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峪关市市属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2-22 19:22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嘉峪关市人民政府

 

 

嘉政发〔202024号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嘉峪关市市属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

经济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郊区工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在嘉各单位:

《嘉峪关市市属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

2020416

(此件公开发布)

 

嘉峪关市市属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

经济的工作方案

 

为推进市属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市属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提出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国有企业改革的决策部署,以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为导向,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加速国有资本与各类社会资本有机结合,引进各类社会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革,稳妥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进一步提升资本价值创造力,激发国有企业活力,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循序渐进,稳步发展。尊重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把引资本与转机制结合起来,把产权多元化与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结合起来,有计划、有步骤、有组织,分类、分层推进市属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

(二)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坚持依法依规操作,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规定,严格履行决策审批程序,切实加强交易监管,确保信息公开、规则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强化交易主体和交易过程监管,防止暗箱操作、低价贱卖、利益输送、化公为私、逃废债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三)市场运作,保护权益。以保护产权、维护契约、统一市场、平等交换、公平竞争、有效监管为基本导向,切实保护混合所有制企业出资人的产权权益,调动各类资本参与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积极性,建立健全混合所有制经济市场化运作机制,以市场化手段优化产权配置,提升产权价值。

(四)宜改则改,稳妥推进。坚持因业施策、因企施策,宜独则独、宜控则控、宜参则参,不搞拉郎配,一企一策,成熟一个推进一个,确保改革规范有序进行。同时,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确保企业生产经营稳定,通过资本的有效融合,促进企业健康、持续发展。

三、主要措施

(一)重点推进主业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商业类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对竞争性国有企业,以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放大国有资本功能、提高国有资本配置和运行效率为目标,根据企业发展需要,通过股改上市、增资扩股、产权转让、合资新设、出资入股、股权收购等多种方式,积极引入其他国有资本或各类非国有资本,实施公司制、股份制改革,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确定具体股权比例,市属国有资本可以相对控股,也可以参股,按照市场规则有序进退。

(二)稳步实施公益类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对提供公共产品及服务的公益类国有企业,要以强化公益服务功能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为主要目标,通过购买服务、约定回报、特许经营、委托代理等方式,鼓励非国有企业参与经营,促进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实施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公益类国有企业国有资本必须保持国有控股地位,保证公益性功能的有效发挥。

(三)积极推进子公司层面混合所有制改革。积极推进市属国有二级企业引入非国有资本,加快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商业模式创新,实现股权多元化,优化股权结构,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除有特殊规定或承担特定功能的重要子公司外,其他竞争性领域允许非国有资本控股和国有股权有序进退。

(四)探索在集团公司层面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在国家有明确规定的特定领域,坚持国有资本控股,形成合理的治理结构和市场化经营机制;在其他领域,鼓励通过整体上市、并购重组、发行可转债等方式,逐步调整国有股权比例,积极引入各类投资者,形成股权结构多元、股东行为规范、内部约束有效、运行高效灵活的经营机制。

(五)鼓励各类资本参与混合所有制改革。有序吸收外资参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鼓励外资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合资合作。鼓励国有企业通过投资入股、联合投资、并购重组等方式,与非国有企业进行股权融合、战略合作、资源整合;鼓励具备条件的非公有制资本和产权明晰的集体资本经济实体通过出资入股、收购股权、认购可转债、股权置换等多种方式,参与市属国有企业改制重组或增资扩股以及企业经营管理和项目投资,可以货币出资,或以实物、股权、土地使用权、专利权、以及其他生产要素作价入股。

(六)探索实行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坚持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原则,通过试点稳妥推进员工持股。员工持股主要采取增资扩股、出资新设等方式,优先支持人才资本和技术要素贡献占比较高的企业开展试点,最大持股总量不能超过国家和省上的相关要求。支持对企业经营业绩和持续发展有直接或较大影响的科研技术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等持股。

(七)鼓励国有资本以多种方式入股非国有企业。鼓励国有企业围绕主业产业链,在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战略性产业以及能够发挥主业优势的重点领域,与非国有企业进行股权融合、战略合作、资源整合,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支持国有企业按市场化原则设立股权投资基金,以国有资本为引导,多渠道、多形式吸纳非国有资本,重点投向重要支柱产业、重大公共项目和重要民生工程,根据战略需求促进国有资本有序进退;鼓励有条件的国有企业吸引非国有资本发起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投资运营具有前瞻性、战略性、创新性的产业项目,发挥产业投资基金在全市产业转型升级中的引领作用。

四、健全混合所有制企业治理机制

(一)确立企业市场主体地位。依法明确混合所有制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独立市场主体地位。股东不得干预企业日常运营,确保企业治理规范、激励约束机制到位。落实董事会对经理层成员等高级经营管理人员选聘、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等职权,维护企业真正的市场主体地位。

(二)健全混合所有制企业现代企业制度。混合所有制企业要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明晰产权,同股同权,依法保护各类股东权益。根据混合所有制企业股权结构合理设置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充分发挥董事会的决策作用,监事会的监督作用,经理层的经营管理作用,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按章程行权,对资本监管,靠市场选人,依规则运行,努力形成定位清晰、权责对等、运转协调、制衡有效的现代企业治理结构。

(三)推行混合所有制企业职业经理人制度。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建立市场化选人用人和激励约束机制,通过市场促进企业经营管理者市场化、职业化发展。职业经理人实行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按照市场化原则决定薪酬,可以采取多种方式探索中长期激励机制。严格职业经理人任期管理和绩效考核,并建立退出机制。

(四)加强混合所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在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中的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将企业党建工作写入公司章程。坚持党的建设与企业改革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及工作机构同步设置、党组织负责人及党务工作人员同步配备、党的工作同步开展,着力把党的政治优势与现代企业制度有机融合、组织体系与法人治理结构有机融合,推动混合所有制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五、依法合规操作

市属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包括制订改革方案、履行决策程序、开展清产核资审计和评估工作、实施产权交易、办理变更登记等主要环节。

(一)制订改革方案和履行决策程序。市属国有企业做好改革必要性与可行性研究,制订改革方案。同时,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企业内部管理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后,上报市政府国资委审批,重点市属国有企业改制后国有资本不再控股的,由市政府国资委审核后报市政府批准。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进行。

(二)开展清产核资审计和评估工作。市属国有企业混改方案获得批准后,混改相关部门组织开展清产核资、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等工作,严格按规定流程公开选聘符合条件的中介机构,规范实施财务审计、资产评估工作,按规定公示审计、评估结果,并履行审计、评估结果备案或核准手续。管理层拟参股的,管理人员应予回避。改制为非国有绝对控股的企业,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企业法定代表人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经市政府批准的混改资产评估项目,由市政府国资委办理核准手续;经市政府国资委批准的混改资产评估项目,由市政府国资委办理备案手续。

(三)实施产权交易和变更登记。做好产权交易准备工作,所有混改项目全部实施进场交易,完成产权交割。产权转让时,首次挂牌价格不得低于评估结果。当交易价格低于评估结果的90%时,应当暂停交易,在获得相关产权转让批准机构同意后方可继续进行。采用合资合作、收购兼并等其他方式时,应依据评估结果,综合考虑企业实际需求和各类市场因素,合理确定交易价格;存在溢价或折价的,要有充分的依据。企业是办理变更登记的责任主体,市政府国资委指导、监督企业做好国有产权、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六、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由市政府国资委负责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组织领导,严格规范、明确责任,做好把关定向、配套落实、审核批准、纠偏提醒等工作。市政府国资委要及时跟踪改革进展,科学设立指标体系,加强对改革成效的考核评估,推广改革经验,重大问题及时上报。

(二)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市属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必须妥善解决好历史遗留问题,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解决企业办社会职能、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厂办大集体改革等问题。

(三)抓好试点示范。尊重基层首创,坚持试点先行,选择具备条件、基础较好的企业先行先试,推出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范例,及时总结推广,发挥示范效应。与企业协商,确定一批条件成熟的企业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依法依规、稳妥推进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工作进程,确保试点工作取得成效。

(四)扎实有效推进改革。市属国有企业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进一步提高服务效能,优化工作流程,加大政策支持。市属国有企业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增强改革实效;市政府国资委要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杜绝国有资产流失和损害非国有经济权益,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有序开展。要大力加强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舆论宣传,正确引导、积极营造有利于市属国有企业改革的舆论环境。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4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