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高效办成一件事”第二批重点事项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1-02 15:41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嘉峪关市人民政府

嘉政办发〔202466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2024高效办成一件事第二批

重点事项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郊区工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在嘉各单位:

2024“高效办成一件事”第二批重点事项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1030

(此件公开发布)

 

2024高效办成一件事第二批

重点事项实施方案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高效办成一件事2024年度新一批重点事项清单>的通知》(国办函〔202453号)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度第二批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清单>的通知》(甘政办发〔202469号)部署要求,推动更多事项实现高效办成一件事,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任务

(一)推进事项优化集成,提升一件事办理便利度。

1.开展事项精细化梳理。按照第二批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清单要求,明确8一件事包含的具体事项。梳理一件事包括的具体事项的要素信息,按照事项梳理标准编制具体事项实施清单,尽快完成单事项要素梳理和录入政务服务事项库工作,明确单事项并入高效办成一件事后的办理要求,统一纳入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管理。

2.科学编制办事指南。对一件事所包含具体事项申请表的数据要素进行逐项梳理、归并和去重,推进共享数据自动调用、共性信息一次填报,实现一张表单申请一件事。编制一件事办事流程图,精简材料数量,实现一件事一套申报材料,积极采取数据共享、电子证照调用等措施实现申报材料免提交、少提交。

3.推进线下只进一门。按照应进必进原则,将8个具体一件事所涉事项全部进驻政务服务(分)中心集中办理,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合理设置高效办成一件事综合窗口,统一提供一件事咨询、引导、受理、办理等服务。以综窗改革为导向,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模式,实现一窗受理、综合服务

(二)推进数字赋能提速,提升一件事网上易办度。

1.深化线上一网通办。在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嘉峪关子站高效办成一件事服务专区挂载第二批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推动部门自建业务系统与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深度对接,实现申报入口统一、统一身份认证、数据共享应用、办件全量回流,做到线上线下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

2.强化系统支撑应用。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和数字政府建设深度融合,用好现有系统和平台,大力推进信息系统对接互通,促进数据共享共用,实现办理过程和办理结果信息跨部门、跨层级共享互认。加快落实申报表单电子化和证照免提交工作要求,积极申请涉及一件事相关数据资源,支撑一件事系统办理更高效、更便捷。

3.推进数据汇聚应用。紧紧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清单,不断扩充政务数据资源类型和数量,大力推进数据直达系统应用,积极申请国家政务数据共享资源。依托省市两级政务数据共享平台,不断拓展数据共享应用场景。进一步强化数据治理,提升政务数据质量,围绕企业和个人两个全生命周期,编制一企一档、一人一档数据规范,推动实现一数一源一标准

(三)推进政策培训指引,提升一件事服务满意度。

1.推进接诉一线应答。将新一批8一件事梳理出的办事指南、统一表单、统一材料、办理流程、政策信息等信息,及时、全量纳入12345热线知识库,及时做好知识库的动态更新、扩充和维护,满足企业和群众的咨询需求。对热线话务人员进行系统全面的培训,确保完全掌握知识库信息,精准解答企业和群众关于一件事的业务咨询和办事诉求。

2.强化宣传培训工作。将政策宣传推广作为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落地的重要抓手,以制作宣传彩页、录制短视频、新闻报道、咨询服务等形式,通过线下政务服务中心、线上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及两微一端等多渠道广泛宣传,积极做好政策解读、舆论引导、典型宣传等工作,提升高效办成一件事知晓度和认可度。对综合窗口人员、帮办代办人员、单件事窗口人员以及镇、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站)窗口人员开展培训,全面掌握一件事业务办理流程、申报要件及数据共享办法,为企业群众提供一次办高质量服务。

3.模拟体验优化服务。对已经上线运行的一件事,对照国家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服务成效检测规范标准,在组织窗口人员通过读网和模拟办件进行体验的同时,开展部门一把手走流程活动,通过窗口人员和部门领导共同模拟办理,全流程跟踪体验办事成效,及时研究提出改进意见,抓好服务改进提升。

二、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9月份,充分借鉴第一批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经验,各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明确职责任务和分工,完成8一件事调研摸底和实施方案的制发工作,在本部门门户网站和甘肃政务服务网嘉峪关子站公开发布。

(二)10月份,各牵头部门按照高效办成一件事事项梳理标准,组织各责任部门完成事项梳理进驻、窗口整合、人员培训、12345热线知识库建设等工作。按照高效办成一件事技术标准,完成系统对接沟通准备等工作。

(三)11月份,推进系统对接、深化12345热线知识库建设、强化宣传推广等工作,进一步抓好省级统建系统的落地应用,确保一件事网上可办、好办。对已经上线的一件事系统,尽快组织人员开展应用测试,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省级牵头部门解决优化。

(四)12月份,完成一件事系统对接、数据共享、高效并联办理等测试工作,根据需要对事项标准、流程和技术平台等进一步优化完善,实现线上线下一门办、一网办、一线答

三、保障措施

牵头部门要切实发挥牵头抓总作用,明确一件事涉及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及时沟通对接各责任部门,研究重要事项,倒排工期、加快进度,推进工作任务。加强对业务办理人员的培训,确保熟悉业务办理流程,熟练操作业务办理系统,优化服务供给。市数据局加强统筹调度,全面了解各部门一件事推进情况,及时协调解决改革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堵点,确保按期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对各部门重点事项推进落实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收集和梳理总结,以典型案例抓点带面、示范推动。协调技术团队,密切协同各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全力做好一门、一网、一线各项技术支撑和应用深化等工作,为各部门全面推进第二批8个重点事项的落地实施提供支撑。

 

附件:2024年第二批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清单

 

 

 

 

 

 

 

 

 

 

 

 

 

 

 附件

2024年第二批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清单

阶段

序号

一件事

名称

具体事项

牵头部门

责任部门

(一)企业事项

经营发展

1

企业迁移登记

企业迁入申请

市市场监管局

迁入地市场监管部门

企业迁出调档

迁出地市场监管部门

企业变更登记

迁入地市场监管部门

企业税务迁出申请

迁出地税务部门

迁出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封存

市公积金中心

迁入地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

地社会保险单位基本信息变更

市人社局

迁入地企业社会保险登记

2

企业数据填报

市场监管年报填报

市市场监管局

市市场监管局

工业产品获证企业年报填报

年度财务报表填报

市税务局

统计报表填报

市统计局

社保信息填报

市人社局

海关管理企业年报填报

市市场监管局协调

酒泉海关办理

外商投资企业(机构)年报填报

市商务局

3

大件运输

公路超限运输许可

市交通运输局

市交通运输局

特型机动车临时行驶车号牌核发

市公安局

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包括经过城市桥梁)审批

市住建局

(二)个人事项

生活

4

就医费用报销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办理

市医保局

市医保局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

备案

五种门诊慢特病费用跨市直接结算

医疗费用报销直接结算

安居

 

 

5

 

 

 

5

 

住房公积金

个人住房贷款购房

 

住房公积金

个人住房贷款购房

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

 

公积金中心

 

 

公积金中心

 

市房产服务中心

个人身份信息核验

市公安局

婚姻信息核验

市民政局

征信信息查询

人行嘉峪关市分行

贷款审批

市公积金中心、市金融监管局

借款合同面签

房地产交易税费申报

市税务局

不动产抵押登记

市自然资源局

6

 

 

申请公租房

 

 

保障性住房信息核查

市房产服务中心

市房产服务中心

个人身份信息核验(户籍信息、居住证信息)

市公安局

车辆信息核验

低保、特困、低收入人员信息核验

市民政局

婚姻信息核验

新就业无房人员学历信息核验

市教育局

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记录查询

市人社局

不动产登记信息核验

市自然资源局

就业

7

 

 

 

 

 

退役军人服务

 

 

 

 

 

退役报到

市退役

军人局

市退役军人局

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的给付

自主就业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创业指导

户口登记(退役军人恢复户口)

市公安局

居民身份证申领

社会保险登记

市人社局

军地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社会保障卡(含电子社保卡)申领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和变更登记

市医保局

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预备役登记

市军分区军区动员处

教育

8

留学服务

自费出国留学人员存档服务

市教育局

市教育局

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派出服务

(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留学人员就业报到

个人因私出入境记录查询

市公安局

企业营业执照信息核验

市市场监管局

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记录查询

市人社局

个人身份信息核验(户籍信息)

市公安局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1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