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关于 印发嘉峪关市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嘉政发〔2020〕45号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关于
印发嘉峪关市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
和城乡融合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郊区工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在嘉各单位:
《嘉峪关市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第79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嘉峪关市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
和城乡融合发展工作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市新型城镇化建设,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确保实现到2025年,我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94%、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97%,城镇化水平显著提高的目标,根据《甘肃省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的政策措施》,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吸引外来人口落户我市城镇
1.全面取消城市落户限制。全面放开城市落户限制,不设置任何条件,实现城市、城镇落户“零门槛”,进一步促进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人社局
2.促进非户籍人口在城市便捷落户。简化户籍迁移手续,加强落户政策宣传,以就近城镇化为主要方向,引导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等重点人群落户我市。在我市居住的居民,可办理购房、夫妻投靠、子女父母投靠、投靠亲属、人才引进、工作调动等入户。有意愿在嘉峪关市落户的高校毕业生及各类人才,只需提供其大专以上的学历证明,就可落户派出所集体户。全面开展省内户口“一站式”迁移,积极推行线上申请审核,大幅提高落户便利性。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人社局
3.推动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未落户常住人口。提高居住证发证量和含金量,通过办理居住证,将流动人口居住生活、社会保障、医疗卫生、计生服务、子女就学、职业介绍、法律援助、城市公共服务等纳入其中,推动未落户常住人口享有与户籍人口同等的城镇基本公共服务,逐步实现公共服务向常住人口全覆盖。全面落实基本医疗保险跨地区、跨省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制度,做好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方便人口流动。推动公共资源按常住人口规模配置,保障常住人口与我市市民享受同等的教育、医疗、养老等资源。着力化解大班额问题,增加学位供给,全面落实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入园政策,使其在我市享有普惠性学前教育。有序推进南湖幼儿园等公办幼儿园建设,持续加大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扶持力度,提高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新建南市区中学,实施迎宾路小学、第六中学、五一路小学、明珠学校等学校综合教学楼、运动场所新建改造。深入实施普通高中标准化建设,推进高中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推动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融通发展,实施甘肃钢铁职业技术学院实训基地、职业技能培训及青年创客基地、职教中心综合教学楼等项目。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医保局、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
4.大力提升农业转移人口就业能力。把农业转移人口纳入公共就业服务范围。深入实施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加强对新生代农民工、“两后生”等农业转移人口的职业技能培训。支持企业特别是规模以上企业、吸纳农民工较多企业开展岗前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在企业全面推行新型学徒制培训,并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推行线上+线下培训新模式,多渠道多方式为劳动者提供职业技能培训服务。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
5.落实“人地钱挂钩”配套政策。加大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争取力度。落实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吸纳农村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不得强行要求其转让上述权益。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
二、优化城镇空间格局
6.积极推动城市群建设。推动酒泉-嘉峪关区域一体化发展,推动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主导产业深度融合、市场体系共建共享等一体发展,促进两地要素自由流动、资源高效配置、市场深度融合、产业互促互进,着力打造酒泉嘉峪关双城经济圈。加快推进S06酒嘉绕城高速公路、G312线酒嘉城区过境段改建、滨河大道南北岸(雄关大道—嘉酒边界)新建等项目建设,推进酒嘉城际轨道交通项目、金塔科技产业园配套铁路专用通道项目落地实施。积极融入河西走廊城市群建设,加快嘉峪关机场改扩建、嘉峪关国际空港、空港物流园等项目建设进度,推动实施兰新线货运增量扩能和客车分流、嘉策铁路扩能改造、镜铁山到木里铁路(公路)、S215线嘉峪关至二指哈拉段改建、嘉峪关铁路口岸建设等工程,努力将我市打造为河西走廊区域交通中心、全国性综合立体交通枢纽城市、区域级流通节点城市。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文旅局、市农业农村局
7.夯实城市发展基础。优化市辖区规模结构和重大生产力布局,加快编制《嘉峪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完善市政公用设施和居民区周边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繁荣居民区配套商业圈,拓展城市发展空间。优化北市区功能,推进城市道路、地下管网、棚户区、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加快南市区开发建设,统筹推进南市区道路、地下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教育、医疗、生活服务、文化娱乐等配套服务设施。加强生态环境建设,推进讨赖河嘉峪关安远沟至嘉酒分界线段水系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城市南区生态环境治理等项目建设,全面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文旅局、市工信局、市发展改革委
8.推进小城镇建设。加快推进全国第二批特色小镇-峪泉镇文旅特色小镇建设,通过补短板强基础,提高特色小镇产业集聚、配套、融合发展的综合实力。严格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防债务风险、严控“房地产化”倾向。积极争取国家城乡融合发展基金和省级专项资金支持,加强培育精品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
责任单位:市郊区办、市文旅局、市自然资源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
9.支持中核保障区建设。支持中核四0四公司在我市建设国家核基地生活保障区,加大周边市政公用设施配套,支持补齐基本公共服务、基础设施、产业培育、社区治理等短板弱项,促进常住人口享有与我市城镇居民相当的公共服务质量。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民政局
三、强化城镇产业支撑
10.促进产业集聚。发展具有禀赋优势的产业,做强做精城镇特色产业,构建特色鲜明的产业发展格局,提升产业发展对城镇化的支撑作用。依托雄厚的冶金工业基础,以酒钢公司为龙头,做优做强钢铁、铝业两大产业。支持酒钢公司等企业开展绿色化、智能化、信息化“三化”改造,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推动产业迈向中高端,实现高质量发展。大力发展文化旅游业,以关城大景区为龙头,串联区域内各类文化旅游资源,实现旅游业全区域、全要素、全产业链发展。加快推进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峪泉古镇、黑山岩画保护利用、魏晋墓保护展示、草湖国家湿地公园等项目建设。加快发展军民融合产业,推动国家核基地综合保障区、嘉东军民融合产业园加快建设,发展民用核技术、核非标设备、核装备制造等产业。依托产业和区位优势,加快通道物流产业发展,打造聚集河西走廊西端,辐射新疆、内蒙古、青海的商贸物流节点。推进物流业与加工业深度融合,培育面向西北地区和中亚、西亚的五金机电生产集散基地,推进煤炭集散基地、多式联运物流园改造、嘉峪关中国西部现代物流港等项目建设。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文旅局、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交通运输局、大景区管理委员会
11.推进产城融合。以各类园区城镇化功能改造为重点,不断强化产业配套服务,引导企业向工业园区集中,提高产业集聚度。推进经济技术开发区提质升级,继续完善工业园区道路、给排水、绿化、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推进园区天然气管网、清洁能源利用、军民融合核装备产业园供电配套、油气战略通道和配套干线管网等项目建设,完善园区生活配套设施,以产兴城、以城促产,高质量推进产城融合发展,提高产业园区生产生活活力。支持产业园区空间整合、资源整合和产业整合,促进“园中园”发展。
责任单位:工业园区管委会、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发展改革委
12.壮大城镇生态产业体系。突出发展十大生态产业,全面构建“433”梯次绿色生态产业体系,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构建分工合理、特色突出和功能互补的产业发展格局。发挥比较优势,把力量和资源集中到先进制造、文化旅游、通道物流、军民融合等特色优势领域;顺应发展趋势,培育壮大数据信息、节能环保、清洁生产等产业;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统筹推动清洁能源、循环农业、中医中药等产业取得突破。支持企业建设智能工厂、智能车间、信息化平台、工业大数据平台及智能化应用等。积极探索5G在工业互联网领域的应用,支持企业开展工业互联网创新融合试点,推动企业开展线上线下、柔性制造等制造模式创新试点,促进制造模式向基于订购方个性需求的新模式转变,推动工业IT(信息技术)和工业OT(运行技术)要素深度融合。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农业农村局
四、增强城市综合承载能力
13.着力补齐城市公共卫生短板。完善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其它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主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健全公共卫生重大风险研判、评估、决策、防控协同机制,完善重大疫情预警、救治和应急处置机制,强化重要物资储备。建设市疾病控制中心、卫生应急指挥中心及物资储备项目,实施公共卫生救治服务能力提升,推进市第一人民医院、中医医院、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中心血站、社区服务中心等医疗基础设施建设。整治城市环境卫生死角,健全畜禽产品供应体系,严格实行“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冷链配送、冷鲜上市”的经营模式。建立畜禽屠宰、加工、出厂、运输和市场准入对接及质量安全追溯机制。完善冷链物流体系,建设慧翔冷链物流园、顺恒冷链物流园、恒伟海鲜水产品冷链物流市场等项目。健全污水收集处理和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推进酒钢公司水资源综合利用、工业园区污水处理站、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试点项目、垃圾循环利用及处置场、城市废弃物综合利用等项目建设。加快餐厨废弃物集中处置项目建设,强化集中收集运输,实现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市环卫总站
14.加强城市公用设施建设。加快北市区城市道路改造提升、南市区道路建设等工程,健全城市路网系统,完善公交专用道、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系统、行人过街设施。进一步完善市政管网和排水防涝设施,实施城市地下管网新建及改造提升、机场路雨排设施等工程建设。健全停车场、智能快件箱、社区菜市场等便民设施,建设城市公共停车场、金翼物流智能快递箱等项目。推进镜铁市场提升改造、南湖第二农贸市场建设、旧货市场搬迁改造。扩大普惠性养老、幼儿园和托育服务供给,对于新开发住宅小区合理配置,老旧小区创造条件改扩建,满足基本需求。实施全民健康保障工程、全民健身提升工程、智慧广电公共服务工程、全民文化广场服务保障工程,实施康养服务中心、医养结合中医理疗实训基地、妇女儿童医疗保健能力提升等建设。实施全民健身和智慧体育提升工程,推进国家体育公园建设。加快推进嘉峪关市“一馆两中心”建设。持续实施城市绿化、植树造林、防护林等工程,提高城市绿化覆盖率,打造国家生态园林城市。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商务局、市体育局、市文旅局、市林草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15.实施新型智慧城市行动。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实施大数据中心、信息化创新建设、智慧化社区治理、智慧教育、智慧旅游、智能交通、智慧医疗、“城市大脑”等项目建设,完善城市数字化管理平台和感知系统,打通社区末端、织密数据网络,整合卫生健康、公共安全、应急管理、交通运输等领域信息系统和数据资源,深化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城市运行“一网统管”,支撑城市健康高效运行和突发事件快速智能响应,实现城市大数据统一储存、统一管理。加快5G基站、新能源充电桩、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中心等新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着力发展城乡线上经济。支持电信、移动、联通、公交公司等企业建设5G基站及应用、云数据中心、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等新型基础设施项目。加快工业互联网创新应用,建设智慧园区工业互联网应用平台。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应急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政务服务局、大数据中心
16.推进城市更新。加快老旧小区改造,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发展社区便民服务。围绕市民消费升级,努力提升商业步行街、文化街等服务能力,发展新型文旅商业消费聚集区。推进老旧厂区改造,通过发展工业旅游等方式,发展“双创”空间、新型产业空间和文化旅游场地。依托天石水泥厂、玻璃厂等老旧厂区场地,开发建设旅游文创产品研发基地、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空间、文化演艺剧场等。围绕旅游之城、康养之城、休闲之城、精品之城的定位,进一步优化空间布局,丰富生态和人文景观,提升城市品质和人居环境质量,增强居民认同感、幸福感和归属感,推动人城和谐发展。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工信局
17.健全住房供给体系。着力解决农业转移人口、外来务工人员等新市民住房问题,将农业转移人口、外来务工人员统一纳入我市住房保障体系,加快建立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构并举的住房制度,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构建以公租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将农业转移人口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实行灵活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制度,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务工的由单位统一缴纳住房公积金,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可自愿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房产服务中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局
18.提升城市治理能力。推动城市政府向服务型转变、治理方式向精细化转型、配套资源向街道社区下沉。加强和创新社区治理,引导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等参与,大幅提高城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提高国土空间规划水平,科学设置开发强度,加强城市设计和风貌管理。顺应城市发展逻辑和文化传承,延续城市文脉,融入现代元素。坚持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建筑方针,推进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提高城市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重。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
五、加大要素供给配置
19.改革城市投融资机制。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合理处置存量债务。支持政策性金融机构充分发挥资金成本低、贷款期限长等优势,对投资运营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城乡融合典型项目、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建设等项目的企业进行综合授信,加大支持力度。引导在嘉各金融机构加大对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鼓励支持符合条件企业发行企业债券,用于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城乡融合典型项目、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建设项目等。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政府金融办、市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嘉峪关市中心支行、嘉峪关银保监分局、农发行嘉峪关市分行
20.改革建设用地计划管理方式。争取建设用地资源向我市倾斜。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梳理现有城镇建设用地,盘活存量用地,对低效用地进行开发。严格执行建设用地控制标准,强化土地供应全程监管,提高城市空间和土地利用效率。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21.加强水资源配置。推进新城草湖国家湿地公园河湖连通综合利用、文殊镇田家沙河治理、文殊水库、大草滩引水闸除险加固、农村饮用水巩固提升等项目建设。集约使用地表水、地下水、非常规水源等水资源,加强水资源优化配置,坚决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努力满足城镇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需求。加强再生水统一配置,在规划项目时,凡再生水能够供给的区域优先配置使用再生水,城镇绿化、道路喷洒、施工降尘等必须配套使用再生水。持续推动城乡供水公共服务均等化。
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自然资源局
22.加强人才保障。建立人才保障机制,开展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干部专业培训,加快培养一批懂城市规划、通城市建设、会城市管理的干部,提升城镇化管理水平。鼓励和引导城建规划领域专业人才服务或挂职基层。实施好高层次人才及急需人才引进与培养计划,引进一批符合嘉峪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政府国资委、市住建局
六、加快推进城乡融合发展
23.推进城乡融合发展改革创新。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培育精细蔬菜、优良畜禽、优质林果等特色优势产业。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三变”改革,盘活农村集体资源资产,发展多种形式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开展代耕代收等社会化服务。全面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推进耕地质量类别划分,落实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提升耕地地力。落实农机购置和农机深松作业补贴政策,完善特色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补贴政策,健全农产品市场价格风险保障机制。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市郊区工作办
24.培育乡村新产业新业态。构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体系,依托“互联网+”和“双创”推动农业生产经营模式转变,创建省级现代都市农业产业园,加快建设生猪、奶牛产业基地,大力发展丝路寒旱农业。推进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培育乡村旅游、民宿经济、健康养老等新产业新业态。完善农村电子商务支持政策,鼓励农业龙头企业与互联网企业合作,建立产销衔接服务平台;借助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集成应用计算机与网络技术、物联网技术、音视频技术、传感器技术、无线通信技术及专家智慧与知识平台,打造农业智能物联网平台,推进智慧农业发展。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郊区工作办、市文旅局、市商务局
25.健全乡村金融服务体系。建立支农支小差异化监测指标体系,推动农商行回归本源。积极稳妥推广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因地制宜稳慎探索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贷款,扎实推进农村集体资产股权质押贷款试点。完善农业保险制度,扩大农业保险范围,建立特色农产品保险。
责任单位:中国人民银行嘉峪关市中心支行、嘉峪关银保监分局、市政府金融办、市农业农村局
26.全面推开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直接入市。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和依法取得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允许就地入市或异地调整入市;允许村集体在农民自愿前提下,依法把有偿收回的闲置宅基地、废弃的集体公益性建设用地转变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推动安远沟村、嘉峪关村等近郊村可连片开发土地依法合规整体入市;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所有权房地一体、分割转让。适时调整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和青苗补偿、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落实用地补偿政策。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郊区工作办、市农业农村局、市林草局
27.加快引导工商资本入乡发展。引导工商资本为城乡融合发展提供资金、产业、技术等支持。完善融资贷款和配套设施建设补助等政策,鼓励工商资本投资适合产业化规模化集约化经营的农业领域。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社会力量进入农村生活性服务业。探索在政府引导下工商资本与村集体合作共赢模式,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建立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监管和风险防范机制,严守耕地保护红线,确保农地农用。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政府金融办、市郊区工作办、市市场监管局
28.促进城乡公共设施和服务一体发展。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统筹规划农村供气、供热、生活污水管网及配套设施建设,推进城市供气供热设施向城郊村延伸。建立完善农村垃圾处理运行、管理、维护机制,实现城乡设施互补共享。稳步推进国土绿化建设,推进城乡绿道建设,强化自然生态保护与修复,建设美丽新农村。统筹规划城乡综合交通运输设施,完善农村道路设施。健全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逐步实现城乡医疗卫生服务同质化。持续开展镇、村两级综合性文化中心建设,打通公共文化服务最后一公里,推动乡村文化振兴。统筹规划农村和城市社区体育基础设施。
责任单位:市郊区工作办、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局、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医保局、市文旅局、市林草局、市财政局、市体育局、市环卫总站
七、保障工作落实
29.加强组织领导。市新型城镇化工作联席会议组成部门要坚持统筹协调、分类指导,按照职能分工,细化制定落实措施,组织力量扎实推进。
30.落实主体责任。各责任单位要强化责任落实,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将各项任务落实到具体项目上,尽快抓实见效。同时,各有关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城镇化率和“人钱挂钩”“人地挂钩”等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31.积极谋划筹备项目。各部门要紧紧围绕中央预算内投资、新增专项债券、新增财政赤字等投资渠道和政策机遇,跟进谋划储备一批环境卫生设施、市政公用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产业配套设施等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做足做深前期工作,向上争取项目资金,为推动我市新型城镇化建设提供有力支持。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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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0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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