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峪关市“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
嘉政办发〔2022〕62号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嘉峪关市“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
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郊区工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在嘉各单位:
《嘉峪关市“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嘉峪关市“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
建设规划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科学编制并有效实施嘉峪关市“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对于提升人民生活品质,推进全市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打造省域副中心、建设西部明星城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甘肃省委省政府及嘉峪关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夯实基层基础,让人民生活更加美好,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甘肃省“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甘肃省“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嘉峪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城乡社区服务体系,是指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履责、社会多方参与,以社区(村)为基本单元,以各类社区服务设施为依托,以满足社区(村)居民生活需求、提高生活品质为目标,以社区(村)居民、驻区单位为对象,以公共服务、便民利民服务、志愿服务为主要内容的服务网络和运行机制。
(一)发展环境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着力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推动资源、服务、管理下沉,将社会重心落在城乡社区,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居民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不断提高,为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奠定了坚实基础。一是不断完善社会治理运行机制。我市撤销三区,成立2个街道办事处和郊区工作办公室,建立健全市-街道-社区三级、市-郊区办-镇-村四级管理机制。实现高效联动治理,形成了政法牵头,组织、街道、郊区办、民政、农业农村等共同参与、层层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城乡社区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不断加强。社区(村)党组织书记和居(村)委会主任“一肩挑”达到100%,着力构建并形成了以城乡社区党组织为领导核心,居(村)委会自治组织和社区服务中心、物业管理单位及各类社会组织和社区居民等多元主体广泛参与的社区服务管理体制,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社区治理与社区服务中的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圆满完成第九次、第十次村民委员会和第六次、第七次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三是城乡社区治理制度建设全面加强。相继出台了《嘉峪关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嘉峪关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居民小组建设实施方案》《中共嘉峪关市委办公室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协商的实施办法》等制度文件,不断夯实基层政权工作基础。四是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全面提升。全市48个城乡社区已全部建成新型城乡社区服务中心,建设率达100%,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累计建设面积5.6万㎡,覆盖率达100%。城市和农村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覆盖率分别达到100%和50%。五是社区服务供给能力不断提升。持续加大财政资金保障力度,从整合优化资源着手,不断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与社区居民利益密切相关的各类公共服务多元多样,持续推进城市社区“15分钟服务圈”建设,志愿服务加快发展,社区服务机构承接社区服务类项目能力有所增强。六是社区服务人才队伍不断壮大。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实现突破,社区(村)“两委”班子更优更强,持有社工证的社区工作者稳步增加,社区志愿者注册率占社区居民比例逐渐提高。七是社区服务信息化建设不断推进。建设“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统筹设立党员服务、就业保障、救助服务等社区综合“前台”服务窗口,深入实施“雪亮工程”“平安和谐细胞工程”,基层治理末端力量更加充实。文殊镇、新城镇完成了“数字乡村”服务管理平台搭建,智慧社区建设取得成效。八是社区服务创新示范不断加大。城乡社区建设试点示范工作深入推进,培育省级城乡社区建设示范单位9个,积极推进钢城街道全省城乡社区治理创新实验区创建工作。开展“三社联动”试点工作。这些成就,标志着我市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向新发展阶段迈进,服务品质不断提升,为“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机遇挑战
“十四五”时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面对“十四五”时期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基层社会治理新任务和人民群众新期待,全市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还存在一些明显的短板弱项,党建和城乡社区服务深度融合还不充分,服务供给不均衡不充分的问题依然存在,社区多元主体参与社区服务的机制仍不健全,社区信息化发展不够均衡,社区服务的人才支撑亟需加强。为此,必须立足我市所处的新发展阶段和发展方位,牢牢把握全省及我市发展重要战略机遇期,以更高的站位、更大的决心、更实的举措,奋力谱写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新篇章。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城乡社区治理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强化为民、便民、安民功能为重点,以不断满足人民高品质生活需求为目标,加快完善党建引领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增加服务供给,补齐服务短板,创新服务机制,为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奠定坚实基础,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实现高效能服务为目标导向,加快推进社区服务设施建设,促进社区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完善社区服务体系,提升城乡社区服务品质,让人民生活更加美好,让基层更加和谐稳定,让党的执政基础更加稳固,努力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和谐有序、绿色文明、创新包容、共建共治共享的幸福家园。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将党的领导贯穿于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的全过程各方面,努力提升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力和组织力,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服务群众的示范带头作用,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以优良的社区服务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满足人民群众的新需求,推动创造就业岗位,带动投资,提升人民群众的生活品质,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努力做到群众有需求、社区有服务。
坚持共建共治共享。充分调动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和慈善资源等社会力量,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构建多方参与格局,让全体人民共享发展成果。
坚持城乡统筹。科学把握城乡发展差异,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推进社区服务制度城乡衔接、要素共享、互通互融,推动社区服务机制城乡联动、基础设施城乡配套、基本公共服务城乡统筹,在统筹兼顾中促进协同发展、扬长避短中提升整体效能。
坚持分类指导。坚持问题导向,把握政府、社会和市场不同定位,突出不同类型社区特点,分层推进、分类实施、重点突破,全方位提升城乡社区服务水平。
(三)主要目标
以服务全体居民为方向,以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导向,以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服务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和困难家庭为重点,以社区公共服务、商业服务和志愿服务为依托,以加快补齐社区服务设施和能力短板为抓手,有效发挥政府、社会和市场多方主体协同联动作用,推进城乡社区服务体系高质量发展。调整优化社区布局,按照便于管理、便于服务、便于居民自治的原则,规模适中、适度超前,合理确定范围。着眼城市未来发展的城区面积和人口规模,为待开发小区入住率达标后成立新社区预留好空间。健全以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为主线、各类专项服务设施相配套,服务网点为补充的城乡社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稳步实现城乡社区基本公共服务、便民利民安民服务、志愿者服务、专业社会工作服务的普惠化和均衡化;建立社区党组织和社区自治组织成员带动、专职社区工作者为骨干、其他社区服务人员和志愿者为补充的社区服务人才队伍,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和专业化水平;建成以社区为平台、社会组织为载体、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为支撑、社区志愿者广泛参与、社区资源广泛动员的新型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格局。
到2025年末,党建引领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更加完善,服务主体和服务业态更加丰富,线上线下服务机制更加融合,精准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持续提升,社区吸纳就业能力不断增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升,人民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更好解决,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专栏1 “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主要指标 | ||||
序号 | 指标 | 2020年 基期值 | 2025年 目标值 | 指标属性 |
1 | 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 | 100% | 100% | 预期性 |
2 | 城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 | 100% | 100% | 预期性 |
3 | 社区商业和综合服务设施面积占社区总建筑面积的比例 | —— | ≥10% | 预期性 |
4 | 每百户居民拥有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面积 | ≥30 平方米 | ≥30 平方米 | 预期性 |
5 | 城市社区政务通用自助服务覆盖率 | —— | 100% | 预期性 |
6 | 每万城镇常住人口拥有社区工作者 | 25人 | 26人 | 预期性 |
7 | 居民活动区域面积占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总建筑面积比例 | —— | ≥60% | 预期性 |
(注:1.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在村(社区)层面建立的,面向村(居)民提供文化、教育、科技、体育、卫生、环境、法律、安全等公共服务的综合性、多功能设施。2.城市社区政务通用自助服务:通过“互联网+政务服务”、政务通用自助服务一体机等服务载体,为居民提供方便快捷的社区自助服务。3.社区工作者:包括村(社区)“两委”成员和村(社区)专职工作者。村(社区)“两委”成员指村(社区)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的全体成员,村“两委”成员不包括第一书记等各部门派驻人员;村(社区)专职工作者指基层政府职能部门根据工作需要设岗招聘,在村(社区)统筹使用的专职工作人员,不包括网格员和公益岗人员。)
三、主要任务
(一)积极构建城乡社区服务新格局
1.健全党建引领机制。压实街道党工委、镇党委责任,建立健全街道党工委、镇党委牵头、驻区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参加的城乡社区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党对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的全面领导。持续推行社区(村)党组织书记“一肩挑”和社区(村)“两委”成员交叉任职,进一步发挥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城乡社区服务中的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促进党建与社区服务深度融合。完善居(村)委会下属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环境和物业管理、妇女和儿童工作等委员会建设,在街道、镇及社区(村)党组织的领导下,司法、公安、卫生健康、住建、生态环境、妇联、房产服务中心等部门单位给予业务指导和参与,并适当安排专项经费支持。进一步巩固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为主导、社区居民为主体、社区社会组织和驻区单位共同参与、协同开展社区服务的体制机制。全面加强党建引领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完善社区(村)“两委”班子成员联系群众机制,经常性开展入户走访,深入实施“大走访”“大排查”活动,扎实做好服务群众、教育群众、凝聚人心工作,组织引领群众听党话、跟党走。推动有物业服务的社区建立健全党建引领下的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协调运行机制,强化社区党组织领导能力,居民委员会指导能力,物业服务企业服务能力。推动符合条件的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及时建立党组织,推进符合条件的社区“两委”成员通过法定程序兼任业主委员会成员,鼓励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党员负责人担任社区党组织兼职委员。健全党建引领社区社会组织工作机制,明确街道党工委、镇党委和社区(村)党组织对社区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服务的统一领导。
2.完善多方参与格局。完善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联建共治机制,发挥社区(村)党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作用,支持群团组织积极参与社区服务,探索建立“社会组织+N”“驻地企业+N”“辖区单位+N”的社区服务模式,全面落实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为群众服务制度机制,推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到社区开展服务,实现社区社会组织、群团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企事业单位等社会力量共驻共建共享,提升城乡社区服务效能和品质,满足社区居民生活需求,形成优势互补、资源共享、整合联动的社区服务格局。健全并落实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服务激励政策,组织实施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服务行动计划,推动社区与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区公益慈善资源联动开展服务。统筹利用各类资源,支持引导驻区单位向社区居民开放停车场地、文化体育设施、会议活动场地等资源。支持社区服务企业发展,积极引导市场主体进入社区服务领域,鼓励开展连锁经营,培育服务品牌,形成适应社区居民需要的商业生态和经营模式。
专栏2 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服务行动 |
1.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实施一批项目计划,开展系列主题活动,培育一批品牌社区社会组织和品牌活动项目,引导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区社会组织广泛参与社区服务。 2.社区志愿服务行动。依托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立志愿服务站点,搭建志愿服务组织(者)、服务对象和服务项目对接平台,以留守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残疾人等困难群体和特殊人群为重点对象广泛开展志愿服务,大力开展邻里互助服务和互动交流活动。到2025年底,志愿服务站点在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中的覆盖率达到80%。 3.社区社会工作服务行动。加快推进在街道、镇设置面向社区(村)服务的社会工作站,依托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立社会工作室,开展社会工作专业服务。 |
3.全力推进社区协商。探索建立街道、镇协商与城乡社区协商联动机制,全面落实党领导下的城乡社区协商制度,坚持领域和层次的多元性原则,广泛选择、吸纳各类别协商代表,探索创新协商议事模式。聚焦群众关心的民生实事和重要事项,搭建“好商量”议事协商平台,听民意、汇民智、聚合力,注重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作用,加强居(村)民会议、居(村)民代表会议、居(村)民议事会等议事协商制度建设,坚持“四议两公开”,推动城乡社区协商制度化、规范化发展,引导居(村)民积极参与社区(村)治理,形成协商有阵地、群众广参与、服务出成效的城乡社区协商新格局。积极开展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等各类创建活动工作,挖掘培育一批符合我市实际的议事协商品牌。
(二)不断扩大城乡社区服务有效供给
1.增强为民服务功能。扩大社区基本公共服务综合供给,聚焦幼有所育、学有所教、病有所医、老有所养、弱有所扶和文体服务有保障,推动基本公共服务资源向社区下沉,确保公共服务沉得下、立得住、推得开。以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困难家庭等为重点,引导专业化普惠托育、学前教育、普惠养老等服务机构进驻社区开展服务,做好对困难群体和特殊人群关爱照护,加大社区养老、托幼、助残服务供给力度。着力提升基层卫生、医疗保障服务能力,加强社区(村)卫生、医疗公共服务中心(室)建设,做好传染病、慢性病防控和儿童保健等工作。推进健康社区和居(村)民委员会下属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卫生健康部门给予业务指导,开展疫情防控、公共卫生、生育服务、爱国卫生、健康科普等各项卫生健康工作,推动城乡社区公共卫生工作专业化、规范化、常态化。开展动员参保工作,引导社区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加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在有条件的社区(村)设立就业创业空间,优先为社区(村)居民中的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村转移劳动力、残疾人等群体提供服务。大力发展社区教育,助力构建终身学习体系。扩大文化、体育、科普等公共服务供给。加强婚姻家庭文化服务,推进婚姻家庭辅导教育,通过公益创投、政策扶持、经费补贴、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社会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专业人才,面向社区开展家庭教育、反家暴教育、恋爱婚姻家庭观念教育、生活减压和社会支持等预防性专业服务。坚持城乡融合发展,推动城市公共服务资源和慈善、社会工作资源向农村辐射延伸,推进城乡社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2.增强便民服务功能。全面推进城市“15分钟便民生活圈”建设,优化城乡社区邮政、金融、电信、供销、燃气、电力、广播电视等便民服务功能布局,推动物流配送、快递、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设施辐射符合条件的社区(村)。鼓励引导各类市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发展社区托育、养老等服务业态。鼓励发展社区物业、维修、家政、餐饮、零售、美容美发等生活性服务业,支持相关企业在社区(村)设置服务网点,满足群众多样化需求。持续强化养老托育、医疗卫生等服务方面的便利程度,扩大社会服务受惠面。推动发展老年助餐、居家照护服务,力争“十四五”时期逐步覆盖80%以上社区。整合社区便民服务和商业服务功能,大力推进社区综合服务体建设,促进社区便民利民服务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居民小区引进专业化物业服务,建立健全业主和物业企业双向选择机制。完善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体系,推进社区居民委员会增设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指导和监督业委会和物业服务企业依法履行职责。依托村级综合服务设施、供销合作社等强化农村地区农产品收购、农资供应等服务供给。
3.增强安民服务功能。深化城乡社区警务战略,加强居(村)民委员会下属治安保卫委员会建设,健全完善群防群治、联防联控机制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健全完善城乡社区治安防控网,提升社区(村)平安建设能力水平。加强社区(村)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和交通安全宣传劝导,做好用气、用电、用火以及地震、洪灾等防灾监测、预警发布和应急避险安全防护工作,对噪声扰民行为及时劝阻、调解。完善社区(村)应急组织体系和工作预案,强化应急和风险防范物资储备保障,健全应急广播体系,拓展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渠道。加强社区(村)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健全完善微型消防站(点),引导社会应急力量有序参与应急处置,提升社区应急管理能力。巩固充实居(村)民委员会下属人民调解委员会,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深入开展“八五”普法,强化人民调解工作,推动法律援助、公证等法律服务全覆盖。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社区(村)反邪教工作能力建设。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社区戒毒人员的社区关怀和帮扶,强化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为遭受家庭暴力的居民提供应急庇护救助服务。将定期入户走访作为社区(村)服务的重要内容,及时主动发现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纳入低保特困等社会救助范围,保障其基本生活。建立健全发现报告和家庭监护监督制度,加强社区(村)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能力建设,推动村民委员会设立妇女和儿童工作委员会。支持各类组织、机构在社区(村)开展社会心理服务,完善疏导机制,强化精神慰藉、心理疏导、关系调适、社会融入等服务。加强居民诚信宣传教育,营造“人人讲诚信、事事守诚信”的良好社会风气。推进建设各民族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强化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专栏3 新时代新社区新生活服务质量提升行动 |
1.社区固本强基行动。健全以党组织领导、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为基础的社区(村)组织体系,推动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全覆盖,组织党员参加以服务群众为主要内容的“设岗定责”活动。 3.社区未成年人关爱行动。推进街道(镇)设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或者指定专门人员承担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到2025年底,街道(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覆盖率达到50%、工作专干实现全覆盖。推动居(村)民委员会设立专人专岗,加大居(村)儿童主任培训力度,参训率达到100%。推进儿童友好社区建设。依托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拓展社区托育服务功能,力争到2025年,配套托育服务设施覆盖所有新建住宅小区,符合条件的完整社区托育服务设施达标率在60%以上,社区托育服务机构覆盖率达到50%以上,普惠托位占比60%以上,形成基本完善的社区托育服务骨干网。推动在社区普遍建立青年之家和校外实践教育场所,开展学龄儿童课后托管和寒暑假集中看护服务,在社区(村)推广建立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服务站点。 4.社区助残服务行动。开展社区残疾人康复,做好家庭医生签约、康复训练、辅助器具适配、支持性服务等。为重度残疾人提供日间照料、居家服务等多种形式的托养和照护服务。实现社区(村)残疾人协会全覆盖。 5.社区就业服务行动。依托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加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重点为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村转移劳动力、残疾人等群体提供服务。 6.社区卫生服务行动。深化推进“优质服务基层行”,持续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拓展医养结合服务,推进社区医院建设工作,科学规划布局,结合群众需求,突出服务特色。每个行政村办好一个村卫生室。 7.社区教育行动。创新发展社区教育,推动开展学习型社区、学习型家庭等各类学习型组织创建活动,统筹社区(村)教育协调发展,优先扩大老年教育资源供给。 8.社区文化服务行动。引导各类文化资源向城乡基层倾斜,社区(村)普遍建立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 9.社区体育服务行动。统筹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整合社区体育服务资源,推动学校体育设施向社区居民开放,实现城乡社区15分钟健身圈全覆盖。 10.社区科普服务行动。依托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社区图书馆等拓展科普服务功能、开展科普活动,支持社区科普设施流动巡回服务,加大流动科技馆、科普大篷车进社区(村)服务力度。 11.平安社区建设行动。深入开展“无字头”平安社区(村)创建活动,全面落实网格化服务管理,推进“一社区(村)一警(辅警)”和“三官一律”进社区行动,加强社区警务工作保障,推进警务室与社区(村)“两委”同址办公,配齐必要装备设施。 12.法律服务社区行动。推进社区(村)法律顾问工作全面升级,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法律服务,发展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充实社区(村)人民调解员队伍,壮大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队伍,进一步深化普法宣传教育、法律援助和人民调解工作。社区逐步配建“法律之家”,预计2025年底实现城市、农村社区覆盖率为60%、30%。 13.社区应急服务行动。整合社区小公园、小广场等场馆服务资源,改造或完善社区应急避难场所,推进应急信息化建设,完善应急广播体系,定期开展应急避险知识宣传和应急避难场所演练活动。所有社区(村)均设置1名灾害信息员。 14.社区共建共治共享行动。全面落实社区(村)协商制度,建立居民需求、服务资源、民生项目“三项清单”工作制度,实现资源与需求有效对接、治理成果共享。 15.社区诚信宣传教育行动。深入开展诚信宣传普及教育进社区、进家庭活动,积极引导居民在日常生活中讲诚信、重信用,进一步弘扬诚信文化,推进诚信建设。 |
(三)努力增进城乡社区服务效能
1.优化服务设施布局。将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国土空间规划,推进新建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实施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补短板工程,鼓励通过换购、划拨、租借等方式,统筹利用社区各类存量房屋资源增设服务设施。可通过租赁住宅楼底层商业用房等其他符合条件的房屋开展社区服务。探索实施城市社区综合服务体建设工程,以城市社区服务中心为基本单元,推动建设集公共服务、便民服务、休闲娱乐等服务一体的城市社区综合服务体,探索形成“基本公共服务+其他生活服务”的社区综合功能业态体系,不断提升社区生活品质。建设智能快件箱、智能信包箱和邮政快递末端综合服务站等配套设施,满足居民生活便利新需要。按照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优先的原则,科学布局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优化功能布局,精简整合办公空间,推行开放式办公,减少固定空间和陈列展示空间,增加社区居民活动空间,促进各类服务设施功能差异互补、内容衔接配套。推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毗邻建设,推动社区设施无障碍建设和适老化、适儿化改造。开展儿童友好城市创建,加强社区儿童之家建设。实施村级综合服务设施提升工程,完善村级综合服务设施网络,着力补齐村级综合服务设施短板,推进标准化建设。聚焦乡村振兴,着力强化为农服务,增强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功能,合理规划群众举办红白喜事等活动的公共场所,统筹考虑布局公益性安葬服务设施。
专栏4 城乡社区服务设施补短板工程 |
1.村级综合服务设施提升工程。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结合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统筹利用现有资金渠道,盘活利用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等现有设施和场地,加快补齐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短板,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 2.完善城镇老旧小区社区服务设施。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重点改造完善小区市政配套基础设施,提升社区养老、托育、医疗等公共服务水平,推动建设安全健康、设施完善、管理有序的完整居住社区。 |
2.创新社区服务机制。完善服务统筹机制,用好各项支持社区的政策,以及面向社区服务的资金、资源、项目等,以社区(村)党组织为主渠道落实。发挥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作用,增强社区(村)综合服务能力。依托综治中心,全面开展网格化服务管理标准化建设,形成“一个组织架构、一张基础网格、一支网格队伍、一套信息系统、一套管理制度”的网格架构,及时反映协调群众利益诉求、有效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全面推行“一窗”受理和“一站”办理,推动实现政务代办服务社区(村)全覆盖。完善即时响应机制,社区服务设施开放和服务时间不少于每天8小时,群众关切的特殊项目应开展24小时线上服务,及时响应居民服务需求。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建立政府购买社区服务清单,明确购买服务项目立项、经费预算、信息发布、项目管理、绩效评估等长效配套支持措施,鼓励引导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事项,广泛参与社区服务。完善服务评价机制,健全群众满意度调查评估制度,实现社区服务群众满意度调查覆盖所有社区(村),普遍建立精准匹配社区(村)居民需求的评价机制。完善居(村)民自我服务机制,加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加强居(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充分发挥居民公约、村规民约的约束作用,推进居(村)务公开,引导居民群众广泛参与社区服务,增强自治能力,提高自我服务水平。
(四)大力推进城乡社区服务数字化建设
1.提高数字化政务服务效能。充分发挥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作用,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向街道(镇)、社区(村)延伸覆盖。加强便民服务信息网络建设,优先实现政务服务高频事项全程网办,促进便民服务数字化、智慧化。加快部署政务通用自助服务一体机,完善社区(村)政务自助便民服务网络布局,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实现更多事项“就近办”。实施“互联网+基层治理”行动,构建城乡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整合部署在不同层级、不同部门,分散孤立、用途单一的信息系统,提高社区信息为民服务效率。根据服务群众需要,依法依规向社区(村)开放数据资源,发挥社区(村)信息为民服务实效。充分依托已有设施,鼓励多方参与建设开发智慧社区信息系统和简便应用软件,逐步扩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受理、办理数量和种类及网上反馈的范围,构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服务格局。拓展居民个性化需求服务功能,充分考虑老年人、残疾人习惯和特点,保留必要的线下办事通道,推动互联网应用适老化及无障碍改造。推动政务服务平台、社区感知设施、家庭终端和城乡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以及互联互通,发展实时监测、智能预警、应急救援救护和智慧养老等社区惠民服务应用。深化全国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信息系统推广应用,拓展社区服务功能,组织开展在线服务评价工作。
2.构筑美好数字服务新场景。推进智慧社区建设,逐步构建设施智能、服务便捷、管理精细、环境宜居的智慧社区。充分运用5G、互联网、智慧广电、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新一代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推进智慧社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智慧社区,促进社区各项服务供需对接,构建以社区居民为中心的基层公共服务环境,提供精准推送的服务项目,优化基层公共服务资源配置。建设开发社区协商议事、政务服务办理,社区养老、家政、卫生、医疗等网上服务项目新应用,向居民群众提供政策咨询、通知发布、服务预约和商品配送等功能。开发推动社区物业设备设施、安防等智能化改造升级,推动家庭安防监控设备、健康监测设备等与社区联网,构建社区停车资源共享平台和智能调度引导系统,发展无人物流配送,高效匹配社区全生活链供需,扩大多层次便利化社区服务供给。深入组织开展智慧社区、现代社区服务体系试点建设。
专栏5 社区服务数字化建设试点行动 |
1.“互联网+基层治理”行动。综合利用街道(镇)、社区(村)地理信息、人口、资源环境、社会经济、民生保障等数据资源,建设开发智慧社区信息系统和简便应用软件,推动基层治理数据资源共享,提升社区治理服务智能化水平。 2.智慧社区建设。推进社区服务数字化应用场景建设,推动政务服务平台、社区感知设施和家庭终端联通,发展智能预警、应急救援救护和智慧养老等社区惠民服务。 3.现代社区服务体系建设。丰富数字生活体验,探索现代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改造社区设施、环境和文化,构建融空间、情感、价值于一体的智慧社区场景,提升社区生活品质。 |
(五)不断壮大城乡社区服务人才队伍
1.选优配强社区工作者队伍。组织实施社区人才队伍建设行动计划。规范居(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全面落实社区(村)“两委”班子成员资格联审机制。建立健全社区(村)党组织书记后备人才库,依法选优配强社区(村)“两委”班子成员。综合考虑服务居民数量等因素,合理确定社区工作者配备标准,通过选派、聘用、招考等方式,选拔优秀人才充实社区工作者队伍。健全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立健全与岗位特点、工作年限、教育程度、专业水平相匹配的社区工作者岗位等级序列,建立岗位薪酬制度并完善动态调整和职业成长机制,全面落实基本养老、失业、基本医疗、生育、工伤保险等政策,有条件可逐步落实住房公积金政策,对获得社会工作职业资格的给予职业津贴。鼓励大学毕业生、退役军人到社区(村)就业创业。
2.加强社区服务教育培训。加强社区服务人才培训管理,建立健全社区工作者能力指标体系,完善市-街道、郊区办-社区、镇(村)的培训体系,用好现有培训平台。把专职社区工作者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实行分级分层分类培训。依托各类干部网络培训平台,开发开放社区服务精品课程,推动优质网络培训资源直达社区(村)。支持社区工作者参加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考试和学历教育等。加强对社区工作者的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培训,不断促进民族团结。加快培育发展社区社会工作人才、社区志愿者队伍,加强社会组织人才建设。结合农民工自身特点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引导农民工从事社区服务业。
专栏6 社区人才队伍建设行动 |
1.新时代社区工作者主题培训行动。灵活采取多种形式,综合运用各种方式方法,将城乡社区工作者轮训一遍,并推进实施后续培训,依托全国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信息系统建立健全社区工作者培训监测机制。 2.社区志愿者队伍建设行动。依托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为有意愿,能胜任志愿服务的社区居民进行登记注册,鼓励社区建立各类志愿服务队伍。 3.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行动。全面推动街道(镇)社会工作站建设,引进、培育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将社会工作纳入城乡社区工作培训应知应会内容,鼓励城乡社区工作者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评价,掌握社会工作理念、知识、方法和技能。 |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将本规划主要任务指标作为市政府民生项目,列入议事日程,定期研究、谋划和推动。健全规划实施机制,形成强大推动合力。强化主体责任,加强对本规划实施的组织、协调和督导,做好资金统筹、推进实施等工作。街道(社区)、郊区办(镇村)要做好具体落实工作。发挥城乡社区有关领导协调机制作用,强化部门统筹协调,建立健全民政、发展改革部门牵头的规划实施推进机制,制定规划实施年度任务清单和工作台账,跟踪和督促各项任务落实。科学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统筹布局城乡社区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建设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共生共融的绿色宜居社区。
(二)强化政策保障。统筹各级财政支持,发挥财政资金在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中的关键性作用。按规定落实经费保障,确保社区(村)组织有钱为民办事,确保管理服务有效覆盖常住人口。统筹利用现有资金渠道,支持社区服务项目和设施建设。拓展城乡社区服务资金来源,综合运用中央转移支付、税费减免、资金引导、培育孵化、人才支持、精神奖励、共建共治等多种手段,广泛吸引各类社会资金投入,充实城乡社区发展的财力基础。鼓励通过慈善捐赠、设立社区基金等方式,引导社会资金投向城乡社区治理领域。切实保障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用地,优先用于社区养老、托育、助残、未成年人保护等服务。落实城乡社区服务税收、公用事业收费、用工保险和社会组织登记等优惠政策。社区服务网点的水、电、气、热执行居民生活类价格。
(三)健全法治体系。贯彻实施《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完善社区公共服务目录及准入制度,全面规范清理居(村)民委员会出具证明事项,推动为社区(村)减负增效,让社区工作者有更多时间服务群众。落实社区服务法规政策、社区服务质量综合评价体系及认证办法,完善社区(村)志愿服务、社会工作专业服务制度。探索建立养老、托育、家政、物业等领域社区服务信用管理体系。推进社区服务标准化建设,鼓励制定社区服务标准,落实智慧社区建设标准,加强数据安全管理和居民隐私保护。加强社区(村)服务档案建设,提高档案管理信息化水平。
(四)严格考核评估。本规划实施情况纳入市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内容,作为改进政府部门工作的重要依据。发挥城乡社区治理议事协调机构(机制)作用,强化部门统筹协调。民政和发展改革部门要会同各街道、郊区办定期组织开展评估,跟踪指导、分析研判,及时向市政府报告情况。坚持以点带面、有序推进,及时发现和解决突出问题,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带动全市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全面发展和整体提升。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27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