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统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嘉峪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省委办发〔2009〕101号)和《中共嘉峪关市委、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峪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市委发〔2010〕11号)精神,设立嘉峪关市统计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国务院、省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增加能源统计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贯彻国家统计政策、规划和全国基本统计制度和国家统计标准,拟定全市统计改革建设规划和规范性文件。
(二)组织实施国家及省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市国民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三)组织实施国家重大国情国力普查,组织实施全市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汇总、整理并提供有关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全市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它服务业、文化体育、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它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的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并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提供地质勘探、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全市能源、投资、消费、价格、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情况等统计调查和收集汇总、整理并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对外贸易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六)组织全市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七)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八)组织管理全市统计调查项目,依法审批或备案各部门的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
(九)指导全市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做好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加强统计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管理。
(十)建立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
(十一)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并检查监督实施,查处统计违法行为。 (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统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市统计局设6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联系电话6226797)
负责党务、纪检、机关行政管理、后勤服务;拟订机关工作制度;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务信息、工作督察、安全、保密、信访、精神文明、综合治理、劳动人事工作;负责全局财务及固定资产管理。
(二)国民经济综合核算科(联系电话6226023)
监测预警全市国民经济运行,分析研究经济社会重大问题,提出宏观调控咨询建议,起草国民经济运行进度分析报告以及统计公报等,起草国民经济重大问题的专题分析报告等;提供经济社会综合性统计数据,管理综合统计数据库,组织编辑《统计年鉴》;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核算全市国内生产总值;整理和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开展分析研究。
(三)统计执法科(联系电话6284974)
负责统计法律法规的监督实施;受理统计违法举报,依法检查处理统计违法案件;组织统计法的学习宣传;承办统计从业资格认定的受理工作,对基层统计人员进行管理、教育、培训;办理统计行政复议、应诉和其他法律性事务;依法审批或备案部门统计调查项目。
(四)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科(联系电话6287351)
组织实施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重大建设项目和房地产市场的统计与监测;综合整理和提供房屋和住宅建设、公用事业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等统计数据;对全市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
(五)工交能源统计科(联系电话6223294)
组织实施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和交通运输业生产、财务、经营状况的常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规模以上企业生产运行、经济效益、企业经营状况等统计数据;对全市规模以上工交企业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进行统计分析;组织实施全市能源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对全市主要耗能行业节能和重点耗能企业能源生产、使用、节约以及资源循环利用状况的统计监测;配合节能主管部门开展节能目标考核;对全市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评估和分析。
(六)商贸人口社科统计科(联系电话6282428)
组织实施完成全市6000家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行业发展变化以及重要生活与生产商品购销存情况、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商业业态与市场运行状况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进出口货物与服务贸易、外商投资、对外投资、对外经济合作、外汇、出入境与旅游等统计数据;对全市商贸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分析。组织实施年度人口变动抽样调查、劳动力调查和工资统计调查,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收集和提供人口、就业、工资和社会保障等部门统计数据;组织实施社会、科技和文化产业等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的统计调查,组织开展企事业单位的科技统计调查和科技综合统计;组织实施对妇女、儿童两个发展纲要执行情况的监测统计;综合整理和提供社会、科技等有关部门的统计资料;开展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环境状况的评价评估;对全市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分析。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市统计局机关行政编制 10 名(含军转干部编制1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科级干部职数6名。非领导职务职数按有关规定另行核定。
五、其他事项
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六、附则
本规定由嘉峪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嘉峪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负责人姓名:李建华
工作时间:每个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
办公地址:嘉峪关市南市区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5楼
领导概况:
高海峰,男,汉族,1976年11月生,省委党校研究生,中共党员,1996年9月参加工作。现任市统计局党组书记 、局长
分工:主持市统计局全面工作,主管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干部队伍建设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办公室工作。
王晓琴,女,汉族,1971年12月出生,陕西商州人,中共党员,大学学历,1991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市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工:协助党组书记、局长高海峰同志抓好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工作、干部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负责国民经济核算统计、农业农村经济统计、建筑业统计、房地产业统计、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工业统计、能源资源统计等方面工作;负责干部人事、机关财务、项目建设工作;负责对外宣传、统计分析、统计信息工作;负责工会、妇委会等工作;落实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并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国民经济综合核算科、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科、工交能源统计科、城乡经济调查队、工会、妇委会。
刘培新、男、汉族、1975年6月出生,甘肃玉门人,中共党员,大学学历,1998年8月参加工作。现任市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党支部书记
分工:协助党组书记、局长高海峰同志抓好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负责统计执法、“放管服”、商贸流通领域统计、年度人口变动、劳动力调查、工资统计、大型普查调查、网络信息化建设、统计数据处理、信息公开等方面工作;负责物资采购、行政审批、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党支部、离退休党支部、老干部、团组织等工作;负责疫情防控、平安建设工作;落实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并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统计执法监督科、商贸人口社科统计科、普查中心、计算信息中心、机关党支部、离退休党支部、老干部、团支部。
袁宁,男,汉族,1965年10月出生,甘肃陇南人,中共党员,大学学历,1984年10月参加工作。现任市统计局二级调研员
分工:受高海峰局长委托,分管乡村振兴定点帮扶等工作,并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王黎明,男,汉族,1968年9月出生,甘肃定西人,中共党员,大学学历,1991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市统计局四级调研员
分工:受高海峰局长委托,分管思想文化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综治信访、安全、保密等方面工作;协助高海峰同志分管文化产业统计、科技统计、服务业统计工作,并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服务业统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