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峪关市防灾减灾“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嘉政办发〔2018〕14号
各区,市政府各部门,在嘉各单位:
《嘉峪关市防灾减灾“十三五”规划》已经市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嘉峪关市防灾减灾“十三五”规划
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和谐稳定,是衡量执政党领导力、检验政府执行力、评判国家动员力、彰显民族凝聚力的一个重要方面。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动全市“十三五”时期综合防灾减灾救灾事业发展,提高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根据《国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6-2020年)》和《甘肃省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6-2020年)》,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现状与形势
(一)“十二五”时期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成效。
“十二五”期间,我市防灾减灾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群众防灾减灾意识普遍提高,灾害监测预警预报系统全面建立,灾害应急救援快速有效,灾害损失明显下降。
1.防灾减灾管理指挥系统运作更加顺畅。我市成立各级减灾委员会,初步建立了集灾情监测、预警、评估和应急救助于一体的指挥系统,进一步加强了防灾减灾综合协调联动机制,建立了市区镇村四级灾害信息员队伍,通过省厅下拨、政府采购等手段不断丰富我市救灾物资,联合我市各减灾委成员单位,提高救灾信息传播,达到资源共享。
2.灾害预测预警水平明显提升。进一步提高我市汛期洪涝、年季洪涝趋势预报准确率,农业生物灾害专业测报点覆盖率;加强短临地震预报、中长期地震趋势预报地震监测、重大地质灾害监测自动化、防治管理信息化和预警预报精细化;建成并应用“嘉峪关惠农信息手机报”平台和12316短彩信服务平台即时发布农业预警信息492条。
3.防灾减灾能力进一步增强。公安、消防、交通、电力、卫生等专业的综合灾害救助力量不断增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和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工作进一步规范;防汛工程建设分步实施,城市防汛体系不断完善;城市道路和市政管网改造持续推进;新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设施抗震设防有效加强;建立了森林防火、动植物疫病防控物资储备库3个,开展应急演练12次。
4.应急救援体系反映快速有效。进一步完善了市区镇村四级自然灾害应急预案,以公安消防部队为主体的应急救援队伍快速发展,灾民生活救助快速有效,妥善安排冬春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5.群众灾害意识普遍提高。稳步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加大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教育,广大群众的自救互救能力明显提高。
6.自然灾害损失明显减少。大力开展灾害隐患排查,因灾伤亡人数和经济损失明显下降。
(二)“十三五”时期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形势。
“十三五”时期,是新常态下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时期,是提高我市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新阶段,对我市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要求也会越来越高。我市地处祁连山西段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近年来,短时大风降雨天气时有发生,特殊的地理位置和气候条件,给我市城乡建设抗震防灾与应急处置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一是我市气候变化较大,各类自然灾害发生几率增大,局部强降雨引发的洪涝等地质灾害和地震风险增加。自然灾害时空分布可能出现新变化,更具突发性、异常性和不可预见性,社会公共安全面临新的挑战。二是城乡基层防灾减灾存在短板。市政公用设施抗灾能力参差不齐,灾后应急救灾保障能力需进一步提高,城市防汛工程和雨水导排系统还需完善,城镇市政公用设施抗震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避免次生灾害。三是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有待完善,部门之前协作机制需进一步健全。四是自然灾害风险管理、工程防御、信息化建设、物资储备、应急装备等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存在不足,灾害统筹协调、应对处置能力有待提高。五是防灾减灾救灾宣传教育长效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公众防灾减灾意识和能力需进一步提高,社会力量和市场机制作用发挥不够,灾害保险还处于起步阶段。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主线,全面落实《国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6-2020年)》、《甘肃省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6-2020年)》,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正确处理防灾减灾救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常态减灾与非常态救灾相统一,推动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着力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新阶段相适应的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全面提升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力保障我市经济社会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
(二)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协调发展。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遵循自然规律,加强重要领域的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通过减轻灾害风险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2.预防为主,综合减灾。加强自然灾害监测预警、风险评估、工程防御、宣传教育等预防工作,坚持防灾抗灾救灾过程有机统一,综合运用各类资源和多种手段,统筹推进各领域、全过程的灾害管理工作。
3.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趋势,统筹谋划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优先解决防灾减灾救灾领域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推进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
4.依法应对,科学减灾。坚持法治思维,依法行政,将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纳入法制轨道,提高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水平,把科技应用作为全面提升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水平的重要支撑。
5.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坚持政府在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和市场机制的重要作用,强化政府与社会协同配合,增强防灾减灾救灾合力。
(三)规划目标。
1.进一步健全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全市各级防灾减灾法规政策体系,将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明显增强。
2.进一步提高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全市救灾物资储备库,建立市区镇村四级救灾物资储备网络,完善自然灾害救助内容,争取在2020年新创建10个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全市每个城乡社区至少有1名灾害信息员。
3.建立多灾种预警和信息发布平台。全市乡镇灾情报送系统开通率达到100%,灾害预警信息发布的准确性、时效性和社会公众知晓率进一步提高。
4.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防灾减灾意识。防灾减灾知识在大中小学生和社会公众中的普及率显著提高。持续推进防灾减灾文化建设,不断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软实力。
三、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完善防灾减灾救灾政策制度。
结合我市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实际,根据国家及甘肃省防灾减灾救灾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我市防灾减灾救灾制度规范。加强自然灾害监测预警预报、灾害防御、应急准备、紧急救援、转移安置、生活救助、医疗救治、恢复重建等环节的制度建设,统筹推进相关制度的修订与完善工作。加强对各类防灾减灾救灾预案的制定和修订工作,健全和完善我市自然灾害总体和专项应急预案,不断完善覆盖市区镇村四级的防灾减灾救灾预案体系。加强灾害管理、救灾物资、救灾装备等政策制度和标准制定、修订工作,全面推进森林保险、洋葱价格保险、能繁母猪保险及奶牛保险、农村家庭财产综合保险和日光温室大棚保险工作,不断提高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水平。
(二)进一步建立健全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
进一步强化各级减灾部门的统筹协调职能,全面细化减灾委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建立由市减灾委统一协调、分级负责、各涉灾部门协同应对的防灾减灾救灾管理体制,完善涉灾部门协同配合、上下联动、社会参与、分工合作的防灾减灾救灾机制。进一步强化各级部门的防灾减灾救灾责任意识,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风险防范能力和应急决策水平。建立健全防灾减灾救灾各个环节的协同联动机制和责任体系,加强市区镇村四级自然灾害救助体系之间的衔接,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自然灾害救助预案体系。健全市区镇村四级自然灾害应急指挥系统,为市、镇两级民政救灾人员配备北斗手持报灾终端设备。建立健全部门联动、救援力量调配、物资储备调运等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提高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反应能力。建立灾后救助、灾损评估、恢复重建与社会动员等长效机制。完善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生活保障、物资装备等方面的财政投入机制,健全恢复重建资金筹措和应急征用补偿等机制。完善自然灾害监测预警预报和群测群防机制,健全灾害监测预警、灾害风险、灾害损失、救援救助、资源环境、人口、房屋、基础设施、经济社会等综合防灾减灾信息资源的获取和共享机制。
(三)进一步加强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与风险防范能力建设。
初步建成土壤盐渍化和沙漠化专业监测网、崩塌、不稳定斜坡、泥石流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建立健全应急反应系统、地质灾害空间信息系统。加强灾害监测预警空白区域监测网站建设,推进我市频发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提高自然灾害风险的早期识别能力。加强自然灾害预报预警和信息共享与发布能力建设。对我市山洪灾害市级预警平台进行改造升级(云平台),通过建立云数据处理平台,整合水利普查数据、遥感数据等。加强防震减灾示范学校建设,对学校选址周边的交通、能源、地质、环境、气象等外部条件进行安全评测,完善学校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和应急抢险设备。扩充应急队伍总量,优化应急队伍结构,完善应急队伍管理。加强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开展应急救援和防灾避险演练,提高城乡基层人员防灾减灾意识和临灾避险能力。
加快市区镇村四级综合灾情和救灾信息报送与服务网络平台建设,逐步实现全市综合灾情和救灾信息共享并统一发布,乡镇灾情上报系统开通率达到100%,提高灾情信息报送与服务的全面性、及时性、准确性和规范性。开展全市重点区域各类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和减灾能力普查。深入推进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建设市区镇村四级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数据库,形成支撑全市自然灾害风险管理的全要素数据资源体系。推进自然灾害风险信息应用,完善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价指标体系和技术方法,开展对重大建设项目的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试点工作。
(四)进一步加强灾害应急处置与恢复重建能力建设。
加强灾害评估、卫生救援、应急救助等专业队伍建设,完善以军队、武警部队为突击力量,以公安消防等专业救援队伍为骨干力量,以应急救援队伍、社会应急救援队伍为辅助力量,以专家智库为决策支撑的灾害应急处置力量体系。积极争取国家投入,逐步配齐市区镇村必备的救灾装备。完善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及运行机制,提升救灾物资储备调运信息化管理水平。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物价水平,继续完善灾害救助政策、调整救灾补助标准。建立健全灾后恢复重建评估制度和重大项目听证制度,加强灾区恢复重建需求评估、重建规划、技术保障、政策支持等工作。将城乡居民住房恢复重建摆在突出和优先位置,坚持科学重建、民生优先,重视受灾群众心理援助以及社会关系恢复重建工作,加快恢复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有效提升灾后恢复重建能力和水平。加强红十字会专业救援队伍建设,到2020年市红十字会至少建立1支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确保应急运输车辆,做到应急救援队伍、资金、物资、设备和技术保障到位。
(五)进一步加强工程防灾减灾能力建设。
加强防汛抗旱、防震抗震、防寒抗冻、防沙治沙、森林防火、草原防火、病虫害防治、野生动物疫源防控等防灾减灾骨干工程建设,提高自然灾害工程防御能力。加强对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灾害防御能力评估工作,实施公共基础设施安全加固工程,重点提升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重大建设工程和输油输气工程的抗灾能力和设防水平。提升交通基础设施抗灾能力,加强中小河流治理和病险水库加固、土壤盐渍化和沙漠化防治、崩塌、不稳定斜坡、泥石流灾害治理、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建设与运营中的地质灾害、易灾区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提高我市重点区域基础设施工程抗灾能力。结合扶贫开发、保障房建设、危房改造、灾后恢复重建等,加快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治理和居民搬迁避灾工作的实施,推进自然灾害高风险区农村困难群众危旧房改造,提升农村住房设防水平和抗灾能力。提高人员密集场所、重大建设工程和市政公用设施的抗灾性能。
(六)进一步加强防灾减灾救灾科技支撑能力建设。
以科技创新驱动和人才培养为重点,依托相关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等机构加强产学研相结合,开展全市自然灾害早期监测预警、重特大自然灾害链、自然灾害与全市经济社会环境相互作用的研究。推动基于大数据研究应用自然灾害预测预报与监测预警技术、重大自然灾害灾情与综合风险评估技术系统、重大自然灾害应急救助与决策指挥关键技术的应用推广。推广土地退化防治技术和受损生态系统的快速修复技术,增强应对重大突发性自然灾害的科技能力。
(七)进一步加强区域和城乡基层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
根据我市自然灾害特点,统筹推进全市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 设。完善区域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将防灾减灾与区域发展规划、主体功能区建设、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生态环境改善密切结合起来,提升灾害高风险区域学校、医院、居民住房和主要基础设施的设防水平,加强城市大型综合应急避难场所和多灾易灾区域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制定区域防灾减灾行动路线,开展社区灾害风险识别与评估,编制社区灾害风险图,新建或改建社区应急避难场所,加强社区灾害应急预案编制和演练。加强社区救灾应急物资储备和志愿者队伍建设。制定家庭防灾减灾与应急物资储备手册,鼓励以家庭为单元储备灾害应急物品,提升家庭和邻里自救互救能力。
(八)大力发挥市场和社会力量在防灾减灾救灾中的作用。
发挥保险等市场机制作用,积极推进以政府为主导、涵盖城乡居民的自然灾害救助保险制度,完善应对自然灾害的金融支持体系,完善农业保险服务体系,推动农业保险“扩面、提标、增品”,进一步拓宽农房保险、农业保险覆盖范围,建立气象指数保险、天气衍生品业务和开展天气指数保险试点,探索建立巨灾保险制度,建立气象灾害风险分担转移机制。支持引导社会力量在灾害防御、紧急救援、物资发放、救灾捐赠、医疗救助、恢复重建及心理抚慰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建立自然灾害救援救助征用补偿机制,逐步建立规范合理的灾害风险分担机制。积极引入市场力量参与灾害治理,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防灾减灾救灾服务,培育和提高市场主体参与灾害治理的能力。
(九)进一步加强防灾减灾宣传教育。
完善政府部门、社会力量和新闻媒体等合作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的工作机制,将防灾减灾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将防灾减灾教育培训纳入市委党校或行政学院教育培训体系。将防灾减灾科学知识和技术普及纳入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统筹做好“防灾减灾日”等宣传教育活动,推进防灾减灾应急避难场所建设与公共文化场地建设相结合,开展防灾减灾救灾知识进馆(站)、进社区、进乡村活动。加强灾害科普宣传工作,每年发放灾害科普挂图1000张,宣传折页2000张,科普宣传音像光盘500张。制作灾害科普知识宣传展板1000张,出版发行灾害避险自救手册2000册,开展灾害防灾知识和避险技能培训1000人次。普及防灾减灾文化,推动全社会树立减轻灾害风险也是发展、减少灾害损失就是增长的理念,提升全民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技能。充分发挥微博、微信和客户端等新媒体的作用,营造良好的防灾减灾救灾社会环境。
四、重大项目
“十三五”时期是解决我市防灾减灾救灾基础设施薄弱的关键时期,政府和各涉灾部门要充分利用国家加大对中西部地区交通、水利、信息等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的机遇,在切实加强各涉灾部门专项规划项目实施基础上,根据我市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基础设施空白领域和薄弱环节,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加快我市综合防灾减灾全局性、关键性重点项目建设。
(一)自然灾害综合评估业务平台建设工程。
建设多部门自然灾害监测预警资源实时共享系统;建设嘉峪
关市自然灾害监测会商、预警和应急指挥平台;升级电视天气预报制作系统,将该系统功能扩充为自然灾害预警预报及宣传制作中心;建成新型智慧城市气象预报预警系统,充分利用学校、社区、机场、车站、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区和公共场所已建电子显示屏发布自然灾害预警预报信息,在尚未布点的工矿企业、乡村、城市主要街道布建自然灾害预警预报信息专用电子显示屏;补充完善区域气象观测站网,升级改造区域自动气象观测站6个;构
建有效联动的社区应急减灾组织体系,提高全市气象灾害防御的整体水平。
(二)自然灾害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建设工程。
建立社会力量参与救灾物资储备机制,建成布局合理、规模适度、功能完备、保障有力的市区镇村四级救灾物资储备网络,形成以中央储备为核心、省级储备为支撑、市级储备为依托、乡镇和社区储备为补充的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在2018年初建成我市救灾物资储备库并投入使用,制定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及年度购置计划,丰富救灾物资储备品种和数量。推进救灾物资储备管理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救灾物资入库、存储、出库、运输和分发等环节的智能化管理,提高救灾物资管理的信息化、网络化和智能化水平。完善与驻军、交通、公安等部门之间的应急调运联动机制,确保灾后救灾物资及时运抵灾区。
(三)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和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工程。
创建全国和省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编制完善社区应急预案和灾害风险图,建立社区志愿者队伍,开展社区防灾减灾应急演练,推动示范性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加强应急避难场所救灾物资和装备的配置,提高应急避难场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综合人口分布和灾害隐患分布,依托现有学校、体育场等公共场所新建或改建典型灾害多发区域的应急避难场所,满足灾害多发区域应急避难需求。综合利用城乡社区现有设施,采取确认、修缮、新建等方式建设综合应急避难场所,为城乡社区避难场所配置应急物资,设置应急逃生指示标识和应急广播设施,逐步配备居民家庭防灾减灾器材和救生工具。到2020年每个区镇至少有1个功能齐全的地震应急避险场所。
(四)防灾减灾宣传教育与科普工程。
统筹开展自然灾害宣传教育、防灾减灾文化与科技普及工作,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活动和专业性教育培训。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微博、微信等传媒开展防灾减灾科普知识宣传教育,为社会公众免费发放防灾减灾科普读物、挂图、音像、视频等宣传资料,全面提高社会公众防灾减灾意识和避险自救能力。依托嘉峪关中心地震台实验室,建设一个全开放式的,面积不小于320㎡的地震科普展览馆。向社会公众普及地震知识,满足公众对地震知识的求知欲望,增强公众的震灾防御意识,提高公众防灾避险的技能。
(五)城乡地震灾害防御能力提升工程。
加强全市地震灾害预防基础探测工程建设,开展地震活断层探测和地震小区划工作,夯实地震灾害预防基础。实施地震社会服务工程,提高公共服务能力。加强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教育基地建设,提高社会公众防震减灾意识。结合农村危房改造和人居环境综合治理及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民俗特点,大力开展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关键技术研究,建立农村防震减灾技术服务体系,实施地震安全农居示范工程,提升农居抗震性能。全面提高城乡防震减灾能力,积极推动防震减灾先进单位、示范学校、示范社区(村组)、示范工程等创建活动。进一步规范地震灾害救援装备配置,提高地震灾害救援处置和应对地震灾害及突发事件的能力,推进地震灾害救援装备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增强协同合力。
本规划由市减灾委通过优化整合各类防灾减灾救灾资源、依托各成员单位专项规划,建立组织协调机制和保障机制等措施统筹协调实施。市减灾委成员单位要抓好本规划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项目的落实,要明确责任要求,将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重大项目纳入年度计划,加大考核督查力度,确保本规划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项目的如期完成。
(二)加强规划衔接,推动协同联动。
建立市减灾委统一协调、分级负责、各成员单位协同应对的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机制。市减灾委各成员单位在编制指导行业发展的专项规划时,要加强与本规划有关内容的衔接与协调,相关专项规划提出的发展目标、主要任务要与本规划相协调,提出的重大工程和项目要与本规划相衔接。各级减灾部门在编制本区域防灾减灾规划或工作计划时,要加强与本规划的衔接,体现本规划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在实施本规划过程中,各涉灾部门要协同联动,形成合力。
(三)加强资金保障,完善投入机制。
建立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资金多元投入机制,积极争取省级财政对我市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经费投入和政策支持。各级政府要将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保障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投入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防灾减灾资金投入与灾情程度相匹配。拓宽资金投入渠道,全力保障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经费投入。
(四)加强人才培养,提升队伍素质。
制定和实施防灾减灾人才队伍建设战略,依托重点领域、重点学科和重大项目,整体性开发防灾减灾人才资源,统筹推进防灾减灾人才队伍建设。创新防灾减灾救灾业务培训方式,提升专业救援队伍、应急救助队伍、市区镇村四级灾害信息员队伍的整体素质,为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五)加强评估检查,强化监督管理。
市减灾委要建立本规划的跟踪评估制度,强化对本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和监督检查。市减灾委成员单位要加强对本规划相关领域实施情况的评估。各单位要加强对本规划相关内容落实情况的评估。市减灾委办公室负责本规划实施的评估工作,并向市政府、市减灾委提交本规划实施中期和末期进展情况评估报告。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29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