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全面推进生态环境领域法治建设——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 鱼新科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是推动生态环境领域法治建设的基础支撑,为我们推进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提供法治保障。
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强化生态环境领域法治建设。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近年来,我们紧紧围绕法治建设重点任务目标,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丰富内涵,准确把握核心要义,坚持做到学以致用,知行合一,印发生态环境领域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法治宣传第八个五年规划,以及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建立局领导班子定期学法机制,在党组会议和干部职工学习会议上,组织学习宪法修正案、《民法典》及新修订的环保法律法规,营造全局干部职工知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将法治建设贯穿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全过程。
准确把握严密法治观要求,切实树牢生态环境法治意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加快制度创新,强化制度执行,让制度成为刚性的约束和不可触碰的高压线,决不能让制度规定成为“没有牙齿的老虎”。近年来,我们坚持依法行政,在行政审批方面充分运用法治思维,深化环评“放管服”改革,在强化法律约束的同时,重视企业生存发展,提供生态环境全过程指导帮扶,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环保力量。在行政执法方面,我们不断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坚持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强化柔性执法监管,施行环境执法正面清单制度,在疫情防控期间为企业发展营造更加良好的环境条件。2020年以来,我们办理行政处罚案件25起,召开听证会5次,对2起行政复议案件进行答辩,全面落实行政“一把手”出庭应诉制度,对2起行政处罚案件出庭应诉,对2起轻微违法且未造成危害后果的案件,按照法律规定落实不予处罚政策,充分体现了法律“权威力度”和执法“人性温度”的高度融合,也促进了生态环境领域公正文明执法。
准确把握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我们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将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向往作为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着力点。我们以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为契机,聚焦群众关切的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生态环境保护具体问题99件,办理群众涉生态环境投诉举报案件334件,依法解决困扰群众的餐饮油烟噪声污染、生活垃圾污染等问题,充分发挥法治在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的作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
我们将持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全面推进法治嘉峪关建设目标,以行动促提升,以示范带发展,以高质量法治建设推动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