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峪关市全面开展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市政府各部门,在嘉各单位:
《嘉峪关市全面开展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嘉峪关市全面开展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
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做好我市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全面、真实、科学地反映全市资产负债状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和地方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45号)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全省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的通知》(甘政办发〔2018〕191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充分认识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的重要意义
资产负债核算是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编制资产负债表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加快建立国家统一的经济核算制度的要求,是统计系统三大改革任务之一。编制资产负债表,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企业、政府、住户等常驻机构部门所拥有资产负债的规模、结构以及部门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可以全面摸清我市资产“家底”,了解我市资产负债的总量与结构,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生产要素等资源配置提供基础数据,对提高宏观调控的科学性有效性、完善发展成果考核评价体系、把握经济变化趋势等具有重要意义。
二、准确把握核算内容和编制方法
(一)核算内容
资产负债核算的对象为我市所有常驻机构单位。核算的内容是常驻机构拥有的资产、负债和资产净值,以及我市常驻机构单位与非常驻机构单位之间的债权债务(详见附件1)。
(二)编制方法
根据《中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2016)》,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以国家统计局制定的《资产负债表编制制度》为具体技术操作指南。根据基础资料的获取情况,可采用直接法或间接法获取数据。直接法是指搜集现有会计、统计和部门行政记录资料,从而获得相关资产和负债总量及结构数据,直接进行核算。间接法是指对于基础数据不全或缺失的部分,选择合适的相关指标,间接进行科学推算。
三、时间安排和数据使用
(一)时间安排
我市资产负债表按年度编制,分步骤实施。按照国家统计局统一部署,2019年编制2017年度资产负债表,以后年度以此类推,每年编制对应年度(即前推两年)的资产负债表。各相关部门于每年的6月底前报市统计局,市统计局于当年8月底前报省统计局。
2019年,我市开始试编2017年资产负债表。2020年以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资料为基础,正式编制2018年资产负债表,以后年度按此类推。
(二)数据使用
资产负债表编制技术复杂、核算结果敏感、社会关注度高,应按照审慎原则,在起步阶段,核算结果先供内部使用,成熟后经省统计局同意再对外发布。统计部门要加强对资产负债表的宣传和解读,加强舆情监测、跟踪社会反响,及时引导舆论。
四、职责分工
编制资产负债表的基础资料主要来源于各相关部门的年度统计资料、财务资料和行政记录(详见附件2)。各相关部门要在现有资料的基础上,积极完善部门统计、会计报表制度,将编制资产负债表所需项目指标逐步纳入常规统计调查内容,对现有资料不能满足的,开展补充性调查,不断夯实核算基础,确保编表所需资料齐备。
市统计局负责编制全市资产负债表并按时上报省统计局。主要负责提供经济普查资料、规模以上工业、资质以内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业和餐饮业、房地产开发业、规模以上服务业等企业年报资料,国民生产总值(GDP)核算资料,资金流量核算资料。用于非金融性企业部门、金融机构、广义政府部门、住户部门的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和构筑物、机器和设备、培育性生物资源、知识产权产品)、存货、合约、租约、许可和商誉等非金融资产核算。
国家统计局嘉峪关调查队负责提供价格资料、住户调查资料,主要用于住户部门的房屋和构筑物、机器和设备、培育性生物资源等非金融资产核算。
市民政局负责提供社会组织(包括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资产负债表基础资料。主要用于非金融企业部门、金融机构部门、广义政府部门的非金融资产中的存货核算。
市财政局、市政府国资委负责提供国有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财政拨款的民间非营利组织资产负债资料、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资料、地方政府债务资料、国有企业资产负债基础资料。主要用于非金融部门、金融机构部门、广义政府部门的非金融资产(主要指房屋和构筑类固定资产中的存货核算)。
市人社局负责提供社会保障收入、支出、运营资料。主要用于广义政府部门和住户部门的社会保险基金权益核算。
市自然资源局负责提供不动产统一登记汇总资料。主要用于非金融企业部门、金融机构部门、广义政府部门、住户部门的房屋和构筑物类(包括土地资源储备、无形资源、房屋交易等)、知识产品产权(包括矿藏勘探)等固定资产核算。
市住建局、房管局负责提供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投资资料和住房交易资料。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投资资料主要用于非金融企业部门、金融机构部门、广义政府部门、住户部门的固定资产核算。住房交易资料主要用于住户部门、广义政府部门的房屋和构筑物、机器和设备、培育性生物资源等非金融资产项目核算。
人民银行嘉峪关市中心支行负责提供货币、信货资料,资金存量资料,债券资料,银行、信托、银行理财产品的资产负债资料。主要用于非金融企业部门、金融机构部门、广义政府部门和住户部门的通货、存款、贷款(含小额贷款)、股权和投资基金份额债务性证券、金融衍生品、国际储备及其他金融资产和负债的核算。
市税务局负责提供分门类汇总的企业资产折旧、摊销情况资料,国内分行业增值税、营业税资料。主要用于推算非金融企业部门的各行业房屋和构筑物所占比重以及合约、租约、许可和商誉等占资产中的比重。
市银保监分局负责提供银行业资产负债资料、保险业资产负债资料和保险资产管理业务资料。主要用于非金融企业部门、金融机构部门、广义政府部门和住户部门的存货、通货、存款、贷款、金融衍生品及其他的金融资产和负债核算。
市科技局负责提供科技统计年度数据资料。主要用于非金融企业部门、金融机构部门、广义政府部门、住户部门的机械和设备、培育性生物资源和知识产权产品核算。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提供交通基础设施年度统计资料。主要用于非金融企业部门、金融机构部门、广义政府部门、住户部门的固定资产存货核算。
市水务局负责提供水利统计年报资料。主要用于非金融企业部门、广义政府部门、住户部门的固定资产存货核算。
若国家统计局后续出台的地方资产负债核算实施方案中所需资料有调整,各资料来源部门还需提供附件2中没有列明的相关数据资料,确保按时完成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
五、保障措施
编制所需资料涉及部门多、指标多、数据多、责任重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保障经费、统筹实施,加强人员培训、保障人员力量,积极做好编制工作,确保按期完成资产负债表编制任务。
(一)落实工作责任。各部门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指定专人负责,严格执行三级审核制度,上报数据必须层层审核把关,由各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方可上报。
(二)建立部门联系人制度。各部门于收到文件10个工作日内,将资产负债工作指定联系人、联系电话报市统计局备案。
(三)建立基础数据台账。遵守统计法律法规,各相关部门建立资产负债核算基础数据台账,切实加强统计数据全过程质量控制,确保核算数据真实可靠。
(四)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统计部门定时通报各单位资料提交情况,对虚报、瞒报、上报不及时、数据资料提供不完整的单位进行汇总通报,确保按期保质完成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
附件:1.甘肃省资产负债表基本表
2.编制资产负债表所需基础资料来源表
附件1
甘肃省资产负债表基本表
机 构 部 门
指 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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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金融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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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机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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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义政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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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户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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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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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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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资产
(一)非金融资产
1.固定资产
1.1房屋和构筑物
1.2机器和设备
1.3培育性生物资源
1.4知识产权产品
2.存货
3.合约、租约、许可和商誉等
(二)金融资产
1.通货
2.存款
3.贷款
4.股权和投资基金份额
5.债务性证券
6.保险准备金和社会保险基金权益
7.金融衍生品
8.国际储备
9.其他
二、负债
1.通货
2.存款
3.贷款
4.股权和投资基金份额
5.债务性证券
6.保险准备金和社会保险基金权益
7.金融衍生品
8.国际储备
9.其他
三、资产净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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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金融资产”和“负债”中的“其他”包括企业应收及应付款等。
附件2
编制资产负债表所需基础资料来源表
部 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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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 料 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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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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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普查资料,规模以上工业、资质以内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开发业、规模以上服务业等企业年报资料,国民生产总值(GDP)核算资料,资金流量核算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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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嘉峪关调查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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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资料,住户调查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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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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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组织(包括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资产负债表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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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市政府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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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财政拨款的民间非营利组织资产负债资料、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资料、地方政府债务资料;国有企业资产负债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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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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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收人、支出、运营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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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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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统一登记汇总统计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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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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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投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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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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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交易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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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银行嘉峪关市中心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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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信货资料,资金存量资料,债券资料,银行、信托、银行理财产品的资产负债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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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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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行业门类汇总的企业资产折旧、摊销情况资料,国内分行业增值税、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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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关银保监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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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业资产负债资料;保险业资产负债资料,保险资产管理业务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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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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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统计年度数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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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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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基础设施年度统计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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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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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统计年报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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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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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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