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峪关市十八里沟口黄金堆浸废碴环境安全整治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2-22 16:38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嘉峪关市人民政府

各区,市政府各部门,在嘉各单位:

《嘉峪关市十八里沟口黄金堆浸废碴环境安全整治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430

(此件公开发布)

 

嘉峪关市十八里沟口黄金堆浸废碴

环境安全整治方案

    

为确保甘肃省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问题中十八里沟堆存的历史遗留选金堆浸废碴未进行环境安全整治问题按期完成,对标国家行业污染控制技术规范,制定本方案。

一、整改目标

完成十八里沟堆存的历史遗留选金堆浸废碴环境问题的调查与评价工作,编制《嘉峪关市十八里沟口黄金堆浸废碴环境安全整治调查评价报告》、《嘉峪关市十八里沟口黄金堆浸废碴环境安全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制定完成《嘉峪关市十八里沟口黄金堆浸废碴环境安全整治工程施工图设计》、《嘉峪关市十八里沟口黄金堆浸废碴矿山植被修复治理方案》,提交相关附件及工程预算等工作。完成十八里沟口黄金堆浸废碴环境安全整治工作,彻底解决黄金堆浸废碴存在重金属及氰化物的污染隐患得到治理,确保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得到有效治理与恢复,全面保障下游农业与农村良好的生态环境。

二、时间进度安排

(一)前期工作阶段(2019415日至620日)

完成矿山环境安全问题调查与评价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和施工设计方案。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9621日至1231日)

完成地表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的治理工程,地形地貌景观与土地资源的破坏问题得到治理与恢复。

(三)实施验收阶段(2020110日至131日)

2020131日前,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验收,将整改完成情况上报嘉峪关市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督察整改办公室,及时向社会公开整治相关信息。

三、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为确保整改工作任务按期完成,成立市十八里沟口黄金堆浸废碴环境安全整治领导小组。

  长: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赵宝毅  副市长

  员: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许万勤  市财政局局长

鱼新科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赵淑敏  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市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自然资源局,刘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市自然资源局负责综合协调十八里沟地质灾害防治并实施黄金堆浸废碴环境安全整治工作;

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堆浸废碴的监测认定,配合自然资源局完成整治工作,全程提供环境整治技术指导;

市财政局负责十八里沟口黄金堆浸废碴治理资金保障工作;

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十八里沟口黄金堆浸废碴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工作;

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黑山区域文物保护管理工作:

市林业和草原局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做好十八里沟口生态环境修复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各责任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牢固树立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靠实主体责任,明确具体任务,完善推进措施,严格按进度,按节点抓好推动工作,确保按期完成中央环保督查反馈意见的整改任务。

(二)主动密切配合,增强大局意识。此项工作涉及多个部门,任务相互交叉,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要主动作为加强协调,相关单位要增强大局意识,密切配合,齐心协力,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抓好落实。

(三)强化跟踪问效,推动工作落实。紧紧围绕推进生态环境整改问题落实情况,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强化责任到人,分工明确,齐抓共管,同步开展各项整治工作。同时,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对责任追究、取得成效、经验做法、机制建立等方面及时公开报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4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