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第三批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及其材料目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2-22 19:22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政府办公室

 

嘉政办发〔202016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公布第三批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及其

材料目录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郊区工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在嘉各单位:

为深入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我市第三批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及相关材料目录予以公布。

各相关单位要全面落实“放管服”改革总体部署和告如承诺制试点工作具体要求,及时将承诺事项目录、承诺书范本在部门网站、办事大厅或窗口同时进行公示。凡实行告知承诺制办理,可由承诺书直接代替证明材料的,不得再要求申请人提交;有特殊规定,承诺后需要延期提交的,要在告知书中明确说明,并实行容缺受理。各相关单位要认真配合告知承诺制事项承办单位,做好承诺事项核查工作。

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着力提高行政效率,精简办事流程,压缩办事时限,最大限度利企便民,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要扎实推进“最多跑一趟”改革措施落地生根,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政务服务。

 

附件:嘉峪关市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及其材料目录(第三批)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221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嘉峪关市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及其材料目录

(第三批)

序号

承办单位

可承诺制办理
事项名称

可承诺制办理
事项子项名称

证明材料

实施方式

可选择

必须
提供

1

嘉峪关市人社局

供养亲属抚恤金申领

工亡职工配偶未再婚证明

可自行选择用承诺书代替或继续提交证明

 

工亡职工供养亲属健在证明

可自行选择用承诺书代替或继续提交证明

 

在校学生提供学校就读证明

可自行选择用承诺书代替或继续提交证明

 

2

集体合同报送审查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可自行选择用承诺书代替或继续提交证明

 

工会社团法人证明材料

可自行选择用承诺书代替或继续提交证明

 

3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注销登记

出国()定居证明

可自行选择用承诺书代替或继续提交证明

 

4

嘉峪关市人社局

办理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抚恤金核定

供养直系亲属与死者关系证明

可自行选择用承诺书代替或继续提交证明

 

5

办理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支付核定

死亡证明材料

可自行选择用承诺书代替或继续提交证明

 

6

嘉峪关市司法局

申请兼职律师执业

申请兼职律师执业

在校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从事法学教育、研究工作的从业证明

可自行选择用承诺书代替或继续提交证明

 

7

取得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台湾居民在大陆从事律师执业

取得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台湾居民在大陆从事律师执业的

台湾居民身份证明

可自行选择用承诺书代替或继续提交证明

 

8

嘉峪关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

已聘用或者拟聘用驾驶人员的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

可自行选择用承诺书代替或继续提交证明

 

9

县内客运业户开业、增项经营许可

已聘用或者拟聘用驾驶人员的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

可自行选择用承诺书代替或继续提交证明

 

10

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

拟聘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的,应当提交拟聘用承诺书,承诺期限不得超过1年;已聘用的应当提交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以及驾驶证及其复印件。

可自行选择用承诺书代替或继续提交证明

 

11

道路货运经营许可

已聘用或者拟聘用驾驶人员的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

可自行选择用承诺书代替或继续提交证明

 

12

出租汽车经营许可

聘用或者拟聘用驾驶员从业资格证

可自行选择用承诺书代替或继续提交证明

 

13

嘉峪关公积金中心

公积金贷款

购买现房申请公积金贷款

房产部门出具的家庭房产信息调查表

可自行选择用承诺书代替或继续提交证明

 

14

棚户区安置房申请公积金贷款

房产部门出具的家庭房产信息调查表

可自行选择用承诺书代替或继续提交证明

 

15

“商转公”申请公积金贷款

房产部门出具的家庭房产信息调查表

可自行选择用承诺书代替或继续提交证明

 

16

 

 

 

 

 

嘉峪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食品小作坊生产登记证

 

食品小作坊生产登记证核发

《营业执照》或者《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可自行选择用承诺书代替或继续提交证明

 

市场主体及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可自行选择用承诺书代替或继续提交证明

 

场地住所证明(房屋产权证明或者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可自行选择用承诺书代替或继续提交证明

 

17

食品小作坊生产登记证延续

《营业执照》或者《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可自行选择用承诺书代替或继续提交证明

 

市场主体及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可自行选择用承诺书代替或继续提交证明

 

场地住所证明(房屋产权证明或者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可自行选择用承诺书代替或继续提交证明

 

18

食品小作坊生产登记证变更

《营业执照》或者《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可自行选择用承诺书代替或继续提交证明

 

市场主体及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可自行选择用承诺书代替或继续提交证明

 

场地住所证明(房屋产权证明或者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可自行选择用承诺书代替或继续提交证明

 

19

嘉峪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食品小摊点经营登记

 

食品小摊点经营登记核发

《营业执照》或者《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可自行选择用承诺书代替或继续提交证明

 

市场主体及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可自行选择用承诺书代替或继续提交证明

 

场地住所证明(房屋产权证明或者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限固定市场)

可自行选择用承诺书代替或继续提交证明

 

20

食品小摊点经营登记变更

《营业执照》或者《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可自行选择用承诺书代替或继续提交证明

 

20

嘉峪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食品小摊点经营登记

 

食品小摊点经营登记变更

市场主体及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可自行选择用承诺书代替或继续提交证明

 

场地住所证明(房屋产权证明或者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限固定市场)

可自行选择用承诺书代替或继续提交证明

 

21

食品小摊点经营登记补办

《营业执照》或者《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可自行选择用承诺书代替或继续提交证明

 

市场主体及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可自行选择用承诺书代替或继续提交证明

 

场地住所证明(房屋产权证明或者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限固定市场)

可自行选择用承诺书代替或继续提交证明

 

22

嘉峪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食品小经营店经营登记

 

食品小经营店经营登记核发

《营业执照》或者《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可自行选择用承诺书代替或继续提交证明

 

市场主体及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可自行选择用承诺书代替或继续提交证明

 

场地住所证明(房屋产权证明或者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限固定市场)

可自行选择用承诺书代替或继续提交证明

 

23

嘉峪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食品小经营店经营登记

 

食品小经营店经营登记延续

《营业执照》或者《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可自行选择用承诺书代替或继续提交证明

 

市场主体及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可自行选择用承诺书代替或继续提交证明

 

场地住所证明(房屋产权证明或者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限固定市场)

可自行选择用承诺书代替或继续提交证明

 

24

食品小经营店经营登记变更(需要现场核查)

《营业执照》或者《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可自行选择用承诺书代替或继续提交证明

 

市场主体及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可自行选择用承诺书代替或继续提交证明

 

场地住所证明(房屋产权证明或者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限固定市场)

可自行选择用承诺书代替或继续提交证明

 

25

嘉峪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食品小经营店经营登记

食品小经营店经营登记变更(不需要现场核查)

《营业执照》或者《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可自行选择用承诺书代替或继续提交证明

 

市场主体及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可自行选择用承诺书代替或继续提交证明

 

场地住所证明(房屋产权证明或者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限固定市场)

可自行选择用承诺书代替或继续提交证明

 

26

嘉峪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公司设立登记

住所使用证明

可自行选择用承诺书代替或继续提交证明

 

27

公司变更登记

住所使用证明

可自行选择用承诺书代替或继续提交证明

 

28

分公司设立登记

住所使用证明

可自行选择用承诺书代替或继续提交证明

 

29

分公司变更登记

住所使用证明

可自行选择用承诺书代替或继续提交证明

 

30

嘉峪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非公司企业法人开业登记

住所使用证明

可自行选择用承诺书代替或继续提交证明

 

31

非公司企业法人变更登记

住所使用证明

可自行选择用承诺书代替或继续提交证明

 

32

营业单位及非法人分支机构开业登记

住所使用证明

可自行选择用承诺书代替或继续提交证明

 

33

营业单位及非法人分支机构变更登记

住所使用证明

可自行选择用承诺书代替或继续提交证明

 

34

个人独资企业开业

住所使用证明

可自行选择用承诺书代替或继续提交证明

 

35

个人独资企业变更

住所使用证明

可自行选择用承诺书代替或继续提交证明

 

36

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设立

住所使用证明

可自行选择用承诺书代替或继续提交证明

 

37

嘉峪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变更

住所使用证明

可自行选择用承诺书代替或继续提交证明

 

38

合伙企业设立

住所使用证明

可自行选择用承诺书代替或继续提交证明

 

39

合伙企业变更

住所使用证明

可自行选择用承诺书代替或继续提交证明

 

40

合伙企业分支机构设立

住所使用证明

可自行选择用承诺书代替或继续提交证明

 

41

合伙企业分支机构变更

住所使用证明

可自行选择用承诺书代替或继续提交证明

 

42

嘉峪关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广告经营资格证明

可自行选择用承诺书代替或继续提交证明

 

户外广告设施设置位置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明

可自行选择用承诺书代替或继续提交证明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2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