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峪关市5G通信网络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2-22 19:22 浏览次数:

 

 

 

嘉政办发〔20207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嘉峪关市5G通信网络建设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郊区工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在嘉各单位:

《嘉峪关市5G通信网络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67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120

(此件公开发布)

嘉峪关市5G通信网络建设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网络强国战略实施纲要》,加快建设高速、移动、安全、泛在的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推进我市数字经济发展,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5G通信网建设发展的意见》,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实现5G网络走在全省前列为目标,加快5G网络建设步伐,推动4G5G的平滑演进及规模组网,逐步实现城乡5G网络全覆盖。

二、主要任务

(一)加快推进5G网络建设

1.加强重点部署。加快机场、车站等重要交通枢纽,广场、景区、政府会议中心、政务服务中心、酒钢集团公司、中核四四生活区等热点区域的5G网络部署。(牵头单位:中国铁塔嘉峪关分公司、中国电信嘉峪关分公司、中国移动嘉峪关分公司、中国联通嘉峪关分公司、甘肃广电网络嘉峪关分公司;配合单位:市工信局、市住建局、交通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各相关单位)

2.强化应用导向。优先在中国电信嘉峪关分公司、中国移动嘉峪关分公司、中国联通嘉峪关分公司、甘肃省广电网络嘉峪关分公司的主要营业厅及学校、银行、医院、工业园区等区域部署5G网络,拓展5G网络在工业互联网、文化旅游、城市综合治理、智慧物流、远程医疗、远程教育、应急指挥、车联网等重点领域的应用推广,强化网络与应用的协调发展,促进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升级。(牵头单位:中国铁塔嘉峪关分公司、中国电信嘉峪关分公司、中国移动嘉峪关分公司、中国联通嘉峪关分公司、甘肃广电网络嘉峪关分公司;配合单位:各相关单位)

3.推动连片覆盖。推动全市主要的行政文化商业核心区域进5G规模组网建设,在2020年实现中心城区5G网络的连续覆盖。(牵头单位:中国铁塔嘉峪关分公司、中国电信嘉峪关分公司、中国移动嘉峪关分公司、中国联通嘉峪关分公司、甘肃广电网络嘉峪关分公司;配合单位:各相关单位)

4.完善站址规划。编制《嘉峪关市公众移动通信5G基站站址布局专项规划(20202023年)》,推动通信专项规划成果纳入全市城乡发展总体规划。(牵头单位:中国铁塔嘉峪关分公司;配合单位: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各通信运营商)

(二)推进公共资源开放共享

1.推进公共设施及附属资源开放。加大公共设施及附属设施开放力度,免费开放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机构等所属公共设施资源以及城市道路、绿化带、公共绿地、公园广场、公交站台、校园、机场、客运站场等公共场所和设施,支持5G及通信网配套设施建设。(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市工信局;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卫健委、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市交通局、市林草局、市文旅局、机场公司、车务段中国铁塔嘉峪关分公司等相关单位)

2.推进社会杆塔资源开放。在确保功能、保障安全、美观统一的前提下,积极推动路灯杆、电线杆、交通信号杆、视频监控杆等社会杆塔资源开放,全面支持5G基站规模部署。大力推广以一杆多用,共建共享,综合复用为理念的智慧灯杆,从道路新建、城市更新改造两个方面着手推广,完成5G多功能杆应用部署。(牵头单位:市工信局;配合单位:市住建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交通局、中国铁塔嘉峪关分公司等相关单位)

3.推进建筑外墙天面等资源开放。支持利用住宅建筑、公共建筑、商业建筑等建筑的附属设施开展5G通信网建设,加大居民住宅等场地资源开放力度,确保5G网络深度覆盖。(牵头单位:市住建局;配合单位:市工信局、中国铁塔嘉峪关分公司、中国电信嘉峪关分公司、中国移动嘉峪关分公司、中国联通嘉峪关分公司、甘肃广电网络嘉峪关分公司等相关单位

(三)推动基础设施统筹建设

落实信息基础设施纳入市政设施范畴。推动信息基础设施在基站新建、改(扩)建时与建筑主体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市住建局、市工信局、市交通局、中国铁塔嘉峪关分公司、中国电信嘉峪关分公司、中国移动嘉峪关分公司、中国联通嘉峪关分公司、甘肃广电网络嘉峪关分公司等相关单位

(四)推动基站直供电改造

支持开展通信网直供电改造,根据全市站址的用电需求情况,分批对存量站点进行电力扩容和直供电改造,对具备条件的存量转供电基站三年内分批改造为直供电基站。对专变供电的基站,在征得专变单位同意后,安装独立计费电表,由供电部门直接抄表收费。对符合条件的5G基站用电,按省上相关规定执行,降低企业用电成本。(牵头单位:中国铁塔嘉峪关分公司;配合单位:国家电网嘉峪关分公司、甘肃嘉恒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嘉峪关分公司、中国移动嘉峪关分公司、中国联通嘉峪关分公司、甘肃广电网络嘉峪关分公司等相关单位)

三、保障措施

(一)成立协调推进领导小组

成立嘉峪关市5G通信网络建设协调推进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长:邓曙光  副市长

副组长:阮    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中核四〇四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市政府外事办公室主任

张孝祖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委网信办主任

刘鸿博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安维国  市工信局局长

  员:胡亚良  市发改委副主任

张曙东  市工信局二级调研员

    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宋文君  市住建局副局长

    市应急管理局执法监察支队支队长

宋相周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市教育局副局长

    市文旅局副局长

曹华林  市公安局副局长

    市林草局二级调研员

宋克俊  市交通局三级调研员

赵光泽  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副局长

闫玉林  市计划生育协会专职副会长

郭军旗  市体育局副局长

武军斌  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 

蒲吉俊  市科协二级调研员

刘长发  市郊区党工委书记、郊区工作办公室主任 

    雄关街道党工委副书记、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建林  钢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中国移动嘉峪关分公司总经理

    中国电信嘉峪关分公司总经理

    中国联通嘉峪关分公司总经理

    甘肃广电网络嘉峪关分公司总经理

裴晓磊  中国铁塔嘉峪关分公司总经理

    甘肃嘉恒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李学庆  国家电网嘉峪关分公司总经理

    嘉峪关市机场公司航管中心负责人

温国锋  嘉峪关市车务段副段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工信局,办公室主任由安维国同志兼任。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化,由接任工作的领导替补,不另行文。

(二)加大督办力度。5G网络建设中需开放的公共资源和直供电改造、电力扩容进行清单制管理,嘉峪关市5G通信网络建设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组织实地督查,确保5G网络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对工作进展缓慢、推进不力、工作滞后的部门和各企业单位进行重点通报,加大问题整改督办力度;对公共资源开放的进度情况进行通报,督促存在问题的公共资源点进行整改,对于因客观原因暂不能开放的公共资源点,相关主管单位需进行书面说明;相关单位要免除没有政策依据的收费项目,减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单位在资源使用、施工管理、设备维护等方面的费用支出;对影响全局的重点难点问题和重点场所、重点单位,提请市政府协调解决。(牵头单位:市工信局;配合单位:各相关单位)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部门、各通信运营企业要多渠道多形式广泛开展宣传,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5G网络建设和应用发展的良好氛围;宣传普及5G通信技术,消除公众关于基站辐射、环保和健康等有关疑虑,奠定良好的5G应用推广群众基础。对涉及居民小区、学校等新建基站,要提前做好宣传工作。在所有敏感区域的新建基站正式投入运行时,由铁塔公司联合各通信运营商对基站信息进行公示,同时制作并悬挂通信基站电磁场强公示栏。(牵头单位:中国铁塔嘉峪关分公司、中国电信嘉峪关分公司、中国移动嘉峪关分公司、中国联通嘉峪关分公司、甘肃广电网络嘉峪关分公司;配合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科协、市雄关街道办事处、市钢城街道办事处、市郊区工作办公室)

(四)加大保护力度。各相关部门应加大执法力度,认真履行信息基础设施保护职责,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加大对偷盗、破坏信息基础设施和恶意阻挠施工行为的执法力度,解决因5G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受阻、基础设施遭到破坏的问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企业依法从事的信息基础设施设置、建设和维护,不得非法拆除、强行关停、损坏依法设置的信息基础设施。(牵头单位:市工信局;配合单位: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城管执法局、中国铁塔嘉峪关分公司、中国电信嘉峪关分公司、中国移动嘉峪关分公司、中国联通嘉峪关分公司、甘肃广电网络嘉峪关分公司)

(五)加大统筹力度。结合5G组网铁塔、基站、管线、局端布局需求,坚持5G通信网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标准,缩短5G通信网建设涉及的规划、土地、环保、无线电、管线敷设等行政审批周期,精简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间。推进通信基础设施行业内外的共建共享,集中报批,集中管理,推动多塔合一多杆合一,实现资源利用最大化,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牵头单位:市工信局;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国家电网嘉峪关分公司、甘肃嘉恒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塔嘉峪关市分公司、中国电信嘉峪关分公司、中国移动嘉峪关分公司、中国联通嘉峪关分公司、甘肃广电网络嘉峪关分公司)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1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