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31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

发布日期:2022-12-27 17:36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生态环境局


根据全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问题编号31:嘉峪关市超采区压采工作仍停留在制度建设层面,具体压采量和压采措施执行力度不够,2020年度地下水用水量为1.23亿立方米,超红线水量0.32亿立方米。实施的11.15万亩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大部分仍采用管灌方式,项目实施不规范,高效节水目标未全面实现。新城镇、文殊镇、峪泉镇均存在超定额灌溉现象,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未完全执行,水资源管控力度不足。

整改目标:加大水资源管控力度,规范地下水开发利用监督管理,充分利用地表水、再生水,逐年削减地下水开采量。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

整改情况:

编制完成《嘉峪关市水利发展“十四五”规划》,印发《嘉峪关市2022年地下水超采区治理工作计划的通知》,明确超采区治理措施和各单位压减目标,对全市水资源开发利用、优化配置、节约保护、科学管理进行科学谋划。印发《2022年市管取水计划用水指标的通知》,根据行业用水定额和全市总量控制指标,核定各取用水单位2022年取水计划。实施了《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通过逐年增加滴灌、喷灌等高效节水面积,改造了4890亩农田的耕作条件,对节约水资源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加大农业用水监管力度,对超计划部分累进加价征收水资源费,2021年度对8家超计划用户执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征收水资源费,共计征收水资源费317486.8元。

整改结论:整改措施已落实,达到整改目标要求。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嘉峪关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2年12月 26 日至2022年12月 30 日,共5天。

受理部门:嘉峪关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7-6234642

联系地址:嘉峪关市南市区方特大道2388号市生态环境局611室

嘉峪关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2022年12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