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应急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发布日期:2024-06-24 15:52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嘉峪关市应急管理局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组织编制全市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规划,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章程和标准。  

(三)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全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检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已发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全市应对重大灾害指挥协调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驻嘉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按规定对全市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履行双重管理职责,监督管理矿山和危化救援队伍。知道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负责消防工作,指导全市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检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负责救灾款物管理、分配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级有关部门和街道、社区、乡镇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行业省属在嘉企业和市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消防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四)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  

(十五)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六)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七)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应急管理厅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办公室、安办综合科、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安全生产基础管理科、风险监测和减灾救灾科、政策法规科、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应急指挥中心、应急宣传教育中心、文殊镇应急管理所、新城镇应急管理所、峪泉镇应急管理所。

三、负责人姓名:刘嘉毅

四、办公室联系人及电话:张磊 0937-6225639

五、办公时间:工作日08:30-12:00,14:30-18:00

六、办公电话:0937-6225639

七、办公地址:嘉峪关市南市区方特大道环保局综合办公楼五楼

领导概况:

书记、局长刘嘉毅主持市应急管理局全面工作。

局长赵历:负责管理防汛抗旱、防灾减灾救灾、地震和地质灾害应急、森林草原防灭火、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工作。分管风险监测和减灾救灾科、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三镇应急所。

党委委员、副局长丁一负责依法治市、信用体系建设、法制审核、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执法监督、放管服改革、行政许可审核、政务公开、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网站管理、新闻宣传、应急管理法规宣传、安全生产培训考试。分管政策法规科、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应急宣传教育中心。

党委委副局长高喜平:负责人事、财务、劳资、文档、保密、后勤保障、信访、机构编制工作;负责机关党建、群团、精神文明;负责安委办、应急值守、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和应急指挥协调、救灾物资调拨等工作。分管办公室、安办综合协调科、安办督导检查科、应急指挥中心。

党委委员、执法队专职副队长贺忠海:负责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矿商贸安全监管工作、以及意识形态、统战、民族宗教工作,全面负责基础科、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各项工作,协助高喜平同志抓好机关党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