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严肃规范有关工作的通知
嘉政办发〔2020〕60号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严肃规范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郊区工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在嘉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市政府议事效率,确保市政府常务会议规范有序召开。按照省政府有关通知和市政府工作规则,现就进一步严肃规范市政府常务会议组织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工作程序。
各部门、单位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事项,应先期向市政府分管领导汇报。提请政府研究前,要根据上级政策精神和市政府分管领导意见,对有关事项进行深入研究,全面了解掌握背景情况,提出明确意见和可行方案,经班子集体讨论、审核把关后供市政府决策参考,不得含糊其辞、语焉不详。请示文件形成后,要按《市政府重大决策程序》要求认真履行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等会前程序,确保上报事项符合上级政策规定和我市实际。涉及多个部门的跨领域、跨行业、跨系统的请示事项,由牵头单位负责统筹,协商一致后方可上报。要坚持权责明晰,摒弃一点小事都要请示报告,看似讲规矩、实则不担当的错误做法,坚决杜绝推诿赛责、上交矛盾等情况。
二、明确工作责任。
各部门、各单位要明确内设机构职责,上报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的事项,统一由办公室负责协调联系和审核把关。各部门办公室要认真履行职责,协调业务科室按要求准备上会材料并严格审核把关。议题汇报材料要言之有物,突出重点,聚焦要点,在规定时限内汇报。材料印刷要符合常务会议议题印制规范。目前,各部门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议题的汇报材料只有起草过程和文件框架,没有实质内容的情况比较普遍,是下一步要纠正的重点,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本通知印发后,我办有关常务会议的事项,只通过各部门办公室进行通知和协调,不再直接对接各部门业务科室。
三、提高议题质量。
各部门、各单位制定的政策性文件要紧密结合我市实际,不得照抄照搬上级文件。中央、省上文件没有明确规定的,不再制定配套文件。文件篇幅和字数要符合中央有关精文简会的要求,部署某领域重要工作的文稿一般不超过6000字;部署专项工作或具体任务的文稿一般不超过4000字;综合报告控制在5000字以内,专项报告控制在3000字以内;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文件一般不超过3000字;简报不超过1500字,对情况复杂、确有要详细报告的有关内容可以通过附件反映。要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和有关文件规定,杜绝越级向市委行文以及不履行办文程序直接向市委、市政府领导个人报送请示报告,报告夹带请示事项,多头请示等违反行文规则的问题。上述要求是中央基层减负和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明确要求,各部门务必严格执行。
四、严格会议纪律。
参加市政府常务会议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因故不能参加的,应提前履行请假手续,未经同意不得由他人代替参会。进入会场自觉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遵守会场纪律。除议题汇报单位可带一名工作人员外,其他参会单位不带随员,与议题无关的人员不得随意进入会场。对市政府常务会议印发的学习资料和审议材料,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市政府领导在会上的发言,未经同意,不得随意转达、扩散。对标有“会后收回”字样的文件,会后退还会议工作人员。
五、抓好会后落实。
市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事项必须坚决贯彻执行,如确需变更,须提请市政府决定。拟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文件,须在会议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印发;有重大修改意见需要协调的,须在会议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印发。需提交市委常委会议审议的,须在会议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按要求备齐相关材料并呈送市政府分管领导审核签字,遇有特殊紧急事项,要即时办理。各部门、各单位办公室要加强统筹调,建立请示事项专人联络机制,及时掌握请示事项办理进度,按要求抓好落实。对推诿扯皮或拖延不办、敷衍赛责以及长时间不反馈办理情况和结果的,给与通报批评,并限期办理落实;造成重大损失和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责任。
以上事项,先提醒后执纪,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严格执行,并将落实情况于7月10前以正式文件报市政府办公室综合科。(联系人:刘晓莹 联系电话:6328480)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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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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