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文旅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一、机关党委(6339177)
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各单位党的建设,负责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承担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局党组民主生活会组织工作,指导所属党组织的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领导局机关和局属各单位的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团组织的工作。负责离退休党员干部工作。牵头负责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思想、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和统一战线工作,指导局属基层单位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思想、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和统一战线等工作。
二、办公室(6326068、传真6220050)
负责局政务综合协调和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全局年度工作计划、督查督办、责任考核等工作。负责全局干部职工大会、局党组会、局务会及其他行政会议的组织等工作。负责局文电、机要、档案、值班、后勤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各单位人事劳资、机构编制、职称评审、干部教育培训、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牵头负责信访、保密、国家安全、节能减排、垃圾分类、帮扶以及局政务公开、政务信息等工作。
三、统计财务科(6321176)
负责部门预决算编制、财政资金和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局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规定的制定并监督执行。负责全局重大项目的财务决算审计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内部审计、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管理。负责制定年度经济指标计划;指导、监督直属单位财务、资产管理。牵头负责组织收集、汇总和分析全市文化、文物和旅游指标数据等工作。
四、规划发展科(6315443)
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文化产业发展的方针和决策部署。负责拟定全市文化和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规划、开发和保护。负责拟定全市文化旅游产业投资计划和建立项目库。负责全市文化旅游产业招商引资、投融资体系建设。促进全市文化、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及新型业态发展。指导全市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建设。负责指导和推进全域旅游、乡村产业发展工作。指导全市文化和旅游产品(旅游商品)创新及开发体系建设。负责培育和打造消费聚集区、夜间经济,持续开展文旅消费季活动等促消费工作。牵头负责全市文旅高质量发展、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和一带一路建设等相关工作。
五、政策法规科(6322325)
负责全市文化和旅游业发展政策的拟定工作。负责组织起草全市文化、文物保护和旅游管理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草案。负责协调重要政策和理论调研工作。负责文化和旅游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和“放管服”改革工作(优化营商环境、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数字政府)。负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调解和行政效能等依法行政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负责全局法律事务和规范性文件、合同协议的合法合规性审核。负责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考核、办(审)证和行政处罚案件的执法监督工作。负责处理违反宣传政策和宣传导向的重大问题。牵头负责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综合治理(平安建设、主动创稳、禁毒)和政府督办事项的办理。负责文化旅游行业质量振兴和信用体系建设相关工作。
六、文化科(6326681)
负责拟订全市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规划、公共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公共文化服务的指导、协调和推动工作;指导全市文化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拟订全市文化公共服务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指导全市群众文化、乡村文化、少数民族文化、未成年人文化、老年文化、公共数字文化、社会组织等工作;指导全市图书馆、少儿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站)事业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并开展工作。负责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负责对外文化产业的交流与合作。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市性艺术展演、展览、重大文艺活动;开展文化艺术成果的考核、评奖;扶持文艺院团和推动全市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承担歌舞娱乐场所、游戏游艺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文艺表演团体、营业性演出场所、营业性演出的审批,剧本娱乐活动、艺术品经营单位的备案以及行业安全监管工作。牵头负责生态环保、双拥(国防教育)等工作。
七、旅游科(6321576)
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上关于旅游业的各项法规、条例和行业标准、服务规范。负责全市A级景区、星级农家乐、民宿等乡村旅游服务质量的监督与管理。指导全市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线路的规划和景区、休闲度假旅游发展。负责A级旅游景区、旅行社、星级饭店、旅游厕所、星级农家乐(民宿)、研学游、导游人员等行业监管。负责文明旅游、旅游培训、标准化建设等工作。负责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特种旅游和行业安全生产监管等工作。指导旅游行业协会工作。承担旅游行政审批工作。牵头负责抓好乡村振兴、全域全城无垃圾、农村人居环境、食品安全和塑料垃圾治理等相关工作。
八、文博管理科(6220213)
负责全市文物资源普查、规划计划、保护展示的指导和监督。负责全市行政区域内文物保护事业专项规划和工作计划的编制并组织实施。负责研究拟定文物合理利用的相关政策。负责对全市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推荐和申报工作。负责审核申报各类文物保护工程、文物维修工程方案。负责对社会文物、文物流通市场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全市博物馆事业发展。承担文物行政审批和文物安全监管工作。
九、文物安全监管科(6328629)
负责制定全市文旅行业安全生产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牵头组织召开安全生产相关会议;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全市文旅行业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防灾减灾、防汛抗旱、抗震救灾、森林草原防灭火等相关工作;督促协调各业务科室做好各监管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相关工作。牵头负责开展文化、旅游、文物行业安全生产各专项检查工作。
十、信息广电科(6322510)
负责全市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拟订全市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艺术科研和信息化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文化和旅游科研工作及科技创新与科技企业孵化培育。负责推动全市智慧旅游、城市大脑建设工作。负责局网站、微信、微博及微官网等新媒体的日常维护、信息发布。负责依法对全市广播电视、卫星节目收录和通过公共视听载体向公众传播视听节目、设施设备和机构的监管。负责依法对全市接收境内卫星广播电视节目许可的监管。负责广电事业的行政审批和安全播出工作。牵头负责全局网络安全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网评、网络舆情监管、网民留言和软件正版化等信息化工作。
十一、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
负责依法行使文化、广播电视、电影、新闻出版(版权)、安全生产、文物、旅游市场管理的行政执法等职能和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负责受理文化行政综合执法方面的举报与投诉。负责查处除制作、播出、传输等机构外的企业、个人和社会组织从事广播、电影、电视活动的违法行为。协助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和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负责“扫黄打非”有关工作;负责扫黑除恶、非法集资、反恐、反邪教、反诈骗、打假等工作。
(一)执法一大队职责(6322650):负责文化市场执法及案件的办理。负责查处除制作、播出、传输等机构外的企业、个人和社会组织从事广播、电影、电视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负责查处营业性演出和歌舞娱乐、互联网上网服务、游戏游艺、艺术品销售等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负责查处电影放映单位、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传送境外卫星电视节目、损坏、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和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行使文化行业安全生产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职能和违法案件的查处。承担全局扫黑除恶、非法集资工作。负责文化市场执法检查方面信息的收集和上报。
(二)执法二大队职责(6321626):负责旅游市场执法及案件的办理。依法行使旅游行业安全生产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职能和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受理文化行政综合执法方面和政府“12345”的举报、投诉。负责“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负责依法查处非法经营旅游业务和超范围经营旅游业务,以及其他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对全市导游、领队进行监督和管理。
(三)执法三大队职责(6328627):负责全市文物、印刷及出版物市场执法及案件的办理。依法行使文物、印刷及出版物行业安全生产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职能和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查处破坏文物遗址、文物盗挖、贩卖以及古玩市场经营活动中违法违规行为。负责查处通过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传播淫秽色情、凶杀暴力、封建迷信行为。负责查处印刷、复制、出版物发行中的违法经营活动、非法出版单位和个人的违法出版活动。负责查处各类网络文化、网络视听、网络出版等违法经营行为。负责配合查处生产、销售、使用“伪基站”设备的违法行为。承担全局“扫黄打非”、反恐、反邪教、反诈骗工作。
十二、宣传推广中心(6321280)
负责全市旅游形象宣传推广工作。负责制定全市旅游宣传营销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旅游市场调研开发、宣传推广工作。负责旅游宣传品(片)的设计制作、宣传资料的收集整理。拟订全市文化、旅游重大节会活动的计划和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文化旅游类节会备案工作。负责文化旅游、省内重点旅游区域、旅游目的地和旅游线路的策划、宣传推广工作。负责新闻发言人等工作。负责组织我市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外事)及对港澳台交流推广活动。负责航线培育工作。牵头负责大敦煌文化旅游经济圈建设和嘉酒双城联动建设相关工作。
领导概况
赵淑敏(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党政全面工作。
张 勋(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
分管文化科、信息广电科、宣传推广中心
联系市图书馆、市文化馆、市少儿图书馆、市美术馆
戴 晔(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安全生产工作
分管规划发展科、文物安全监管科、旅游科
魏增刚(党组成员、队长):
分管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一、二、三大队。
王 斌(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党建和人事工作
分管办公室、政策法规科
联系机关党委
王 娜(副局长):分管财务工作
分管统计财务科、文博管理科
联系城市博物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