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9-30 09:34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嘉峪关市人民政府

嘉政发〔202230号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关于

印发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

便利化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郊区工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在嘉各单位:

《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

2022930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

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及《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实施意见》(甘政发〔202235号)精神,持续优化政务服务,更好满足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2年底前,市、镇、社区(村)三级政务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完善,政务服务事项认领编制、联合审核、动态管理、全面实施机制基本建立,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实现全覆盖,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功能更加完备,“一网通办”服务能力显著增强,企业和群众经常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实现“跨省通办”。2025年底前,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大幅提升,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实现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高频电子证照实现互通互认,“免证办”全面推行;集约化办事、智慧化服务实现新的突破,政务服务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协调发展,政务服务好办易办程度明显提升,建成方便快捷、公平普惠、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体系。

二、以事项管理为基础,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

(一)明确政务服务事项范围。政务服务事项包括依申请办理的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依申请办理的行政权力事项包括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备案及其他行政权力事项等七类;公共服务事项包括公共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险、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社会服务、住房保障、文化体育、残疾人服务等领域公共服务事项。10月底前,各部门梳理本部门本领域未纳入政务服务一体化管理平台的依申请办理类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和实施清单,报市政管局审核发布,作为本地特色公共服务事项。

牵头部门:市政管局

责任部门: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文旅局、市体育局、市残联

完成时限:10月底前

(二)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标准化。坚持政务服务上网是常态、不上网是例外的原则,按照省政府四级46要求,及时认领省直部门、中央在甘单位推送的事项目录和实施清单,补充完善相关要素信息,推动实现同一事项在不同地区同要素管理、同标准办理。根据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全程网办、异地代收代办、多地联办工作要求,按照业务流转程序落实收件地和办理地的权责。

牵头部门:市政管局

责任部门:各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三)加强政务服务事项动态管理。根据省上政务服务事项变化情况做好基本目录和实施清单数据的及时动态调整更新,按时向省政务服务平台事项库汇聚,确保数据一致。推动实现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投资审批管理事项清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等与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的同类事项名称、类型等要素一致。

牵头部门:市政管局

责任部门:各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三、以审批行为为重点,推进政务服务规范化

(一)规范审批服务

1.推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20229月底前编制公布市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底前编制公布实施规范和办事指南,按照实施规范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

牵头部门:市政管局

责任部门:各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29月底前、年底前

2.规范审批服务行为

一是严格落实首问负责、一次告知、限时办结等制度。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度,建立受理及处理结果情况登记机制,靠实首问责任人责任。严格执行一次性告知制度,企业或群众到政务服务机构办事,承办工作人员一次性书面告知有关事项,电话咨询的一次性答复;申请人申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承办工作人员当场出具一次性告知单并做好登记,告知单上注明需要补交的各项材料名称;当场告知确有困难的,采取容缺受理或在2个工作日内(当日算起)一次性告知;对依法依规不能办理的审批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不能办理的依据和理由。严格执行限时办结制度,属于当场办结的事项当场办结,属于承诺办结的事项在承诺时限内办结。强化申报辅导,大力推行全程帮办+前置辅导模式,通过靠前服务提升审批效能。

牵头部门:市政管局

责任部门:各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二是严格按照清单办事。严格按照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依法依规提供办事服务,不额外增加或变相增加办理环节和申请材料。落实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现场勘验、技术审查、听证论证等特殊环节清单化管理规定,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特殊环节办理。

责任部门:各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3.推进审批监管协同。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依托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健全审批和监管衔接机制,加快各类监管数据汇聚,推动审批和监管信息实时共享。各部门已有的监管业务系统,按照互联网+监管系统标准规范与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对接联通,2022年底前实现监管数据的自动汇聚和推送。对审管一体的行政许可事项,强化内部审批监管衔接,做好监管事项移交、承办工作,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对审管分离的事项,由审批部门主动与监管部门建立审管互动机制,厘清职责边界,确保无缝衔接。对已取消审批但仍属各部门监管的事项,主管部门负责事中事后监管。

牵头部门: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部门:各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2年底前完成并持续推进

4.规范中介服务。进一步清理无法律法规或国务院决定依据的中介服务事项,对确需保留的强制性中介服务事项,推动实现清单化管理,强制性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实行动态调整并向社会公布。加强对中介服务的规范管理,将强制性中介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全省中介服务网上超市统一管理、提供服务,推动中介服务机构公开服务指南,明确条件、流程、时限、收费标准等要素。各部门不得强制企业选择特定中介服务机构。中介服务机构主管(监管)部门加强对中介服务机构的信用监管,开展信用评价,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和资质动态管理,并将相关信用信息归集共享至市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依托信用嘉峪关网站等依法依规向社会公示。

牵头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责任部门:各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二)规范政务服务场所办事服务

1.完成政务服务场所更名。20229月底前,按照国务院、省政府统一要求,完成对镇、社区、村政务服务综合性场所的统一更名,乡镇为便民服务中心,社区、村为便民服务站。便民服务中心(站)的门牌按统一规格由市政管局统一制作配发。

牵头部门:市政管局

责任部门:雄关街道办、钢城街道办、郊区工作办

完成时限:20229月底前

2.推进事项集中办理。除场地限制或涉及国家秘密等情形外,政务服务事项按照应进必进原则全部纳入各级政务服务场所集中办理,对不能集中办理的推行进驻事项负面清单制度,各级政务服务机构于10月底前制定并公布本机构进驻事项负面清单。

牵头部门:市政管局

责任部门:雄关街道办、钢城街道办、郊区工作办、市有关部门、在嘉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2210月底前

3.推进政务服务场所整合。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房产服务中心、市公积金中心、市税务局等部门单设的六个政务服务分中心原则上于2025年底前整合并入市政务服务中心,确不具备整合条件的探索纳入市政务服务中心实行一体化管理,实现人员、场地、业务统一归口、统一管理、统一考核,按照统一要求提供规范化服务。

牵头部门:市政管局

责任部门: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房产服务中心、市公积金中心、市税务局

完成时限:2025年底前

4.规范设置服务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于2022年底前统一设置综合咨询窗口,统一提供咨询、引导等服务。设置帮办代办窗口,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帮办代办服务。设置跨省通办”“省内通办窗口,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异地办事服务。设置办不成事反映窗口,提供兜底服务,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过程中遇到的疑难事项和复杂问题。设置综合办事窗口,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模式,整合部门单设的办事窗口,探索设立无差别、全科式综合办事窗口;合理设置分领域综合办事窗口,围绕项目审批”“企业开办”“社保医保”等方面,对办事窗口进行调整重组,统一划分功能专区。优化设置投资项目、工程建设项目受理窗口,实行一张表单、一套材料、一体提交;整合注册登记、公安刻章、银行开户、税务登记和社保办理等5个环节,设置企业开办一窗通办窗口。整合自然资源、房产交易、税务等分散专窗,设立不动产登记综合窗口,建立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审核发证、归档管理的一站式工作流程。

牵头部门:市政管局

责任部门:各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2年底前

5.规范窗口业务办理。按照应进必进”“进必授权原则,推进进驻政务服务机构事项在综合服务场所实质运行,杜绝把服务窗口作为收发室,将重要服务项目、关键办事环节仍放在原单位办理,避免事项办理明进暗不进”“体外循环。对适用收件即受理方式的政务服务事项,各有关部门要授权窗口工作人员接受申请材料并出具受理凭证。进一步完善部门业务综合授权的首席事务代表制度,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即收即办、简单事项即时办结

牵头部门:市政管局

责任部门:各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2年底前

(三)规范网上办事服务

1.统筹网上办事入口。进一步优化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甘肃政务服务网和甘快办APP平台)注册功能,全面推行一次注册、全网通用,避免重复注册账号。

牵头部门:市政管局、市大数据中心

责任部门:各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规范网上办事指引。持续优化网上办事指引并坚持动态更新,确保网上办事指南和具体操作说明简明实用,做到一看就能懂、一点就能办。探索在甘肃政务服务网和甘快办APP推行在线导办帮办和智能客服,通过在线帮办或设置智能问答等方式,解决企业群众在线操作、材料准备、业务标准、业务流程等方面问题。

牵头部门:市政管局、市大数据中心

责任部门:各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3.提升网办深度。结合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梳理,加大办事环节精简和流程再造力度,提供申请受理、审查决定、结果送达等全流程、全环节闭环式网上服务,除法律法规有特殊规定外,政务服务事项全部实现网上全程可办,推动从最多跑一次零跑动的转变。

牵头部门:市政管局、市大数据中心

责任部门:各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四)规范政务服务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1.合理配置政务服务资源。协同推进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与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已实现线上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原则上同步提供线下办事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等在线上线下服务渠道同源发布、同步更新,做到线上线下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

牵头部门:市政管局、市大数据中心

责任部门:雄关街道办、钢城街道办、郊区工作办、各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规范政务服务办理方式。针对医保、社保、民政、出入境、生活缴费等高频服务事项,保留线下办理渠道和现金缴费方式。申请人在线下办理业务时,办事窗口不得将线上预约或在线提交申请材料作为强制性前置条件。已在线收取申请材料或通过部门间共享能获取电子证照、电子档案、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等电子材料的,办事窗口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交纸质材料。

牵头部门:市政管局

责任部门:市医保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公安局等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五)规范开展政务服务评估评价

1.加快推进好差评制度的落实和应用。不断完善政务服务好差评标准规范,积极引导办事企业和群众按自主真实意愿参与评价,有效收集企业和群众对服务需求和满意度的意见建议,建立健全差评核实整改机制,实现政务服务评价、整改、反馈、监督全流程衔接的政务服务评价机制。整合各部门政务服务评价资源,按照统一规范向省级好差评系统提交评价数据,构建数据归集共享、分析处理和业务协同办理机制,实现各类政务服务评价数据实时上报、集中管理、分类交办、快速处理,推动政务服务绩效真正由企业和群众来评判。依托甘肃省政务服务差评整改系统,推动线上线下全面融合,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全覆盖、评价对象全覆盖、服务渠道全覆盖,线上通过甘肃政务服务网、甘快办APP及各部门其他在线政务服务系统开展评价,线下通过政务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自助服务终端和甘肃省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开展评价。将好差评评价结果纳入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与接受评价单位、个人绩效考核挂钩,作为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和工作人员个人绩效考核、年度考核重要内容。

牵头部门:市政管局、市大数据中心

责任部门:雄关街道办、钢城街道办、郊区工作办、各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规范政务服务督查考核。建立考核机制,注重考核的科学性和实效性,将互联网+政务服务相关指标作为重要内容,纳入部门年度考核指标体系范围。定期开展督查,召开工作推进会,听取各部门工作汇报,通报工作进展,协调解决政务服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

牵头部门:市政管局

责任部门:各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四、以利企便民为核心,推进政务服务便利化

(一)推进集成办一件事一次办为抓手,推动关联性强、办事需求量大、企业和群众获得感强的多个跨部门、跨层级政务服务事项集成化办理。以新生儿出生、医疗费用结算、不动产登记、企业开办、企业变更等高频事项为重点,按照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窗(端)受理、一网办理、一次发证要求,优化业务流程,通过系统对接整合和数据共享,减少办事环节、精简办事材料、压缩办理时限。

牵头部门:市政管局、市大数据中心

责任部门:市人社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医保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二)推广免证办在保护个人隐私、商业秘密和确保数据安全的前提下,推进电子证照在政务服务领域应用和互通互认。2022年底前,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许可证、检测认证、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学历学位证、职业资格证、驾驶证和新申领的结(离)婚证、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等企业和群众常用证照基本实现电子化,覆盖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务服务、便民服务等应用领域。

牵头部门:市政管局,市大数据中心

责任部门:各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2年底前

(三)推动就近办

1.优化社区政务服务。推动公共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险、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社会服务、户籍管理等领域群众经常办理且基层能有效承接的政务服务事项以委托受理、授权办理、帮办代办等方式下沉至便民服务中心(站)办理。

牵头部门:市政管局

责任部门:各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建立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自助服务体系。2022年底前整合公安、税务、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自助服务功能,在政务服务中心和便民服务中心设置集成式自助服务终端,提供24小时不打烊服务;推动在村(社区)、园区、商场、楼宇和银行、邮政、电信网点等场所设置集成式自助服务终端,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牵头部门:市政管局、市大数据中心

责任部门:市公安局、市税务局、市人社局、市医保局、雄关街道办、钢城街道办、郊区工作办

完成时限:2022年底前

(四)加快网上办、掌上办按照应上尽上原则,除涉及国家秘密等情形外,各部门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管理和运行,实现一网通办。将甘快办APP作为移动政务服务的主渠道和总入口,为各部门移动政务服务应用提供公共入口、公共通道、公共支撑,提供与甘肃政务服务网同源发布、内容统一、体验一致、方便快捷的移动政务服务,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查询、预约、办理、投诉建议和评价反馈等一体化服务。推进公安、人社、教育、卫生健康、民政、住建等领域覆盖范围广、应用频率高的政务服务事项实现掌上办、指尖办。在确保安全可控的前提下,发挥第三方平台渠道优势,拓展政务服务移动应用。

牵头部门:市政管局、市大数据中心

责任部门:各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五)实施告知承诺”“容缺受理服务模式

1.实施告知承诺制。按照《甘肃省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办法》要求,以涉企经营许可、证明事项、投资项目审批等高频热点事项为重点,通过实施清单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加强核查监管、完善信用机制、推行数据共享、强化风险防范等工作举措,在政务服务领域大力推行告知承诺制,并将告知承诺书和承诺履约情况等相关信用信息推送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归入市场主体信用档案。10月底前梳理公布告知承诺制实施清单。

牵头部门:市政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市发展改革委分别牵头

责任部门:各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10月底前完成并持续推进

2.实施容缺受理。在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平台加载容缺受理选项模块,针对不动产登记业务、公租房、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申请、公积金服务、企业登记注册、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发票代开、跨区域涉税事项办理、变更税务登记、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投资审批等事项,为申请人提供容缺受理与不容缺受理两种选项,在次要申请材料缺失的情况下,申请人可申请容缺受理,进行实质审查,缺失材料在取得证照时一次补齐。10月底前梳理公布容缺受理事项材料清单。

牵头部门:市政管局

责任部门: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

完成时限:10月底前完成并持续推进

(六)实现智慧办”“精准办

1.推行一码通。依托全省二维码一码通支撑平台,构建一码通,即人码、企业码、门楼牌码,2022年底前通过一码通推行政务地图、扫码亮证、扫码通医、扫码通行、扫码通游等服务。以卫生健康、社保、医保等应用领域为突破口,推进一码通与电子健康卡、电子社保卡、医保电子凭证互联互通,逐步覆盖医疗教育、政务服务、交通出行、社会保障、公用事业和金融服务等领域,实现一码通办

牵头部门:市政管局、市大数据中心、市公安局

责任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市教育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政府金融办

完成时限:2022年底前

2.拓展延伸不来即享利企服务。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加快不来即享与政务、金融、企业服务等系统深度融合,完善政策宣传服务、企业运营服务、金融普惠综合服务等创新场景,为市场主体提供基于大数据的精准一站式服务,实现更多惠企便民政策和业务不来即享

牵头部门:市工信局

责任部门:市政府金融办、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税务局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七)拓展便利服务领域

1.建立绿色通道服务。2022年底前,面向老年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建立绿色服务通道,提供等候优先、全程导引、延时办理、上门服务、帮办代办等政务服务。在政务服务中心开展延时错时服务,通过线上预约等方式,合理分流办事群众。

牵头部门:市政管局

责任部门:各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2年底前

2.加强公共服务。2022年底前,推动实现水电气热、电信、公证、法律援助等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全面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和政务服务平台。

牵头部门:市政管局、市大数据中心

责任部门:市住建局、市工信局、市司法局、国网电力嘉峪关分公司

完成时限:2022年底前

五、工作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强化经费、人员、场地、信息化保障,形成统筹有力、协调有力、支撑有力的工作格局。市政管局负责全市政务服务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监督检查,解决全市范围的重点难点问题;雄关街道办、钢城街道办、郊区工作办和各部门负责督促指导、协调推进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政务服务工作,确保各项任务按时限要求落地见效。

(二)强化平台支撑及数据共享。市政管局、市大数据中心要按照建市级平台、享省级支撑、创特色应用原则,统筹建设市级政务云、大数据基座市(州)子平台等基础设施,承接使用省级统建的应用系统,开发部署特色应用。建立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和政务数据共享供需对接机制,运用一体化大数据基座实现政务数据的归集和融合治理。建立全市统一数据资源目录,明确数据归集责任主体,加强数据资源普查,实现全市数据规范化管理。各部门要安排专门人员具体负责数据汇聚共享工作,建立共享交换管理制度,扩大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覆盖范围,完善数据回流机制,加速数据流动,满足各方数据共享需求。

(三)健全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市政管局、市大数据中心要加强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站)、政务服务平台和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建设运行管理,组织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梳理、政务数据共享、标准实施、人员管理培训、日常考核、指导监督等工作。市人社局和市财政局要统筹做好便民服务中心(站)人员和经费保障工作。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由政务服务管理机构(市政管局)统一配备(市人社局配合考录),配备人员由政务服务中心统一管理,业务由各入驻单位首席或审批人员负责培训指导。市政务服务中心按照行政办事员(政务服务综合窗口办事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开展等级认定、定岗晋级等工作,增强人员队伍的稳定性。健全培训管理制度,不断提升工作人员服务意识、业务能力和办事效率。

(四)强化法治和安全保障。各部门要聚焦政务服务优化面临的政策制度障碍,及时清理和修改完善与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不相适应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要明确政务数据采集、汇聚、存储、共享、开发利用等各环节安全主体责任,实现共享数据使用全程留痕和可追溯,确保数据共享安全可控。建立政务信息安全事件应急处置体系,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培训,开展应急演练。全面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加强政务领域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形成网络安全整体防护体系。

(五)深入开展宣传推广。各部门要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务服务平台,加强对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政策解读和宣传,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广泛凝聚社会共识,营造人人关心政务服务、人人参与政务服务的浓厚氛围。要及时总结推介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进展成效和经验做法。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10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