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峪关市城乡绿化三年综合治理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嘉政办发〔2024〕58号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嘉峪关市城乡绿化三年综合治理行动
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郊区工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在嘉各单位:
《嘉峪关市城乡绿化三年综合治理行动方案(2024-2026年)》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9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嘉峪关市城乡绿化三年综合治理
行动方案(2024-2026年)
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着力打造绿色发展典范,进一步提高城乡绿化水平,美化人居环境,促进城市生态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奋力推进生态宜居、美丽雄关建设,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生态立市战略不动摇,以建设美丽宜居家园、打造绿色发展典范为目标,以全面推行林长制为抓手,持续巩固国家园林城市成果。开展全市绿化三年综合治理行动,有效改善和解决城乡绿化规划、建设、管理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力争2027年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到41%、绿化覆盖率达到42%,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保持在29平方米,城市林荫道路覆盖率达到100%,城市道路绿化达标率达到100%,园林式居住区(单位)达标率达到60%,实现天牛等蛀干性害虫危害面积降低60%以上,切实推进城乡人居环境显著改善、绿化质量明显提高、公共空间品质大幅提升、城市特色逐步彰显,以良好生态赋能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重点任务
立足我市自然条件和城乡绿化基础,明确职责分工,坚持规划引领,科学推动国土绿化,健全完善城乡绿化管理体系,保障规划、建设和管护措施得到有效执行。持续夯基础、补短板、求突破,提升城乡绿化品质,彰显城市形象品味,增进绿色生态福祉,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
(一)明确职责分工,夯实城乡绿化管护责任
1.公共区域绿地管护。包括公园绿地、道路绿地、广场用地、防护绿地等公共绿地,由各绿化管理单位负责。建立规范化、精细化绿化管护体系,科学制定管护标准,推进绿化管护科学化、专业化进程。按级落实和稳步提高管护经费投入,持续巩固绿化成果。打造层次丰富、色彩优美、景观协调、文化凸显、功能合理的城市高品质绿化空间,充分发挥生态服务功能,为市民营造休闲、舒适、优美、便捷的现代化生态环境。
责任单位:市政府国资委、市林草局、工业园区(高新区)管委会、
文旅集团、水投公司
2.居民小区绿地管护。实行物业管理的小区绿地由物业服务企业负责;未实行物业管理的居住区绿地,由业主负责,街道、社区督促小区绿地落实管护责任。居民小区绿地管理应当加强绿地灌溉、修剪、病虫害防治,消除绿地裸露,保持绿地完整,花草树木长势旺盛,配套设施完善,为居民营造干净、整洁、安全、有序的优美宜居环境。
责任单位:市房产服务中心
3.单位附属绿地管护。包括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等附属绿地,由各产权单位负责。应当加强对附属绿地的管理工作,保持树木花草繁茂,环境整洁美观,配套设施完好,展现单位良好形象。
责任单位:全市各部门、各企业
4.农村区域绿地管护。包括四旁树(村旁、宅旁、路旁、水旁)及农田防护林等集体公益林,由各镇村统筹负责,主要做好林地灌溉、林木抚育更新、病虫害防治、林草防火等工作。镇村林长要切实履行职责,通过林长巡林有效化解问题,将管护责任落实到具体地块,发挥好护林员作用,加强日常巡护,确保“林有人管、树有人护、责有人担”。
责任单位:郊区工作办公室
(二)坚持规划引领,筑牢城乡绿化发展格局
5.修编专项规划。依据全市国土空间规划,完成《嘉峪关市林草保护发展规划》《嘉峪关市城市绿地系统专项规划(2023-2035)》修编,严格实行绿线管控,切实发挥规划的控制和引领作用。加强城市绿道、绿廊等系统规划,加快推进城市慢行系统建设。深入挖掘长城、丝路、边塞文化元素,将“生态造景、文化彰景”的理念融入园林绿化规划建设中,彰显雄关文化特色。编制农村绿化建设更新改造方案,开展退化林修复和低效林改造,全面提升农村林地质量。
责任单位:市林草局
6.科学推进绿化节水。充分考虑我市水资源承载能力,坚持“以水定绿”,宜绿则绿、宜荒则荒,绿化用水只减不增。加强行业监管,建立执行有力的绿化灌溉制度,分级分类制定绿化用水定额,严格把控各个用水环节,实施老旧供水管网改造工程,降低管网漏损率,及时处置“跑冒滴漏”问题,实现绿化灌溉科学化、精细化、高效化和规范化。加大中水利用率,分步实施生活生态分质供水工程,全力推进生态绿化管网与生活生产管网分离,实现绿化用水主要使用地表水和再生水。分类核定物业小区绿化用水定额,满足不同条件小区用水需求。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水务局、市林草局、市房产服务中心、
嘉恒公司、水投公司
配合单位:各绿化管理部门
7.高效利用土地。按照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原则,综合考虑土地性质、适宜性等因素,科学划定绿化用地。鼓励采取拆违建绿、留白增绿及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利用废弃闲置土地增加绿化用地,使有限的土地资源最大限度发挥生态功能和环境效益。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林草局
配合单位:郊区工作办公室、市住建局
8.合理配置植物。制定印发嘉峪关市适生植物、乡土植物名录,为全市各类绿地选用树种提供科学依据。结合我市立地条件,因地制宜选用适应性强、养护成本低的乡土树种和引种驯化植物开展国土绿化,审慎使用外来树种草种,提倡营造混交林,注重乔、灌、花、草合理搭配,着力建设生态节约型绿化。
责任单位:郊区工作办公室、市林草局、市房产服务中心、工业园区
(高新区)管委会、文旅集团、水投公司
9.强化科技助力。加强与科研院校在平台建设、技术交流、咨询服务上的深度合作,建立林草科技实验室,加强植被体检、病虫害防治、节水保水技术、土壤检测与修复、乡土植物资源调查等基础研究,促进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应用,切实在生态建设上拓展思路。加快智慧园林建设,通过基础数据采集、决策分析,实现绿化规划、建设监管、应急处理、绿地维护等智慧化管理。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林草局
(三)科学绿色发展,增强城乡绿化质量效益
10.稳步推进国土绿化。科学、节俭、务实推进国土绿化,以林草项目建设为依托,统筹实施退化防护林修复、新造林管护、草原生态修复治理等林草重点工程,全面加强草湖国家湿地公园、小红泉国家公益林、重点风沙口等重要区域生态修复力度,持续提升景观效果和生态稳定性。持续开展绿化年活动,凝聚国土绿化全民力量,丰富义务植树尽责形式,促进义务植树线上线下深度融合,营造全社会植绿爱绿的良好氛围。坚持政府组织与社会各界参与相结合的方式,调动全市各部门、驻嘉部队、在嘉企业等建绿植绿积极性,鼓励单位和个人因地制宜参与绿化建设,实现全民共同建绿享绿的绿色生态发展模式。
责任单位:市林草局
配合单位:全市各部门
11.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城乡绿地休闲娱乐和便民服务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升绿地综合服务功能。进一步加大绿化节水设施改造提升,全面降低漏损率,推广喷灌、滴灌等高效节水灌溉方式,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实施水库维修加固、农村林地灌溉设施配套等项目,优化水资源配置,全面提升绿化节约用水能力。加大污水收集处理,合理布局、建设中水回用等管网设施,有效解决绿地灌溉用水。
责任单位:郊区工作办公室、市住建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
市林草局、市房产服务中心、工业园区(高新区)管委会、文旅集团、水投公司
12.提升公共绿地品质。优化绿地空间布局,持续完善道路景观,充分利用裸露地、空闲地,加大口袋公园改造力度,建设精品园林,激活城市“金边银角”。结合城市更新项目建设,深入挖掘文化资源,以独具特色的景观风貌凸显地域文化,展现历史传承。坚持公益普惠,完善公园游园绿地服务功能,增强亲民性和互动性。提倡临街机关事业单位庭院开放式改造,因地制宜开展立体绿化、破墙透绿、小微造绿,形成城市绿量的有效补充,实现绿化资源社会共享。对全市长势弱、病虫害严重、退化干枯的杨柳树逐年进行更新,增加植物种类,实现绿美结合、景观完整。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林草局
配合单位:全市各单位
13.推进绿美社区建设。结合打造新时代社会治理典范,以群众需求为导向,科学绿化,合理布局,通过增绿补绿、见缝插绿、裸土复绿等方式,不断改善小区居住条件。针对绿地养护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分析研判,分类施策,定期对各社区、物业从事绿化工作的人员给予专业培训和技术指导。持续推进“社区花园”建设,完善休闲亭廊、运动步道、儿童娱乐、健身器材等便民设施,增强绿地服务、休闲、文化功能,将人居环境提升和绿美社区建设同时推进。
责任单位:市林草局、市体育局、市房产服务中心
14.开展乡村绿化美化。积极争取中央省级政策资金支持,结合美丽乡村、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项目,针对生长不良、防护功能低下的退化林,科学开展修复改造,优化农田林网结构,提升林地生态功能。在乡村固有自然本底的基础上,鼓励通过土地综合整治,重点推进农村“四旁”绿化,助推美丽乡村生态振兴。加快推进农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现生态保护与经济效益和谐共赢。
责任单位:郊区工作办公室、市农业农村局、市林草局
15.加大病虫害防治力度。坚持“预防为主、科学治理、依法监管、强化责任”的防治方针,对全市公共绿地区域、单位附属区域、居民小区、农村区域开展摸底调查,全面掌握林业有害生物发生情况。健全完善林业有害生物统防统治机制,稳步推进全市新一轮光肩星天牛综合防控“三年攻坚”行动,运用疫木清理、化学防治、打孔注干、配置诱杀树等方式开展综合防控,降低虫口密度,保障生态安全。建立健全市、镇、村三级监测网络,完善监测调查制度科学研判发生趋势,及时发布预报、预警信息,为防治工作提供科学依据,指导防治工作有效开展。
责任单位:市林草局
配合单位:郊区工作办公室、各绿化管理部门
16.全面开展绿化土壤修复治理。定期开展土壤测试与分析,了解土壤的pH值、有机质含量、含盐量等情况,为后续的改良措施提供科学依据。根据土壤受污染情况和绿化植物生长需要,逐步逐年、分路段分区域合理施用氮、磷、钾等养分,适量添加有机肥料、土壤改良剂、生物菌种,增加有机质含量,调节土壤酸碱度,改善土壤结构,提高土壤的保水保肥能力。
责任单位:市林草局
配合单位:市市容环卫总站
(四)健全长效机制,提升城乡绿地管理水平
17.落实管护责任。各绿化管理单位要细化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制定符合实际的绿化管护规范和标准,明确管护区域、管护内容和管护标准,实行分级分类管理。保障绿化管护资金投入,择优选择专业养护队伍,加强绿地浇水、施肥、病虫害防治、修剪等日常管护,加大枯死木清理、补植补栽、林草防火等工作力度,切实以管护责任落实促进绿化有效提升,做到养护制度完善,管理措施得当,植物配置合理,整体效果良好。
责任单位:郊区工作办公室、市林草局、市房产服务中心、工业园区(高新区)管委会、文旅集团、水投公司
18.推进常态监督。市林草局督促全市各绿化管理单位严格按照管护标准加强绿地日常养护,进一步完善领导包抓、日常巡查、监督整改工作机制,全面提升绿化养护质量。市郊区办督促三镇林长落实林地管护职责,市房产服务中心督促各物业企业落实小区绿地管护责任。
责任单位:郊区工作办公室、市林草局、市房产服务中心
19.强化依法护绿。认真执行《城市绿化条例》《嘉峪关市绿化条例》,规范涉绿事项审批,加大毁绿查处力度,严厉打击侵占绿地、破坏林木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和监督,提前做好绿植保护方案及浇水措施,及时对破坏部分进行修复处理,保持绿化景观效果。加大爱绿护绿宣传力度,发动社会力量参与、支持、监督绿化工作,共同守护城乡绿化成果。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林草局、市城市管理局
三、实施步骤
从2024年8月至2026年12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全面启动阶段(2024年8月—12月)。各责任单位要建立完善绿化综合治理工作机制,在摸清底数基础上,围绕巩固已有、查缺补漏、提升重点的目标,制定配套制度措施,细化完善相关标准,科学指导绿化综合治理工作。
(二)系统推进阶段(2025年1月—12月)。根据安排部署,在完善城市绿地系统布局的基础上,实施配套工程建设,系统推进各类绿地建设和管理。以提升城乡绿地质量为重点,全面落实绿化建设、管理、监督责任,有序推进城乡绿化综合治理工作。
(三)成果显现阶段(2026年1月—12月)。通过三年行动,城市绿地管理质量明显提升、城市景观形态更加丰富、城市风貌特色突显、城市公共服务设施日益完善,乡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城乡绿化综合治理取得明显成效。
四、保障措施
全市各部门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城乡绿化工作对于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意义,根据职责分工明确推进举措和保障措施,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全力提升城乡绿化建设和管理水平。林草部门要积极争取中央省级资金对我市国土绿化、林草资源保护管理等方面的支持,持续巩固城乡绿化成果。相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协作,及时解决绿化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城乡绿化事业健康发展。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9月26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