家庭老年性白内障患者进行复明手术,对手术费用给予补助,使符合手术条件的困难家庭老年性白内障患者能得到及时手术治疗。

二、实施范围

此次白内障手术目标人群为全市困难家庭(包括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等)老年性白内障患者。对符合条件(原则上矫正远视力低于0.3)的15名困难家庭老年性白内障患者,按照就近、就急、安全、自愿原则,分期分批安排到白内障复明手术定点医院实施手术。

三、资金安排

按每人1000元标准,由省级财政为实施复明手术的困难家庭老年性白内障患者予以补助。资金补助到定点医院,主要用于手术患者经医保报销后需个人自付住院费用,手术患者筛查费用由定点医院承担。

四、项目内容

(一)手术患者筛选。市卫生健康委对全市困难家庭老年性白内障患者进行全面普查。普查内容主要包括:视功能检查、眼压测量、眼底检查、手术意愿及健康状况了解等。

(二)手术准备及实施。市卫生健康委对于已选定的手术患者,按照就近、就急、安全、自愿的原则,分期分批安排到白内障复明手术定点医院实施手术。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报道(3月底前)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通过公益广告、公众号、宣传画、宣传栏等,广泛深入开展宣传报道,使社会各界和更多基层群众了解项目情况,使困难家庭老年性白内障患者及家属了解项目内容,积极主动接受手术治疗。

(二)普查摸底(4月中旬)市民政局、农业农村局负责提供全市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名单。市卫生健康委负责组织各基层医疗机构进行电话初筛,确定困难老年性白内障患者对象,并组织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普查,并将患者相关信息汇总备案。定点医疗机构经筛查需要手术治疗的患者,原则上按照视障程度、家庭困难程度、本人身体状况及需求等先后顺序确定,并将接受筛查的患者和需要手术治疗的患者进行统计上报。

(三)业务培训(4月底前)纳入项目支持的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原则上在本地区县级医疗机构内完成,以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市级眼科质控中心提前做好定点医院白内障复明手术医生、护士、麻醉等相关专业人员培训。 

(四)分批手术10月底前)定点医院按照分期分批原则,通知到每名患者或家属。列入手术计划的困难家庭老年性白内障患者按时到定点医院实施手术。定点医院要做好手术登记,并上报市卫生健康委,再逐级上报至省卫生健康委。

(五)检查验收11月底前)市卫生健康委对定点医疗机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和总结评估。

六、责任主体

责任领导:张    市政府副市长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相关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市卫生健康委要强化业务培训指导,按月调度核查,及时审核汇总数据。

(二)做好患者筛查。相关单位积极开展宣传动员、摸清底数、初筛评估等困难家庭老年性白内障患者筛查工作,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做好筛查方案上报省卫生健康委备案等相关工作。

(三)强化资金管理。省卫生健康委将根据各地手术患者备案情况,会同省财政厅制定资金分配方案。市财政、市卫生健康委等相关部门,将省级补助经费按时足额拨付到定点医院,做到专款专用。

(四)保证手术效果。市眼科质控中心根据《白内障手术操作规范及质量控制标准(2017年版)》,有计划地对定点医院眼科医护人员进行白内障手术理论和技术操作培训,保证手术人员基本素质过关、技术水平过关,降低手术并发症和术后不良反应,保证手术治疗效果。

(五)加强信息报送。市卫生健康委督促指导定点医院按时、逐例填报项目患者手术信息,保证信息真实、准确、客观。


实事五: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和残疾人

日间照料服务省级示范中心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为全面完成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和残疾人日间照料服务省级示范中心建设确定的目标任务,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

(一)目标任务

84户持有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有需求的本市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进行无障碍改造,优先安排一户多残、老残一体等特殊困难残疾人家庭,兼顾各类别残疾人需求,可适当对其他有需求的残疾人家庭进行无障碍改造,消除困难残疾人居家活动、走出家门和融入社会障碍,改善残疾人生活品质、解放残疾人家庭劳力。

(二)改造内容和方式

1.改造内容。按照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实际需求,个性化改造包括便于残疾人做饭吃饭、独立出行、如厕洗澡、日常生活的灶台矮化、房门加宽、出入口坡化、地面平整硬化、坐便淋浴及扶手加装等残疾人居家无障碍急需的相关设施,以及中国残联关于进一步提高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质量的目录清单涉及的内容。

2.改造方式。根据残疾人特点和个性化需求,将配置辅助器具与实施无障碍设施改造相结合,科学确定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内容,采用集中改造的方式进行改造;通过政府采购的方式,按照内控制度规定程序选定有资质的承接服务机构,采购无障碍设施设备发放安装到残疾人家庭。

(三)资金安排

项目总投资29.4万元,中央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21万元,市级财政统筹拨付8.4万元。

(四)实施步骤

1.前期准备阶段(23月)。成立项目管理领导小组,对有无障碍改造需求的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进行入户走访,及时掌握重度残疾人家庭的无障碍改造现状与实际需求;对拟改造人员名单及实际需求进行公示,并由各社区(镇村)将《2025年嘉峪关市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名单》报市残联。

2.项目采购阶段(4月)。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以及重度残疾人个性化需求改造原则,遴选项目招标代理单位,通过政府采购程序确定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实施单位。

3.组织实施阶段(58月)。按照重度残疾人家庭实际需求,组织项目实施单位进行入户施工,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市残联通过入户抽查、电话核查等方式对项目施工进度及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确保施工质量和效果。

4.评估验收阶段(9月)。市残联组织相关单位分组入户,采取现场查验、听取项目实施对象意见等方式对改造内容、产品质量、安装质量进行验收,验收完成后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为项目进行绩效评估。市残联将改造户项目实施前后的照片数据,项目申报、对象公示、资金核拨、入户验收等资料进行整理,形成完整的档案资料;按照中国残联项目库的统一要求,对改造户信息进行再次核查确认和规范录入,做好接受检查核查准备。市残联对年度改造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查找薄弱环节和不足方面,明确下一步工作重点和任务措施;同时,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及社会各界喜闻乐见的方式,做好项目实施经验、受益典型家庭的社会宣传,提高项目群众满意度和社会影响力。

(五)责任主体

责任领导:马元永  市政府副市长

责任单位:市残联

配合单位:雄关街道办公室、钢城街道办公室、郊区工作办公室、市财政局

(六)保障措施

1.精心组织实施。成立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管理领导小组,针对薄弱环节统筹考虑,加大工作力度,确保项目如期高质量完成。

2.严格资金监管。市残联会同财政、审计、郊区办、街道办等有关部门加强项目资金监督和使用,按照资金封闭运行管理的要求和本单位相关财务管理规定,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严格落实财政预算执行管理要求,加快项目执行和资金支出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完善推进机制。市残联加强工作调度和现场指导,严把项目申报审批、资金使用、工程质量等关口,做到责任到人、目标明确、进度可控、报告及时。

二、残疾人日间照料服务省级示范中心建设

(一)目标任务

对我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进行提升改造,进一步优化完善设施设备、服务功能、服务项目等标准条件,创建省级示范中心,推进残疾人日间照料服务标准化建设、规范化管理、优质化服务。

(二)改造提升标准

1.功能设置。根据服务对象特点和开展的服务项目,合理设置服务功能区域,包括多功能活动室(1+N)、医疗保健室、康复训练室、心理疏导室、休息室、就餐配餐室、辅助性就业工坊(2个以上)等。

2.设施设备。配备满足运动功能训练、生活自理能力训练、劳动能力训练、社交能力训练等要求的基本设施、设备和工具。

3.安全及无障碍。充分考虑环境、建筑、消防等安全因素及无障碍设施,科学合理的进行改造提升,便于残疾人出入,远离环境污染和易燃易爆等危险源,有户外活动场地,过道宽度应能保证使用轮椅或辅助行走工具时通畅。

(三)资金安排

省级财政安排补助资金30万元。

(四)实施步骤

1.准备阶段(3月)。制定我市实施方案,协调落实市级配套资金,进一步摸清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硬件设施及运行情况。

2.实施阶段(48月)。按照建设标准、任务要求,完成项目设计、审查备案及提升改造等工作。加强工作指导检查,及时研究解决项目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

3.项目运营及评估阶段(9底前)。市残联督促示范中心投入运营、规范开展服务,制定评估验收方案,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自查自评,由相关部门组成评估验收组,通过查阅台账、现场查看、综合评价等方式,对项目建设质量、设施配套、服务功能以及资金使用管理等情况进行评估验收。

(五)责任主体

责任领导:马元永  市政府副市长

责任单位:市残联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六)保障措施

1.明确职责分工。市残联负责项目的统筹协调、推进督促及项目建设,抓好工作落实,研究解决问题;市财政局负责项目建设所需资金拨付。

2.严格资金监管。加强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杜绝挤占、挪用、套取资金问题,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严格落实财政预算执行管理要求,项目资金待验收符合标准后再予以支付。

3.强化督促检查。市残联加强现场跟踪指导,及时协调解决困难,督促项目按计划推进,定期向市政府和省残联报告工作进展。


实事六:乡村全民健身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为全面完成乡村全民健身提升工程确定的目标任务,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为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多元的健身和健康需求,加快构建高水平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在符合条件的省级和美乡村、乡村建设示范村建设2个乡村全民健身提升工程,推进普惠性场地设施建设,保障全民健身设施器材使用的安全性。

二、实施内容

在新城镇中沟村建设1个标准篮球场(含场地硬化)、2张乒乓球台、10件健身器材。文殊镇河口村建设1个标准篮球场(含场地硬化)、2张乒乓球台、1张棋牌桌。

三、资金安排

项目总投资约20万元,通过省级体育彩票公益金支持建设。

四、进度计划

(一)前期工作(34月)。完成项目现场调研、招投标、合同签订、施工联络会等工作。

(二)施工阶段(56月)。按照招标内容有序推进施工,全面完成器材安装、地面硬化、健身器材巡检维保等工作。

(三)验收阶段(7月底)。组织施工单位、器材接收单位及属地管理进行工程验收后投入使用。

五、责任主体

责任领导:王晋婷  市政府副市长

责任单位:市体育局

配合单位:郊区工作办公室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体育局牵头成立项目专班,全力推进项目建设进度,加强与属地管理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沟通,倒排工期,加大对项目进度和施工质量的督查,确保各项目有序推进,按时完工投入使用。

(二)严格资金监管。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要求使用好项目资金,确保专款专用。严格落实财政预算执行管理要求,加强跟踪督导,严格按规定使用资金,按项目计划进行建设,按设计要求组织实施,按时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加强协调督导。相关单位积极协调解决遇到的难点,严格按照设计实施方案,定期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加大对建设项目的督查力度,严把质量关,使该项目真正起到花钱少、见效快、群众满意度高的效果。


实事七: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关心关爱行动项目实施方案

 

为全面完成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关心关爱行动确定的目标任务,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开展200名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专项综合互助保障暨送健康活动,赠送互助保障保险和体检1次。

(二)开展工会驿站·骑手之家联建活动,联合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嘉峪关分公司在全市已具备条件的5个工会驿站投放智能换电设备。

二、资金安排

(一)省总工会安排资金10.4万元,用于200名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专项综合互助保障暨送健康活动。

(二)省财政统筹安排资金2.5万元,省总工会安排资金22.5万元,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安排资金50万元,用于工会驿站·骑手之家联建活动,进行换电设备购置、安装调试与后续运营维护。

三、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3月)。市总工会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任务清单、推进举措、完成时限等,做好项目筹备工作。积极建立定期报告制度,加强定期会商、跟踪督办、实地调研等,确保项目进度可靠、账实相符。

(二)实施阶段(48月)。一是按照省总工会制定的体检计划,市总工会对200名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进行名单摸排、名额分配和组织体检,确保于8月底完成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专项综合互助保障的赠送和体检项目顺利完成。二是市总工会联合中国铁塔嘉峪关分公司对工会驿站·骑手之家驿站选址的科学性和可行性进行实地调研,督促中国铁塔嘉峪关分公司按进度计划购置换电设备、安装调试与运营维护,市总工会负责驿站内部的设施配备和改造升级,确保工会驿站·骑手之家联建项目于8月底前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

(三)验收阶段(9底前)。市总工会在市政府指导下开展自查自评,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评估验收并形成工作报告。评估验收不达标的,限期整改,并将验收结果报送省总工会。

四、责任主体

责任领导:王小虎  市委常委、副市长

责任单位:市总工会

配合单位: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嘉峪关分公司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常态化深入推进新业态群体服务关爱机制,精准精细暖新举措,赋能新业态就业群体。认真制定工作计划,加强统筹协调,配强工作力量,协同组织实施,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

(二)严格资金监管。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要求使用好项目资金,确保专款专用。严格落实财政预算执行管理要求,加强跟踪督导,严格按规定使用资金,按项目计划进行建设,按设计要求组织实施,按时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加强协调督导。推动建立完善政府指导、工会主抓、企业参与、社会协同的工作格局,合力推动工作,全力确保目标任务按期完成。市总工会将主动向社会公示项目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实事八:适龄女童HPV疫苗接种实施方案

 

为全面完成适龄女童HPV疫苗接种确定的目标任务,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知情、自愿、补贴原则,对全市800名无HPV疫苗接种史且无接种禁忌的具有甘肃学籍或户籍初一、初二女童(201191201391日出生)进行HPV疫苗2剂次补助接种。

二、疫苗选择

按照HPV疫苗适用范围和保基本原则,可使用国产二价HPV疫苗,家长也可以自主选择其他HPV疫苗。疫苗由省疾控中心配合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甘肃省非免疫规划疫苗阳光采购实施方案》要求进行集中价格谈判,市疾控中心在平台上进行线上交易。

三、资金安排

按照180/人(接种2剂,包含疫苗采购费、接种服务费、冷链仓储运输费)标准,以不超过疫苗总费用为限实施定额补助(差额部分由受种者家长或监护人自付)。补助经费14.4万元,

省级财政拨付7.2万元,市级财政配套7.2万元。

四、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24月)

1.宣传动员。市卫生健康委、市疾控中心、市教育局、市妇联和接种单位、学校共同做好HPV疫苗接种知识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市卫生健康委、疾控中心组织专家宣传HPV疫苗接种等宫颈癌防治健康科普知识,及时解疑释惑,回应社会关切。

2.摸底登记。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疾控中心组织学校于310日前完成在校初一、初二年级女学生疫苗接种需求摸底统计,由教育局汇总统计,于315日前将汇总表通报市妇儿工委办、市卫生健康委、疾控中心。市疾控中心根据应接种的学校数、学生数以及本市居住的省内户籍其他女童等信息,合理划分疫苗接种单位,商市教育局共同制定详细接种计划。

3.疫苗采购。市疾控中心根据教育局摸底情况,制定HPV疫苗需求计划,进行采购和结算。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应按疾控中心采购订单配送HPV疫苗至指定地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规定,加强疫苗采购、分发、储存、运输和使用,确保疫苗质量安全、疫苗信息全程可追溯。

(二)项目实施阶段(511月)

疫苗接种由学校所在辖区接种单位负责,且全部在接种单位开展。原则上531日前完成首剂次接种,并按照06月的程序尽早完成第2剂次接种。接种单位安排好接种时间,医疗机构做好医疗保障工作。

1.知情告知。市教育局督促学校将《HPV疫苗接种知情同意书》发放给学生和家长(监护人),由学生家长(监护人)签署知情同意书。学校通过致家长的一封信、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将各班级具体接种时间、接种地点和疫苗接种要求等相关注意事项,逐一告知每名学生和家长(监护人)。

2.核实接种对象。接种时,受种者需提供预防接种证及身份证或户口登记簿,由学生监护人或委托人携带《HPV疫苗接种知情同意书》陪同并按接种流程完成接种。如为委托人,需由家长或监护人出具委托书。接种单位工作人员应查验受种者信息,确认是否为接种对象。

3.规范接种实施。接种单位工作人员要严格疫苗扫码出入库,做到三查七对一验证,确认受种者、预防接种证和疫苗信息一致后,实施扫码接种。接种操作严格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2023版)》要求开展,接种后打印预防接种凭证。

4.做好应急预案及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AEFI)处置。市卫生健康委制定医疗救治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开通绿色救治通道,做好医疗保障。接种单位应建立应对突发事件处置预案以及开展相关培训。

(三)总结评估阶段(12月)

由市疾控中心将HPV疫苗接种数据、工作情况按照时间节点报至市政府妇儿工委办、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做好分析评估。同时,按照省政府妇儿工委要求,报省疾控部门。市妇儿工委办分别于725日、1225日前向省妇儿工委报告上半年、当年疫苗接种情况。

五、责任主体

责任领导:王小虎  市委常委、副市长

责任单位:市政府妇儿工委

配合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

六、保障措施

(一)明确职责分工。市政府妇儿工委牵头负责项目实施。市财政局负责资金的筹集及拨付。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医疗保障、社会宣传等,做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与处置。疾控中心负责疫苗采购、冷链管理、接种实施、技术指导、人员培训、科普宣传、接种随访等、资金结算。市教育局指导学校做好宣传动员、摸底登记、接种信息对接、学生组织等工作。市妇联负责向广大家庭宣传宫颈癌防控知识,做好宣传引导等工作。市市场监管局负责依法加强疫苗流通环节的质量监督管理。

(二)强化协同联动。项目实施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落实省政府为民实事的重要意义,凝聚共识,认真履责,加强沟通交流,实施周调度、月通报制度,严格把控项目质量,及时掌握工作进度,协调解决困难问题,形成合力,推动我市800名疫苗接种任务顺利完成,切实为呵护我市女童身体健康发挥积极作用。

(三)严格资金监管。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和挪用。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及受益女童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实事九:农村水利惠民工程实施方案

 

为全面完成农村水利惠民工程确定的目标任务,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在新城镇横沟村新建小微型调蓄设施2座,总容积10. 15立方米,其中,1#蓄水池设计容积4.5万立方米,引水渠15米,节制闸1座。2#蓄水池设计容积5.65万立方米,梯形输水渠40米,单开分水闸2座,引水渠35米,单开分水闸1

二、资金安排

项目总投资553.36万元,其中省级资金200万元,中央及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53.36万元。

三、实施步骤

(一)前期工作(3月底前)。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报告等前期工作,取得立项批复。

(二)组织实施(49月)。加强项目组织管理,保障项目按计划进度顺利实施,确保如期完成全部建设内容。

(三)竣工验收(9月底前)。做好项目资料整编和验收工作,验收通过后投入使用。

四、责任主体

责任领导:王晋婷  市政府副市长

责任单位:市水务局

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郊区工作办公室

五、组织保障

(一)落实主体责任。相关单位根据实施方案建立任务清单,进一步细化措施、靠实责任,加强调度、协同推进,把实事办好、好事办实。

(二)加强监督指导。牵头单位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及时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实施单位要克服一切困难,挂图作战、压茬推进。配合单位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主动作为、积极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三)广泛宣传引导。通过报刊、电视、网络等主流媒体,加大工作成果宣传力度,在相关媒体开展系列宣传和深度报道,鼓励公众参与、监督、配合项目的实施。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3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