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2-22 19:24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嘉政办发〔2018150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市政府各部门,在嘉各单位:

《全市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督查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828

(此件公开发布)

 

全市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督查工作方案

 

为深刻吸取8.25”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太阳岛北龙温泉酒店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强化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全力做好当前各项消防安全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为期30天的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督查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891日至930

二、工作目标

“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控制一般火灾事故,确保全市火灾形势高度稳定”为目标,坚持全警动员,强化部门联动,深入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督查,通过专项整治,集中加大全市人员密集场所监督检查力度和频次,严厉打击各类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坚决整治火灾隐患,为创建美好和谐的嘉峪关提供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三、组织领导

市委、市政府成立消防安全督查领导小组,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市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市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市政府副市长李生武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组成督查组,具体人员分组如下:

第一组  宾馆、饭店

组长:赵淑敏 市旅游局局长  

成员:旅游局、长城区、公安局、消防支队各1

第二组  商场、市场  

组长:李向东 市商务局局长

成员:市场监管局、市镜铁区、市公安局、市消防支队各1

第三组  医疗场所

组长:徐红岩 市卫计委主任

成员:市卫计委、市雄关区、市公安局、市消防支队各1

第四组  学校

组长:王林 市教育局局长

成员: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消防支队各1

第五组 养老院,福利院

组长:史有峰 市民政局局长

成员:市市场监管局、市建设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支队各1

第六组  劳动密集型企业

组长:佘占君 市安监局局长

成员: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支队各1

第七组  宗教活动场所

组长:刘拉琴 市民宗委主任

成员:市民宗委、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消防支队各1

第八组  公共娱乐场所

组长:王艳丽 市文广新局局长

成员:市文广新局、市公安局、市科技局、市消防支队各1

  其他场所

组长:刘胜华 市消防支队支队长

成员:市建设局、市工信委、市公安局、市消防支队各1

四、检查范围和重点内容

(一)整治范围

1.公众聚集场所。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公安娱乐场所、客运车站候车室、民用机场航站楼、体育场馆、会堂以及公共娱乐场所等;

2.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等;

3.客运车站,民用机场的候车、候船、候机厅(楼);

4.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的展览厅、博物馆的展示厅;

5.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间和员工集体宿舍;

6.旅游、宗教活动场所等。

(二)整治重点

1.建筑或者场所是否依法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是否擅自改变建筑防火分区,高层建筑管道井封堵等竖向防火分隔措施是否落实;

2.室内装修装饰材料是否符合《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公共场所阻燃制品及组件燃烧性能要求和标识》等国家标准要求;

3.建筑消防设施是否正常运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是否完好有效;

4.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单位是否建立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档案,每月实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消防安全自我评估“三项报告备案制度”;是否每月按标准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自我评估;

5.单位和场所是否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是否开展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五、整治措施

(一)排查不留死角。各部门、单位要在前期工作基础上,动员全社会力量,对辖区所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逐一排查。要督促各乡镇、社区及公安派出所等基层“网格”力量,分块划片、深入“九小”场所、出租屋及居民楼院开展排查检查,严密构筑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网络,并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台帐。

(二)重点从严管控。在落实“网格化”排查整治的同时,各级要针对影响消防安全形势稳定的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和公共娱乐等重点单位、场所集中开展高频次检查,严格执行“六个一律”刚性执法措施,从严整治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三)夜查掀起声势。市场监管、文化、旅游、治安等部门和公安派出所要统一时间、统一行动,开展联合夜查行动,重点针对宾馆、歌舞娱乐、桑拿洗浴、酒吧、网吧等夜间营业场所集中开展大规模夜间清查整治活动,严厉惩处堵塞通道出口、违章动用明火、违规留宿人员等消防违法违规行为。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组织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是确保全市火灾形势稳定的重要举措,是做好当前消防安全工作的有效举措。各部门、单位要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全力抓好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确保全市火灾形势平稳。

(二)严格执法,铁腕治患。公安、市场监管、文化、教育、卫生等部门要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切实形成排查整治火灾隐患的强大合力。要坚持严格执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违法行为,始终保持惩治消防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隐患严重、屡整不改的场所,要依法采取临时查封、强制拆除等有力措施,确保隐患彻底整改。

(三)扩大宣传,营造氛围。公安、文广新局要牵头宣传专项督查的整治范围、重点和措施,及时曝光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迅速形成浓厚的消防安全氛围。要组织宣传小分队,发动消防志愿者,深入城市广场、人员密集场所、社区楼院,发放宣传资料,大力宣传消防法规和防火、灭火、逃生自救知识。要加大对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等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全面提升消防安全素质。

(四)强化督导,狠抓落实。各部门、单位领导要靠前指挥,督促检查落实各项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坚决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市委、市政府将严格责任追究,行动期间凡发生上亡人火灾的,逐一进行责任倒查;凡发生亡人或较大以上火灾的,坚决实行消防工作“一票否决”,严肃追究责任。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8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